四要件、三阶层、二阶层理论都是解决犯罪构成问题的。不能说四要件好,三阶层和二阶层不好。或者说三阶层、二阶层比四要件好,总的来说,我认为那种顺手就用哪一种好了。下面我用二阶层理论来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例如:一、某省某市甲与某省某市乙是邻居,甲现年20岁,乙现年19岁。一天,甲看到乙家的水流到了自己家,甲就去见乙说,请你把水道修一下。乙认为甲是找事(因两家以前有矛盾),就发生了争吵,随后两人打了起来,双方对打。
一、假如甲把乙打成了轻伤,而乙把甲打成轻微伤,对甲如何定罪?
二、假如甲把乙打成了重伤,甲没有伤,对甲如何定罪?
分析一:《刑法》二阶层体系为客观违法要件和主观阻却事由两部分。一、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是甲和乙,他们都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甲把乙打成轻伤,乙把甲打成了轻微伤。1、双方打架客观上是违法的,有危害行为,有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2、客观阻却事由,
有被害人承诺。这时甲把乙打成轻伤就构不成犯罪。按照二阶层理论,甲有阻却事由,因而甲构不成犯罪。
分析二:《刑法》二阶层体系为客观违法要件和主观阻却事由两部分。一、客观违法要件,行为主体是甲和乙,甲把乙打成了重伤。1、双方打架客观上是违法的,有危害行为,有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2、甲没有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承诺。受害人承诺重伤害不是阻却事由。3主观责任要件,甲打乙是故意的。4、甲已经20岁,甲把乙打成重伤没有主观上的阻却事由。因而甲构成犯罪。
从客观违法要件和主观阻却事由两部分分析,一步一步从1走到4,能走完即成罪;否则不能构成犯罪。
轻伤按照四要件理论分析,是按罪处理的;三阶层、二阶层理论是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对轻伤案件的处理,一般可采取公诉和自诉的方法解决问题。三阶层理论、二阶层理论是司法文明的进步,值得司法机关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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