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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离婚诉讼
  • 2021-07-09 1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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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律师

  女方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时候,是要按照民法典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的,才是能够被受理立案来的。那么今天就跟知更鸟小编一起来看看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

  6、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

  7、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三、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看到这里,知更鸟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就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才是可以。好了以上就是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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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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