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有何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已经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知识点,那么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现在我们开始吧!
签了劳动仲裁调解书后,双方的纠纷就已经处理完毕,不可以再起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
庭前调解不会产生调解笔录,只有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在调解环节,才会有调解笔录。这些笔录会记录调解过程中的各方的态度和观点,如果案件调解成功,这些内容会记录在调解书中,并加盖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如果案件未能调解成功,那么法院将进入审理阶段,也就是正式开庭审理案件,这一阶段会有正式的庭审记录,也就是庭审笔录。
民事调解书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需要加盖法院印章,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当事人签字的是调解协议和签收调解书的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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