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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3月20日,现役军人孙先生的家人来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房屋买卖办理手续。孙先生因在青岛某部队服役无法到大厅当场办理,但着急购房,一家人非常犯愁。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和房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提前介入、主动靠前,立即告知孙先生的家人政务服务中心推出了“军人购房一件事”线上服务,申请人只需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业务并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在网上签订合同、缴税、办证。
因孙先生工作的特殊性,在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段内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工作人员主动利用晚上下班时间与孙先生反复沟通,发送详细操作步骤截图指导孙先生进行业务申报。办理过程中,孙先生卡在网站首页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工作人员以现(退)役军人身份“帮走流程”,通过使用同一品牌手机、采取同样操作步骤查找问题产生原因,排除办事“梗阻”,最后成功帮助孙先生“零跑腿”“零见面”完成“购房一件事”业务办理,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寿光市详细梳理现(退)役军人购房至办证过程中的涉及事项,将购房、缴税、办证等所有环节整合为一条“主题式”事项链,打通房产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等系统的端口互联,并接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发运用电子签名(章)等技术,实现军人在寿光市内购买任何房屋均可全程线上办理。
今年以来,寿光市以办好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为标准,深入开展军人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整合打包军人群体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出新兵入伍、婚育、购房、新生儿、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就医、退伍、就业安置、退休、养老、身后等11件“一件事”,不断提升现(退)役军人群体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下一步,寿光市将继续秉持以标准促管理、以标准强服务的工作理念,聚焦现(退)役军人群体办事难点堵点痛点,完善升级军人群体“优先办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上门帮办”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进军人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办事便利化,创建“服务不缺位、保障全覆盖、尊崇有氛围、引领建新功”的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婚恋嫁娶,人生大事。
从古至今,婚俗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变化的缩影。
古代,结婚几乎算一项义务。
很多朝代都规定,年轻人——尤其是女性,到了某个年龄必须结婚,给子女安排婚事,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唐朝女性满15岁,男性满20岁如果还没结婚,当地的地方官员知道了,就得亲自包办,政府分配对象。
宋朝更狠,女性15岁还不结婚,家人要连带着坐牢。
15岁,在今天也就是刚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相当于你初中刚毕业就被抓去结婚。
放在时代背景下也可以理解,以前人平均寿命不长,新生儿存活率也低,早一点结婚,意味着有更长的时间,更多的机会生儿育女,提供劳动力。
同时,古人原则上也不支持离婚,女性基本没啥离婚自由,就算男人休妻也有严格的规定,随便抛妻弃子往往会被重罚。
古代人的婚事与其说属于自己,不如说属于国家。
清末民初,因为种种历史原因,西方思想传入中国,当然也包括西式的婚姻观,感情观。
首先,法定婚龄提高了,从以前的男15,女13变成了男18,女16,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接受西式婚礼。
最重要的是,西方婚恋观的核心思想“自由恋爱,自主婚姻”逐步深入人心。
以前结婚必须听父母的,现在父母硬塞给你不喜欢的配偶,你可以拒绝了,而且你不喜欢配偶,也可以合法地提出离婚了。
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徐志摩和张幼仪,徐志摩认为这是父母强加给他的包办婚姻,自己也无法和张幼仪“培养”出感情来,就坚持要离婚,追求和林徽因,陆小曼自由恋爱。
从情感的角度上说徐志摩是渣,但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那个时代对婚姻的态度确实更自由,更开放了。
多说一句,这背后的原因或多或少也和当时的政治环境相关,说穿了,民国时期政局动荡,政府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哪来的余力干涉普通人的婚姻?
这种野蛮生长的婚俗就一直延续到新中国建立。
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婚恋自由,以及又一次上调了法定婚龄——男20岁,女18岁。
理论上说,建国后的《婚姻法》其实更多地借鉴了民国时期的西方婚恋思想,但在真正的实施中,所谓的“婚恋自由”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尤其是六七十年代,婚姻很大程度上受到传统和政治因素的影响。
现在我们恋爱结婚,可能会在乎另一半的家境,收入,三观匹配,志趣相投,甚至看脸,但那个时代,有个凌驾于这一切之上的择偶标准,叫做“阶级成分”。
如果你是地主,资本家,富农的子女,那你想找对象会非常难——几乎相当于现在的又穷又丑。
10多年前有个电影叫《山楂树之恋》,改编自一段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爱情故事,女主角外形,学历,性格都不错,唯一的短板就是她父亲是地主。
男主角作为军人,也是那个时代“成分”最好的群体对她表示好感,她压根没有勇气接受。
换到今天的背景下,恐怕和霸道总裁爱上一无所有的普通小女生差不多——或者难度更大。
霸道总裁爱上你,你们最多搞定一下各自的家人,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男女双方结婚,第一个要搞定的是“组织”。
没错,你想和谁结婚,你俩得先去找组织汇报,经过组织的批准,得到领导签字,必要的时候,组织还会关心你的“个人问题”,给你介绍对象。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今天你想结婚,必须先经过你们双方的公司同意,再去找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让他们也同意,这婚才能结成,是不是多少有点难以理解?
但四五十年前,就是这样。
那说好婚恋自由,要是组织实在不同意,我能不能索性不结婚了?
问这个问题之前要先搞清楚另一件事,在那个时代,结婚能给你带来什么?
可能当下,结婚意味着有人陪伴你,和你共同生活,繁衍后代,而在当时,结婚是会带来实际利益的。
我们父母辈总说,那个年代结婚很单纯,不会要房要车,那是因为那个年代根本没有“房子需要买”这个概念,没有商品房。
你有了工作单位,就提供集体宿舍,你结了婚,单位给你们夫妻两个分独立住房,你要是有孩子,就更有可能分到更大的,更好的房子。
简单说,想要有房,结婚生子。
那反过来说,你硬是不想结婚也没有人非得逼你,但结果就是,很多福利待遇都是已婚已育人士的专利。
要知道,著名数学家陈景润先生还没结婚的时候已经享誉全国了,但依然只能挤在四人间里。
所以那个时代基本没有“不结婚”这个选项,只要到了法定婚龄,结婚生子越早越有利。
80年代的到来伴随着几件大事:
首先,1977年恢复高考,知识重新成为力量。
然后,1978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在中国逐渐占有一席之地,可以自由买卖的东西越来越多,包括房子。
最后,1980年颁布了《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再次推迟了法定结婚年龄,变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男22岁,女20岁,同时为了推进计划生育的国策,提倡晚婚晚育。
这些大事落到普通人的生活里,最显著的就是婚龄推迟了。
一方面是法律的修改,另一方面恢复高考之后,很多人读了大学,大家就逐渐默认,无论如何也是大学毕业(22岁之后)再结婚。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多了,全社会开始尊重知识分子,连带着很多人择偶的时候也会开始注重对方的学历,“找个大学生对象”成了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另外,我们总说父母辈谈恋爱没有人“物质”或者“拜金”,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时也接触不到什么有钱人,放眼望去同龄人都是几十一百块的工资,你想拜金也没人可拜。
但市场经济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之后,贫富差距也随之出现了。
那么理所应当的,人都想要过更好的生活,结婚的时候大家都想找经济条件好一些的,最好能买得起比单位福利房更好的“商品房”。
这些都是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
再补充一点,改革开放还直接导致了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以前你想找对象,你的生活圈子就这么大一点,不是家里介绍就是组织内部消化。
80年代之后,你可以去读大学,和同学谈恋爱,你可以自己参加娱乐活动认识朋友,再浪漫一点的,90年代就有了互联网,想跨越地理位置和陌生人谈恋爱也不是不可以。
提供一个数据吧:
70年代结婚的女青年里面,自己认识对象的比例还不到30%,剩下的都是相亲解决。
但到了90年代中期,女生“自由恋爱”的比例已经超过了60%,足足翻了一倍。
也正因为这样,你找的对象不再必须由集体和单位拍板决定,最多是你结婚前需要让你的家人和朋友见一下对方,认可和喜欢他。
自由恋爱,自主婚姻,逐渐从一句口号,一个概念,变成了发生在绝大多数人身上的事实。
最后再说说今天。
从21世纪以来,我们的婚恋年龄也好,婚恋观和择偶方式也好,都无限趋于“多元化”。
我们知道大城市的单身青年越来越多,30岁之后再结婚,甚至不想结婚都很正常,但同时也有很多大学生在校结婚,我们认定的是,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该结婚的感情。
就算是谈到结婚,也可以聊无数种新的概念:
婚前同居,丁克,不婚主义,周末夫妻,开放式婚姻……
你可以说这不是主流,但我们也越来越认同,这些都不是异类,都应该被尊重和包容。
结婚不再是一个“必选项”,因为归根结底,传统的婚姻模式能提供的便利越来越少了。
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房子可以自己买,孩子可以自己养,陪伴,照顾,养老……都可以花钱购买相应的社会服务。
可以这么说,在过去,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过是婚姻的一部分,只有结了婚你才有资格算是个社会意义上的“独立者”,“成年人”,才有资格谈生活。
现在,婚姻是生活的一部分,我们都更希望自己先成为一个独立的,能为自己生活负责的成年人,搞好自己再搞对象,过好单身生活再谈结婚。
因为现在,你的婚姻越来越不那么属于国家,属于集体,属于家庭。
它首先属于你自己。
这个变化直到今天依然在持续地发生着,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也许会和身边的人,尤其是长辈发生观念的碰撞,你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非要那么着急催婚,他们也不能理解你老大不小怎么就不肯找个人“安定”下来。
观念的不同,本质上其实是所处社会环境的不同,如果你代入父母那个不结婚就分不到房子的年代,也许你会对他们多一点理解和耐心。
事实上,这种观念的变迁,从束缚到日渐自由,也不过短短二三十年。
74岁的刘汉言,育有一儿一女,却独自一人住在脏乱不堪的平房。
刘汉言说:“我要把房子卖掉,把钱做点好事,不能做好事,那钱就送给别人,要给子女不给的。”
不久前,刘汉言已经为自己安排好了身后事,不会麻烦子女,也不会把财产留给子女。
他是这样做计划的:一是填写了自愿捐赠遗体登记,二是把三间平房卖掉,三是去世后把所有遗产捐出去。
卖房的主要原因,是想请个保姆照顾余生,儿女根本就靠不住。
这么多年,女儿女婿和儿子就住在对面,可是从来都不管他,任由他一个人自生自灭。
然而当他提出来卖房时,却遭到了女儿女婿的强烈反对。
女婿高文武说:“你只有居住权,没有售卖权,你要卖房就连人带行李一起走,一天都不能留在这里。”
女儿刘金茉怒斥:“说是请保姆,实际就是想和你37岁的女友结婚,年纪比我还要小10岁,真是老不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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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言回忆道,当年和前妻离婚,他属于净身出户,大房子留给前妻和一双儿女,自己只有三间小的锅炉房。
就是以前烧火做饭的地方,后来通过自己修建,就成了现在平房的模样,离婚33年,一直都是自力更生。
自从玻璃厂退休后,刘汉言就一直住在这里,三间平房,一间自己居住,两间用来出租,生活也算过得去。
可是最近,他考虑到自己已经年事已高,各方面条件都大不如前,就想着过好一点的生活,能够安享晚年。
虽然他有儿有女,但实际上就是个孤寡老人。
这么多年,他和儿女就住在对门,中间隔着一条大马路,可是谁也不搭理谁。
现在他已经想好,在世不用儿女的赡养,去世也不需要儿女来善后,他已经登记了遗体捐赠,到时候会有红十字会的人来处理。
既然身后事已经安排好,那接下来的生活,就是想怎么过就怎么过,辛苦了大半辈子,如今就是享福的时候。
一个人的生活,难免会孤独寂寞,加上年老体弱,始终不是那么的方便。
而且,他居住的环境实在太差,卧室潮湿发霉,满屋子都是废品,厨房杂乱发臭。
所以刘汉言打算,把这个老房子卖掉,去别的地方买个新房子,然后再请个保姆照顾自己。
没想到等他提出来卖房子时,女儿女婿却跳出来反对,还扬言如果他要卖房子,就要将他从这里赶出去。
刘汉言认为,自己的房子想卖就卖,女儿女婿之所以反对,无非就是想霸占他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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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刘金茉解释,父亲是说得好听,他净身出户把房产留给妻儿,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
原来在1973年,刘汉言是作为上门女婿,入赘到了黄秋年的家,当时的他一无所有,所谓离婚后留给妻儿的房产,其实本来就是黄家的。
在女儿刘金茉14岁的时候,刘汉言竟然婚内出轨,在老丈人的坟前,逼着黄秋年签下离婚协议书,除了离婚,他什么都不要,包括一双儿女。
另外,他还要求黄秋年,将刻在老丈人墓碑上,女婿一栏他的名字抹去,他拒不承认自己是入赘的黄家。
离婚后,刘汉言就和外面的女人结婚了,可是这段不光彩的婚姻,只维持了短短两个月。
从此之后,刘汉言又交往了多任女友,可是每一段感情都无疾而终。
10年过去,刘汉言的钱已经挥霍差不多了,这个时候,他又跑回了黄家,强行要求和黄秋年复婚。
此时的刘金茉已经长大成家,她有能力保护好母亲,她跟黄秋年说:“妈妈不用怕,有我们在。”
一个单亲妈妈,好不容易把一双儿女拉扯大,负心汉又找回来,黄秋年拒绝复婚。
可是刘汉言却死缠烂打,天天过来敲门打砸,闹得整个家都不得安宁,黄秋年没有办法,就与女儿女婿商量,和刘汉言签下一份协议,从此两人划清界限。
协议中,刘汉言要求分得马路对面的三间平房,他就不再来打扰黄秋年和女儿一家。
就这样,双方过得河水不犯井水。
然而最近,刘汉言却越发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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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刘汉言交往了一个40多岁卖猪肉的女人,你正常恋爱没有问题,可是他偏偏把那个女人叫来黄家门口摆摊。
这种公然挑衅的行为,让黄秋年和刘金茉觉得非常丢脸,因为附近的邻居都在议论纷纷。
因为顾及母亲的面子,刘金茉主动劝退了那个女人,没想到三个月后,有邻居跑告诉刘金茉:“你老爸又找了一个女人,很年轻的,才37岁。”
刘金茉半信半疑,人家才37岁,比她还小了10岁,能图什么呢?于是她查看了家门口的监控,果然,确实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经常出入父亲的家。
没过多久,刘汉言就提出了卖房请保姆。
刘金茉认为,父亲的退休金有2500元,两间平房的租金1500元,每个月的收入有4000元,加上一些积蓄,单纯请保姆完全没必要卖房。
经过打听,刘金茉知道了一些基本情况,那个37岁的女人,有老公有孩子没工作,她向父亲提出,只要他把房子卖了,就会跟他结婚。
刘金茉担心,父亲把房子卖掉后,就会人财两空,所以她并不同意,更何况这三间平房,是母亲名下的房产。
刘汉言却表示:“我们签了协议的,房子是我的,我想卖就卖。”
女婿高文武直言:“你只有居住权,没有变卖权,土地证上面是我岳母的名字,你一个人卖不掉,需要我们签字。”
“你卖这个房子不是救死扶伤,也不是治病救命,而是去跟别的女人结婚,你叫我们怎么同意。一个37岁的女人,怎么可能嫁给你一个74岁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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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女儿女婿怎么劝说,刘汉言都十分的坚定:“我现在就是对夫妻生活方面非常重视,85岁的跟18岁结婚都有,这我又不能强迫别人,不结婚做保姆也行。”
刘汉言认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生在世就是要快乐,他的童年非常艰苦,中年又勤劳能干,现在到了老年就要幸福美满。
即便女友欺骗他,他也心甘情愿,这是他个人的权利,与儿女们无关,只要能把房子卖了,他就不会再踏进这个家半步。
对于父亲的承诺,刘金茉已经有过前车之鉴,当初父母离婚时,父亲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后来呢,钱没了还不是又跑来了。
去年,父亲还有10万元的存款,那个女人说叔叔住院,他就给了几千元,说要嫁给他,他就送手表、金器、项链、戒指等。
现在他的手上,几乎没剩几个钱,所以就想到了卖房。如果他真的把房子卖掉,到时候钱又被别人骗走了,那后期的养老要怎么办,住房问题要怎么解决。
作为女儿,刘金茉也要为自己考虑,要是父亲被骗,后果岂不是要由她来承担。
自从她上小学,父母就天天吵架,父亲就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她和弟弟是由母亲一个人养大的。
现在母亲已经70岁,弟弟是天生的智力残疾,她自己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全家人的重担,只会落到夫妻俩的头上。
作为父亲,刘汉言从来就没有尽到过责任,抛下妻儿潇洒了一辈子,到了年老还是如此恣意妄为,如果放任不管,只会连累子孙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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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言并不死心,他来到了当地社区,有关房屋的买卖,进行了咨询。
工作人员表示,刘汉言所在的房屋,是登记在黄秋年的名下,当年是按照户口划分的,刘汉言的户口并不在这里。
双方又已经离婚,理论上说这个房子跟刘汉言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刘汉言要卖房,就一定要获得黄秋年的同意签字。
如果说想通过私下交易,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以刘汉言一家的情况,当地人都非常清楚,只要卖家随便打听就会知道,没有人会愿意去买有纠葛的房子。
听完工作人员的话,刘汉言回到了家中,他写下了一份保证书,只要女儿和前妻同意他卖房,他保证以后不会再来找母女俩,再来的话他打断自己的双腿。
黄秋年表示拒绝,她70岁了还要照顾残疾的儿子,刘汉言却要拿着她的钱跟小姑娘快活,房子能让刘汉言住已经是仁至义尽,现在还想卖掉,门都没有。
经过商量,刘金茉提出了一个条件,卖房可以,但是钱要打到弟弟的名下,她可以不要一分钱,但是弟弟还要生存。等到父亲需要用钱,他们再转账过去。
然而刘汉言并不答应,他坚决认为房子是他的,卖房的钱也全部归他所有,他最多给儿子两三万。
既然谈不妥,双方表示走法律途径,等待法院的判决。
结语
喜欢享乐是人之常情,但是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74岁与37谈恋爱也没问题,但是不能伤害家人的利益。
刘汉言年逾古稀,心里始终只有自己,年轻时犯错一走了之,中年没钱又跑来找妻女,如今老年想结婚,还要卖前妻的房子。
从来就没有肩负过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怎么能获得幸福美满的家庭,如今的局面,都是自己曾经的过错。
刘金茉反对卖房,也是为了父亲的晚年考虑,现在有租金有收入,就算生病住院,也能有个保障。
她作为女儿,自然有赡养的义务,但是万一需要用到大钱,她未必能承担得起,毕竟家中老少,还有一个残疾的弟弟。
希望刘汉言老人能明白,不要为了爱情就不顾亲情,你能如此自由自在的生活,是因为背后有前妻和女儿承担了风雨。
请记住,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时,也要善待为你遮风挡雨的亲人,没有他们,哪能有你。
婚姻登记处的困难 婚姻登记处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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