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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立案后一般多久开庭(离婚上诉立案多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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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5 1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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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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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家事律师:我要起诉离婚,起诉后开庭需要多久?

法院开庭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会根据各个法院的案件量,以及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比较急的话,建议您可以直接联系主办法官进行询问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单单从法律规定来说,从起诉到开庭和判决需要3~6个月左右。


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诉前调解,安排调解法官进行调解。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的,调解法官会将案件转到立案窗口,正式立案。立案后安排法官,法官会根据自己的时间来安排您的案件什么时候开庭。


可见,起诉后多久可以开庭,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法律只规定了审理周期,具体时间由法官根据自己案件量和您案件本身情况来决定。


起诉离婚要自己出庭吗?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时候一些当事人给自己请了律师,让律师来代替自己全权处理离婚诉讼事宜。 离婚案件没有调解成功就需要开庭审理,有些人不想要出席开庭审理,那么,起诉离婚请了律 师自己还需要出庭吗?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律师界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起诉离婚要自己出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 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涉及夫妻之间感情问题、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问 题,所以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法院才好依法处理。


  所以,原则上离婚案件必须有本人亲自出庭,除非离婚双方其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可以由监护人代其出庭,而本人则可以不出庭。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即使被告没出庭应诉或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 判决”。   


其意义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 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 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 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 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 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受理之后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 案。只有决定立案以后,才正式起算审理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 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一审判决不服需要上诉的,二审法院一般会在 三个月内审结。


  也就是说,如果是适应简易程序的离婚诉讼,那么就能在三个月内审结,这种情况就是耗 时最短的。如果在一审中出现特殊情况,并且要持续到二审才能解决纠纷,耗时就是最长的, 需要十五个月。关于起诉离婚的事情就分享到这里,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起诉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



虽说每一个起诉离婚案件都有各自的独特之处,但是在开庭后都会按照法律设定好的流程进行审理。接下来,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流程。


离婚案件的庭审可以分为多个环节,但是在每一个环节中都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即原告先,被告后。比如在就某一事实发表意见时,需要先由原告说,然后才轮到被告。除非法官认为需要被告单独就某个问题。此外,法庭上还有一个禁忌,那就是不要抢着发言,更不要打断对方。只要法官秉公断案,那么一定会给您理由发言的机会的。




一、正式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要求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各自的证件,用以核对身份,确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是否到庭。然后是宣布法庭纪律。在法庭纪律当中有一项重要的要求,即不得录音录像。然而,本婚姻律师不止一次遇到过由于录音录像而被法庭处理的情况。为此需要大家格外注意。


二、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询问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况很少发生,申请成功的则更少,或者可以说是罕见。至少在本律师执业二十年的时间里,尚未遇到过哪位当事人成功让审判人员回避的。


三、法官让原告宣读起诉书。鉴于开庭前,被告已经收到离婚起诉书的副本,应该已经阅读过,所以,很多法官会特意提醒原告——无需从头到尾地把起诉书念一遍,明确诉讼请求并将主要事实总结一下即可。当然,如果法官发现原告不懂法,且比较情绪化。为了避免将矛盾引到自己身上而会审时度势地不做此类提醒,任其把起诉书念完。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法官默许您从头到尾地念起诉书的话,您就需要考虑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委托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给您提供帮助了。


此后,法官会让被告对于起诉书的意见。被告正确的做法是抛开其它问题,直接表面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对此,很多被告错误的做法是将同意离婚附上条件。比如有的会说:“原告得赔偿我损失,我才同意离婚。”再比如“我还得抚养孩子,所以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么做的回答的结果十有八九会被法官纠正,合格的法官是不会容忍被告就离与不离的问题如此回答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婚姻法律是将夫妻感情作为婚姻关系的基础的。


「链接」


四、举证质证。在这个环节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完成两个任务——举证与质证。所谓举证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某些具体案件事实而向法庭提交证据的过程。质证则是针对证据本身是否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发表意见的过程。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举证与质证是庭审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复杂的环节。


五、法庭辩论。辩论的顺序如前所述: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互相辩论。所谓互相辩论绝非争吵。而是在前两个总体性辩论意见发表完成后,针对一些具体问题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发表意见。


六、最后陈述与最后意见。这其实就是原告与被告就各自在法庭上所表示的一切做个一句话总结。比如原告通常会说:“坚持诉讼请求。”被告则会说:“坚持答辩意见。”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在上面的六个庭审环节中没有提到调解。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法律要求要将调解贯彻与离婚案件庭审的始终。甚至在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判前仍然可以进行调解。故此,本律师决定将调解放在最后来写。在本律师看来,调解是一个需要运用法律与心理学技巧的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不仅要对付对付,甚至还要在和法官的沟通中应对得当。否则很难获得让您满意的结果。而一旦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便不得反悔。




虽说每一个起诉离婚案件都有各自的独特之处,但是在开庭后都会按照法律设定好的流程进行审理。接下来,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流程。


离婚案件的庭审可以分为多个环节,但是在每一个环节中都有一个重要的规则,即原告先,被告后。比如在就某一事实发表意见时,需要先由原告说,然后才轮到被告。除非法官认为需要被告单独就某个问题。此外,法庭上还有一个禁忌,那就是不要抢着发言,更不要打断对方。只要法官秉公断案,那么一定会给您理由发言的机会的。




一、正式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要求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各自的证件,用以核对身份,确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是否到庭。然后是宣布法庭纪律。在法庭纪律当中有一项重要的要求,即不得录音录像。然而,本婚姻律师不止一次遇到过由于录音录像而被法庭处理的情况。为此需要大家格外注意。


二、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然后询问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提出回避申请的情况很少发生,申请成功的则更少,或者可以说是罕见。至少在本律师执业二十年的时间里,尚未遇到过哪位当事人成功让审判人员回避的。


三、法官让原告宣读起诉书。鉴于开庭前,被告已经收到离婚起诉书的副本,应该已经阅读过,所以,很多法官会特意提醒原告——无需从头到尾地把起诉书念一遍,明确诉讼请求并将主要事实总结一下即可。当然,如果法官发现原告不懂法,且比较情绪化。为了避免将矛盾引到自己身上而会审时度势地不做此类提醒,任其把起诉书念完。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法官默许您从头到尾地念起诉书的话,您就需要考虑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委托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给您提供帮助了。


此后,法官会让被告对于起诉书的意见。被告正确的做法是抛开其它问题,直接表面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对此,很多被告错误的做法是将同意离婚附上条件。比如有的会说:“原告得赔偿我损失,我才同意离婚。”再比如“我还得抚养孩子,所以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么做的回答的结果十有八九会被法官纠正,合格的法官是不会容忍被告就离与不离的问题如此回答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婚姻法律是将夫妻感情作为婚姻关系的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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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证质证。在这个环节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完成两个任务——举证与质证。所谓举证是指当事人为了证明某些具体案件事实而向法庭提交证据的过程。质证则是针对证据本身是否具备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发表意见的过程。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举证与质证是庭审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复杂的环节。


五、法庭辩论。辩论的顺序如前所述: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言——互相辩论。所谓互相辩论绝非争吵。而是在前两个总体性辩论意见发表完成后,针对一些具体问题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发表意见。


六、最后陈述与最后意见。这其实就是原告与被告就各自在法庭上所表示的一切做个一句话总结。比如原告通常会说:“坚持诉讼请求。”被告则会说:“坚持答辩意见。”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在上面的六个庭审环节中没有提到调解。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法律要求要将调解贯彻与离婚案件庭审的始终。甚至在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判前仍然可以进行调解。故此,本律师决定将调解放在最后来写。在本律师看来,调解是一个需要运用法律与心理学技巧的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不仅要对付对付,甚至还要在和法官的沟通中应对得当。否则很难获得让您满意的结果。而一旦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便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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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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