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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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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8 1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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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文章目录: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

罪名


行为内容


立案标准/刑罚条件


量刑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见注一),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


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见注二)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6个月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见注三)


注一: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见2001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的解释》)


注二: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② 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③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④ 非法占用本款第② ③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⑤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2、(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


3、(林地)“数量较大”,是指:


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② 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③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① ② 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④ 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① ② 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号))


4、(草原)“数量较大”,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号)


5、(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


6、(林地)“大量毁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之五、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


(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7、(草原)“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2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①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② 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③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④ 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⑤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号)


注三:


本条根据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具体标准,尚待司法解释与相关规定。


以案释法|非法占用林地的代价,石龙法院这样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石龙区人民法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资源型工矿区环境保护责任与担当,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近日,石龙法院审理了一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被告人邢某以改造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某荒山的名义,向石龙区某社区、石龙区某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2021年6月初,被告人邢某伙同被告人宁某在尚未取得许可审批的情况下,未按照石龙区荒山绿化工程作业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组织人员盗挖钾长石、铝矸等资源,造成石龙区刘庄村马坡林地地表地貌被破坏。至案发前,被告人破坏林地面积共计12.861亩。


经鉴定,被告人邢某、宁某所贩卖的钾长石等资源共计价值157 800元。被告人在案发后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了部分地貌植被的种植和地表恢复活动,但至审理终结前尚未验收通过。


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认罪认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接受行政处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参与恢复地表植被活动,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邢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 000元。


二、被告人宁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 000元。


三、二被告人违法所得157 800元依法予以追缴。


法条引用


法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法官寄语


本案中,被告人邢某宁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挖掘资源非法获利,破坏林地地表地貌,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仅刑法对此要相关要求,民法典也有追求天人合一保护环境资源的绿色原则,此案例体现了法院注重惩治犯罪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有机结合,有效融合了生态司法的警示教育、环境治理和法治宣传等诸多功能,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林地神圣不可侵犯


绿色中国北京10月26日电(融媒体记者耿国彪)“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毁林挖山,建大小坟墓20多座,多数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两座坟墓占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森林公园内目前有60多处违法建筑,其中有两栋别墅各占地约300平方米,建设时砍伐森林近6亩,推平山坡约3800平方米。另一栋别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占地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像这样的大型坟墓有8座,其中7座是在公园被承包经营后毁林违建的。” 10月17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负责人指着一座新建的水泥砌成的坟墓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位于东莞市樟木头境内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广东省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规划面积为18平方公里,拥有东莞市内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区域内原始次生林郁郁苍苍,森林覆盖率达92%以上,负氧离子含量高,被誉为“南天灵秀胜境,森林康养福地”。


记者在森林葱郁的上山步道旁看到多座别墅紧挨着路边修建,有的硬生生侵占了人行道。


“森林公园内的私人住宅大多超面积违建,66栋住宅实际占地面积超出了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涉嫌多占用林地。一些别墅在建设时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林业部门批准,违反有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规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工作人员介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存在的这些毁林违规违法行为,已持续多年,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刚刚建成的水泥坟墓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生的毁林和侵占林地事件并非个案,由于采矿、经济开发等各种原因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10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28个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向社会释放出对涉林违法犯罪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


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中,因采矿违法占用林地案占比不小。2021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宽城满族自治县兆兴灰石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3.81公顷(207.15亩)进行采矿。2021年9月,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21年6月7日,广东省林业局接信访举报,后经核实,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齐乐村鹿角塘石场越界开采毁坏林地6.59公顷(98.80亩)。8月7日,该案移交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发现,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建筑用石灰岩开采建设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经初步核实,该项目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2.04公顷(180.60亩)。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时发现,贵州省织金县金凤街道办事处鱼塘村旧院硅石矿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1.60公顷(174.00亩)。犯罪嫌疑人熊某已于2021年6月9日被逮捕。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江西省新余市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4月1日,分宜县林业局结合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发现新余市东晨(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开采建筑用石灰石矿,少批多占林地7.80公顷(117.00亩)。5月4日,分宜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甘肃省景泰县百硕陶粒制品有限公司开采矿石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开矿采石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11.68公顷(175.20亩)。2020年8月4日,古浪县林草局将该案移交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但因鉴定结果未出,公安机关尚未立案。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歇武镇砂石取料场存在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该砂石取料场于2019年5月非法采挖砂石,共违法占用林地6.04公顷(90.60亩)。目前,该案正在查处过程中。此外,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冯庄-新密市白寨铝土矿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采石违法占用林地案;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石砩村采矿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福建省亿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汇鑫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重庆市秀山县金渣沙石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等违法毁林案件都在挂牌督办之列。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违建别墅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3月17日,国家林草局启动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全国森林督查工作,全面清理、依法查处、立行立改,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重点整治阶段,各地已行政立案6.84万起,其中已办结5.11万起;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03万起;共接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2400条,现已办结2060条;系统清理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82个;挂牌督办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重点案件654起。对28起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国家林草局将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的要求,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限期查处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20年,国家林草局采用卫星遥感监测与现地核实、省级自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覆盖全国的森林督查。结果显示,各地共督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项目5.68万起,面积6.87万公顷,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33.2%和26.6%;涉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面积3.94万公顷,蓄积141.77万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34.3%和49.5%。同时,督查中也发现,浙江省青田县、河南省夏邑县、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江西省彭泽县、陕西省麟游县、四川省宣汉县、贵州省清镇市、湖南省岳阳县、海南省儋州市、山西省陵川县等10个县市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有林地、毁林开垦屡禁不止等问题,国家林草局对这10个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县市予以挂牌督办。9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挂牌督办的10个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通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约谈强调,各地要把这次挂牌督办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落实好。要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要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和责任追究“三个到位”标准,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做到依法整改、从严整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人行步道旁的别墅建筑


约谈要求,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办指导,确保各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要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平台、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和全国森林督查数据,认真研判、深入分析,查补制度漏洞,出台管用办法,强化工作落实。对于约谈后仍未按期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国家林草局将启动贯通机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将以此次挂牌督办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针对存在的问题,吸取深刻教训,按照“三个到位”的要求,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并举一反三,抓住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本文来自【绿色中国】,仅代表


ID:jrtt



绿色中国北京10月26日电(融媒体记者耿国彪)“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毁林挖山,建大小坟墓20多座,多数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两座坟墓占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森林公园内目前有60多处违法建筑,其中有两栋别墅各占地约300平方米,建设时砍伐森林近6亩,推平山坡约3800平方米。另一栋别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占地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像这样的大型坟墓有8座,其中7座是在公园被承包经营后毁林违建的。” 10月17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负责人指着一座新建的水泥砌成的坟墓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位于东莞市樟木头境内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广东省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规划面积为18平方公里,拥有东莞市内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区域内原始次生林郁郁苍苍,森林覆盖率达92%以上,负氧离子含量高,被誉为“南天灵秀胜境,森林康养福地”。


记者在森林葱郁的上山步道旁看到多座别墅紧挨着路边修建,有的硬生生侵占了人行道。


“森林公园内的私人住宅大多超面积违建,66栋住宅实际占地面积超出了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涉嫌多占用林地。一些别墅在建设时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林业部门批准,违反有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规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工作人员介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存在的这些毁林违规违法行为,已持续多年,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刚刚建成的水泥坟墓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生的毁林和侵占林地事件并非个案,由于采矿、经济开发等各种原因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10月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28个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向社会释放出对涉林违法犯罪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


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中,因采矿违法占用林地案占比不小。2021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宽城满族自治县兆兴灰石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3.81公顷(207.15亩)进行采矿。2021年9月,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21年6月7日,广东省林业局接信访举报,后经核实,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齐乐村鹿角塘石场越界开采毁坏林地6.59公顷(98.80亩)。8月7日,该案移交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发现,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建筑用石灰岩开采建设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问题。经初步核实,该项目涉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2.04公顷(180.60亩)。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时发现,贵州省织金县金凤街道办事处鱼塘村旧院硅石矿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1.60公顷(174.00亩)。犯罪嫌疑人熊某已于2021年6月9日被逮捕。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江西省新余市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4月1日,分宜县林业局结合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发现新余市东晨(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开采建筑用石灰石矿,少批多占林地7.80公顷(117.00亩)。5月4日,分宜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甘肃省景泰县百硕陶粒制品有限公司开采矿石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经查,该公司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开矿采石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11.68公顷(175.20亩)。2020年8月4日,古浪县林草局将该案移交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处,但因鉴定结果未出,公安机关尚未立案。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歇武镇砂石取料场存在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该砂石取料场于2019年5月非法采挖砂石,共违法占用林地6.04公顷(90.60亩)。目前,该案正在查处过程中。此外,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冯庄-新密市白寨铝土矿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采石违法占用林地案;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石砩村采矿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福建省亿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汇鑫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重庆市秀山县金渣沙石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等违法毁林案件都在挂牌督办之列。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违建别墅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3月17日,国家林草局启动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全国森林督查工作,全面清理、依法查处、立行立改,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重点整治阶段,各地已行政立案6.84万起,其中已办结5.11万起;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03万起;共接到群众举报问题线索2400条,现已办结2060条;系统清理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82个;挂牌督办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重点案件654起。对28起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国家林草局将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的要求,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限期查处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20年,国家林草局采用卫星遥感监测与现地核实、省级自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覆盖全国的森林督查。结果显示,各地共督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项目5.68万起,面积6.87万公顷,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33.2%和26.6%;涉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面积3.94万公顷,蓄积141.77万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34.3%和49.5%。同时,督查中也发现,浙江省青田县、河南省夏邑县、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江西省彭泽县、陕西省麟游县、四川省宣汉县、贵州省清镇市、湖南省岳阳县、海南省儋州市、山西省陵川县等10个县市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有林地、毁林开垦屡禁不止等问题,国家林草局对这10个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县市予以挂牌督办。9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2020年全国森林督查挂牌督办的10个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通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约谈强调,各地要把这次挂牌督办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好、落实好。要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要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和责任追究“三个到位”标准,坚持“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做到依法整改、从严整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人行步道旁的别墅建筑


约谈要求,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办指导,确保各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要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平台、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和全国森林督查数据,认真研判、深入分析,查补制度漏洞,出台管用办法,强化工作落实。对于约谈后仍未按期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国家林草局将启动贯通机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将以此次挂牌督办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针对存在的问题,吸取深刻教训,按照“三个到位”的要求,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并举一反三,抓住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本文来自【绿色中国】,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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