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头。
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
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
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
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
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
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
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
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法院要对出具的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的,人民法院不可能为了短时间内结案,就潦草的作出判决结果。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