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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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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6 19: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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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律师

  男女双方结婚,那去领结婚证是婚礼上最重要的流程,也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保障,但是现在还有一种婚姻关系叫做涉外婚姻,那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婚姻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程序

  1、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1)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②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2)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

  ②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2、涉外婚姻到哪里办理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 直 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 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涉外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涉外婚姻登记收费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的是,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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