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淮安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哏都的实话小姐姐
避坑不吃亏儿
关注
小鑫偶然听说了这样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婚姻风险的损失不容小觑。
G女士和丈夫结婚15年,有个十几岁的孩子。丈夫是西安一家公司高管收入不菲,但具体挣多少钱,G女士并不知道,她从不过问丈夫的收入,也从不看他的手机。夫妻感情“还不错”,除了工作忙经常出差,对家庭的照顾也算到位,直到2017年8月,丈夫在一场事故中突然去世。
G女士悲伤不已,处理遗物时,查看丈夫手机里的信息及财产时,竟然发现丈夫和不止一个陌生女人的聊天记录,内容极其暧昧,更包含了大量的金钱往来,还有不少奢侈品赠送的内容。
G女士说:
“这些送给别的女人的钱,应该是我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她们还占用了我先生本应陪伴孩子的时光,这么多年,他从没陪孩子去过一次公园,所以我必须要讨一个公道!”
“要为我和孩子索回,本属于我们的,却被不该得到的她们,拿走的那些家庭财产。”
起诉90后“外围女”
X女子90后。丈夫出差时经常由X女士陪同。曾多次给其转账、购买奢侈品等:银行卡转账10万元、微信转账4万余元,一只3.2万元的迪奥女包,从马来西亚邮寄的市场价1万元的一斤金丝燕双层燕窝,并承包了多次头等舱机票等。
G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X女士返还其丈夫赠与的财物共十多万元。
同时,X女子系网上所称的“外围女”,通过与高端商务人士从事性交易获利。
庭审中,X女子称自己与丈夫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非赠与关系。她属于提供劳务的一方,丈夫是因工作应酬需要,其以助理身份组织饭局并提供公关服务。丈夫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向她支付劳务报酬,她通过提供劳务得到报酬属合法所得,应予以保护。
庭审时,X女子对自己的工作性质语焉不详,称其工作为商务公关,陪人吃饭喝酒。“法官问她陪人喝多少酒能一次性挣到10万元时,她回答不了。”法院进行调解时,X女子称她已将丈夫赠与的财物花光无钱返还。
万般无奈之下,G女士将“工作”的真实情况反馈给了其家人。迫于压力,最终X女子同意以现金形式返还了G女士丈夫赠与其的财物。
丈夫银行卡被一女子绑定了支付宝
J女子的支付宝竟然绑定了丈夫的银行卡。J女子比丈夫小将近10岁也是已婚。手机里现存的两人聊天记录长达两年,实际交往已经5年。
G女士将丈夫给J女子的金钱、物品进行了统计:某品牌翻盖包一个,官网报价20900元;
某品牌手表一只,官网报价34600元;
2016年10月5日,两次转账2万元;
2016年10月7日,转账1万元;
2016年11月6日,向支付宝转账5万元;
在多达近30项、总计20万元的记录里,除了大额金钱,还有小到13元、16元的消费账单,
J女子曾发了一张女表的照片给丈夫称:
“你好好挣钱,哈哈哈……”
但丈夫并未过多接话。
G女士说:““吃碗面都刷我先生的卡!我先生知道那表的价格,他曾经送我一块一模一样的,20多万”。
并且J女子还向丈夫发送过多张其不雅照片...
G女士将J女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J女子返还丈夫赠与其的财物共计20余万元。
G女士又发现J女子贷款买了一辆宝马车,“首付款10万元极有可能是我先生支付”,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曾明确提到该车,此外,根据J女子自己在聊天记录中所说的收入情况,她根本无法支撑每月高额的车贷和大量的奢侈品消费。
2018年11月,该案开庭,J女子辩称,丈夫确实给她转过款、购买过物品,但并不都是赠与行为,其中有丈夫因日常生活需要的花费,还有她自己购买的部分,而且她也多次向丈夫支付大量现金并赠与物品;
虽然丈夫对她的部分赠与行为未征得G女士同意,但该赠与应认定为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夫妻共有的份额也包含夫妻一方的份额,她获赠的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丈夫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的,她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
此外,她称不知道丈夫有配偶,更不知道G女士与其是夫妻关系。她愿意返还赠与的财产,但基于公平原则,应将丈夫因日常生活需要支付的财产予以扣减且将她向刘林赠与的财产予以抵扣。
起诉后,G女士和J女子见过一次面,J女子再一次称她并不知道其已婚,她是因为感情并不是因为钱。
在两人的微信聊天中曾提出她“动了离婚的心思”,想和丈夫在一起。
丈夫回复“那是两个家族的事,不是你想咋就咋的。
来源:楚天都市报
法律说法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无效
因夫妻一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做出重要决定,向婚外他人赠与大额财物行为或擅自进行大额财产处分引发的诉讼。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合同法》规定: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处分行为,赠与人处分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如双方无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的财产收入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且夫妻共有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全部无效。
end
结 语
作为女性
时刻关注家庭的财务状况
更应该注重理财规划
利用金融工具
使其辛苦所得的钱财
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婚姻中应做到自我保护
婚姻风险可以适当规避
在婚姻出现风险后
应及时保存证据
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争取自我的利益
G女士为很多
家庭辛苦付出最终受到伤害的女性
起到了重大的启示作用
要让那些破坏别人婚姻的人知道
到最后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声明:此文著作归作者所有,转发,复制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部分观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还望告知。
十多年前,一位叫杨丽娟的兰州女粉丝哭着喊着要嫁给他,女粉丝的父亲还为此跳海自杀。
去年12月28日,在香港举行演唱会,突然嗓子沙哑唱不了歌,他跪地痛哭,向粉丝致歉并承诺给粉丝办理退票事宜,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从艺近四十年来,基本上没有绯闻和负面新闻,他的敬业精神成为很多人的楷模,他对家人对粉丝负责的态度让人敬佩,更重要的是他还很爱国。
他的名字叫刘德华,一个来自中国香港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工作者。
9月13日,刘德华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演唱会,有一名女粉丝现场穿着婚纱向刘德华求婚,刘德华认真地听完她的表白后,和蔼地问道:“你要跟我结婚啊?”女粉丝点头称是,刘德华说:“非常对不起,因为我已经结婚了。”女粉丝听了很难过,刘德华接着说:“虽然我已经结婚了,但我也会一直都爱着你,爱着大家,我永远都会把你们当作自己的家人看待。”
华仔非常爱护粉丝,这也是他红这么多年的原因之一。对粉丝表白的回答,凸显了他的高情商,既明白无误地告诉粉丝自己已婚,又很贴心地安慰粉丝,避免了粉丝的失落之情。
一个已婚的人,就要时时记得自己已婚的事实,特别是当面对异性的追求时,要懂得拒绝,并保持适当的距离。
一个人爱不爱你,有时候就从TA与其他异性的关系上看出来。一个爱你的人会为你远离所有的暧昧关系,一个不爱你的人往往会让你知道TA是多么受异性欢迎。
我有一朋友,他是一名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公司有20多名律师,事业有成。人长得高大帅气,很受女生欢迎。加上他经常代理的是关于离婚、婚外情等案子,接触的女性特别多,但为了让老婆放心,他自己给自己定了三条红线:
1、除了家人和兄弟,副驾驶不能坐其他女士,不管是女同事还是女事主。如有女士准备坐这个位置,他都会微笑着提醒一下:不好意思,俺老婆管得紧,这个位置属于她的专座。他有一个贴条,上面写着老婆专座,有时候他会直接指给想坐的女士看,对方也就知趣地坐到了后排。
2、不和女士单独去酒吧等地方,也不会私聊暧昧的话题。有时候,有些女事主想约他去酒吧、茶楼谈事,他基本都不去,他会直接让对方来办公室。如果确实推不掉,他也会叫上他的助理一起去,避免单独和女士相处。有时候,当事人也会在QQ、微信中沟通,一般都会就事论事,但也不排除有的女士对他有好感,表达出欣赏之意,每当这时候,他都会委婉提醒对方,不给暧昧产生的温床。
3、他对所有女士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会告之对方,自己已婚的事实。直接从开始就让对方不要有非份之想。不像很多人,结婚了刻意隐瞒,骗别人自己是单身,特别是当遇到让自己心动的漂亮女生的时候,就更加把持不住了。而我这朋友是个炫妻狂魔,聊起天来经常自然而然地就会夸自己的妻子,所有熟悉他的人,都没少吃过他撒的狗粮。
他说,老婆自从生孩子后,有轻度抑郁症,经常失眠,她是个特别没安全感的人,我不能让她有一丝丝的担心和怀疑,这么多年来,她对我很放心,我也不能让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感缺失,夫妻间最重要的是信任,而信任的基础是不做让对方怀疑的事,一旦种下怀疑的种子,后面做什么都没有信用可言。
我这朋友尽管是高富帅,可他没有现在很多高富帅那样的花花肠子,他把家庭看得非常重要,我曾经开玩笑说他可以媲美何以琛。
何以琛是电视剧《何以笙箫默》的男主人,他工作好,性格好,长相帅气,对女朋友温柔体贴,关键是很专一,是很多女人心中的完美老公,所以身边一直都不乏追求者。
其中最有名的有三个,一个是何以琛一起长大的何以玫。小时候,家庭变故,何以玫的父母收养了何以琛,两人从小就生活在一起。人是最容易喜欢上朝夕相处的异性的,何以玫也如此,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何以琛了。何以琛和赵默笙的分开,很大部分原因就是何以玫的逼迫,她依仗着自己每天都和何以琛在一起,向赵默笙宣战。她以为逼走了赵默笙,就可以得到何以琛的爱,但实事并没按她的剧本上演,何以琛始终都把她当妹妹看待,没有男女之间的爱情。
还有一个喜欢何以琛的是他的同学,也可以算学姐吧,当时在大学时,她曾经嘲笑何以琛家境贫寒。在步入社会后,她才发现何以琛其实很不错,反过来又去追求他,结果被打脸,何以琛根本就不喜欢她,也不可能喜欢她。
第三个就是一个女客户了。那时候,何以琛已经和赵默笙结婚了,这个客户想约何以琛出来喝两杯,但被何以琛一口回绝了。女客户还是不死心,继续想约他,但他不为所动,立场坚定,那女客户只好放弃了。
很多人喜欢,很多人追求,都没关系,你一定要把握这个度。何以琛就很完美地做到了这一点。他结婚后,就处处让别人知道自己结婚了,他按时回家,告诉别人自己老婆在家等自己,给自己贴上了有家的标签。一般人知道他结婚了,自然就放弃了。只有那个客户,明知道结婚了,还想挖墙脚,这如果是一般人,也许就把持不住了,可何以琛始终牢记底线,没有给对方任何遐想的空间。
曾经有一句话很风靡: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引诱不够;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这句话之所以被很多人引为至理名言,主要是现实社会造成的,当今物欲横流,很多人笑贫不笑娼,不能否认的是,有部分女人为了钱,什么都愿意出卖,但我们也知道,并不是所有女人都能被钱引诱,也不是所有女人都是被钱引诱才不正派的。男人的忠诚也不是因为筹码太低,之所以不背叛,是本性使然。
经常有朋友开玩笑说,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如果将一个你很喜欢的美女衣服脱了放你床上,我不相信你不会心动。我说,我不是柳下惠,我不敢保证我自己做到“坐怀不乱”,但我可以做到的是,不让美女有机会坐到我怀里来。
就如同我那位朋友和何以琛一样,处处提醒自己,时时把另一半放在心上,不让暧昧有萌芽的土壤,就不会有引诱发生,也就无所谓后面的背叛了。
很多人之所以背叛,其实开始他们的三观也是很正的,也是觉得那样是不好的,但还是在温水煮青蛙似的环境中逐渐迷失了自己,最后活成了自己讨厌的人。究其原因,其实就是平时放松了警惕。
所以,不论什么时候,如果你有了伴侣,请自觉与异性保持距离,远离一切暧昧。
忠诚,是婚姻的基础和底线,也是婚姻幸福的根本所在。《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就是在法律层面对忠诚予以维护,任何打着爱情旗号的背叛与出轨,都是对婚姻的最大亵渎,情侣间也如是。(含章原创,独家首发,谢绝转载)
【情节】
如果要问天下男子,最羡慕金庸小说中的哪一个人物?估计九成以上的人都要选择《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不仅仅天下男子,连韦小宝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请见第50回“鹗立云端原矫矫鸿飞天外又冥冥”。
阿珂问道:“你那一件事强过皇帝了?”韦小宝道:“我有七个如花如玉的夫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八个这样美貌的女子来。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君臣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他厚了脸皮胡吹,七个夫人笑声不绝。
方怡笑道:“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齐天大圣。”韦小宝道:“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率领一批猴婆子、猴子猴孙,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问题】
1.艳福齐天的韦小宝,是否构成重婚罪?
2.如何界定同居、通奸与重婚之间区别?
【解读】
娶七个老婆构成犯罪吗?当然是,如果这七个老婆,全是强抢来的,那简直是犯了滔天大罪,这种人,可以一脚踏死;也当然是,这七个老婆,如果是花钱买来的,也犯了大罪,可以乱棍打死;更当然是,这七个老婆如果是拐来的,也犯了大罪,该凌迟;也更当然是,这七个老婆,如果其中有不是死心塌地跟他而硬留下来当老婆的,一样犯罪,至少得受宫刑。但问题是,如果这七个老婆都是自觉自愿的,怎么办?金庸小说《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娶了七位如花似玉、身份显赫的夫人,这种“七女共事一夫”的婚姻,严重挑战了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在金庸大师的笔下,却是脍炙人口,让人拍案叫绝。对于艳福齐天的韦小宝的婚姻观,应如何评价?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规范能否制止或吓阻“婚外情”“婚外性”“婚外子”等现象的发生?如果在现代社会,确实有一夫多妻的事实婚姻存在,其中也并没有胁迫、欺骗、拐卖等行为,怎么办?
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原始社会早期前婚姻时代,生产力低下,食物缺乏,人类群游生活,智力极其低下,性交都是在性欲支配下任意进行。在那个时期,并不存在调节性交关系的规范,更无所谓婚姻家庭制度。“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吕氏春秋·恃君览》)恩格斯称当时的状况为“杂乱的性交关系”时期,即为乱婚。随着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那种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种形态。从广义婚姻家庭的概念及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婚姻家庭制度可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单偶制(即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可见,一夫一妻的单偶制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从单偶婚制的发展来看,单偶婚制也分为两种:单复式和双单式,前者是指夫妻一方为单数,一方为复数,有一夫多妻制与一妻多夫制两种;后者是指夫妻双方均为单数,又称为单婚或一夫一妻婚,后者系现代社会最普遍的婚姻制度。不过,单复式在我国封建社会一般表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建国前国内很多地区虽然不承认一夫多妻,但承认多妾。在非洲大陆、亚洲的马来西亚等许多穆斯林国家还实行一夫多妻制,一些非洲部落的酋长如乌尼奥罗人(unyoro)须娶妻10至15人,否则与其酋长地位不相称。2011年10月,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主席穆斯塔法·阿卜杜勒·贾利勒在利比亚全国解放庆典上表示,将恢复在卡扎菲时代被禁止的一夫多妻制。2013年12月,来自美国犹他州的布朗一家由于一夫多妻而被告上法庭,法官当庭宣布禁止一夫多妻制是违反宪法的。
当今世界各国,一夫一妻制是普遍的婚姻制度;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均属于特定地域的局部例外情况。但是,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家和地区中,如何能够避免事实上的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呢?有人认为,即使是现代社会,如果有七个女子,同时爱上一个男子,而他们又自愿和这个男子在一起生活,觉得幸福快乐,虽然遭人侧目,但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原则,也不算是什么。这里,有必要对通奸、姘居、同居、非法同居、事实婚姻、重婚等进行界定和区分。通奸是指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秘密地、临时性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双方没有居住或生活在一起。通奸的双方,对内不共同生活,对外不以夫妻名义。姘居,也叫非法同居,是指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姘居双方虽然共同生活,但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或长或短的临时性公开同居,所以不同于事实上的重婚。通奸、姘居都是婚姻以外的两性关系,虽不属于重婚行为,但从本质上讲也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的。同居是指异性男女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性的或永久性共同居住生活,包括性的结合。按是否具备婚姻法所规定的要件,同居分为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两类。合法同居一般指已婚配偶间的夫妻生活,而非法同居按同居的主体、期限、表现形式的不同又分为未婚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姘居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为周围群众所承认的一种婚姻形式。事实婚姻是不完全的婚姻,这种不完全的欠缺主要表现在其形式要件上,即未履行合法的登记手续(一般依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是否补办登记结婚手续为确认、甄别其与非法同居的界限)。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重婚,我国法律采取自诉立法方式,即受害人可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重婚在我国法律界定上有两种:民法上的重婚和刑法上的重婚,前者只有法律上的重婚,没有事实上的重婚;后者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婚姻家庭领域还有一些常见的现象,如婚外恋、第三者、包二奶、一夜情、包小蜜、置外宅等等,这些均属于婚外性行为,为我国道德所不齿。但很多均属于社会问题,法律很难对其进行详细界定,毕竟国家法律不宜也无法过多介入私生活,特别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判决案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1460/马来西亚婚姻法 华人(马来西亚涉外婚姻)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6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