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民事诉讼案件
或是刑事诉讼案件中
都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
专业性和权威性
对案件判决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哪些程序
观澜君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为大家整理这份程序指南
请查收!
1
司法鉴定的委托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司法鉴定的受理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鉴定人在检查检材
●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
●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3
司法鉴定的实施
●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鉴定人在办理案件
4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5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鉴定人通过“云审”平台参加线上庭审
司法鉴定
对于案件审判十分重要
无论是案件的当事人
还是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
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2日电 (谭伟旗 鲁婉雪)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完成了一项通过远程视频摇号方式选择诉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
据悉,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工作人员收到业务庭室移送的司法鉴定任务后,由于当事人及其律师因故均不能赶到该院进行选择鉴定机构,于是在监督人的监督下,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摇号方式选择了司法鉴定机构,顺利推进了下一步工作。
法官介绍,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法官介绍,开展诉前司法鉴定一是能使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优势地位有清晰的认识,明晰争议焦点,评估诉讼风险,减少矛盾对抗性从而将诉讼请求设置在合理区间,缓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大幅提升案件调解率。
同时,还可以解决诉中司法鉴定期限过长的问题,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诉讼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从而节省诉讼资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完)
转自:山东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案情摘要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进场施工后,因双方就已完工程量、应付工程款等问题发生争议,乙公司遂起诉甲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审理期间,双方均未就已完工程申请造价鉴定。经释明,乙公司在指定期间内仍未申请鉴定。法院以乙公司不能证明其主张为由,判决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问题
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
不同观点
甲说:肯定说
鉴定意见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查收集。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乙说:否定说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就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鉴别、判断后得出意见。在当事人诉辩对抗过程中,是否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否则将影响裁判的公正。
法官会议意见
采甲说
《民事诉讼法》第79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原则上鉴定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人民法院不能启动鉴定程序。只有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或有意义的,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6条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五种情形,人民法院才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依照《民事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向当事人予以释明,由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申请启动鉴定程序。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上)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持谨慎立场,本条规定的五项情形非常明确,没有兜底条款,也没有扩大适用的余地。实践中确有当事人因诉讼能力不足而发生举证困难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中立性的前提下,在遵守法律、司法解释的前提下,通过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凡不符合本条规定,又没有当事人申请为前提,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行为,均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转自:山东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
案情摘要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公司进场施工后,因双方就已完工程量、应付工程款等问题发生争议,乙公司遂起诉甲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审理期间,双方均未就已完工程申请造价鉴定。经释明,乙公司在指定期间内仍未申请鉴定。法院以乙公司不能证明其主张为由,判决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问题
人民法院能否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
不同观点
甲说:肯定说
鉴定意见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查收集。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乙说:否定说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就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鉴别、判断后得出意见。在当事人诉辩对抗过程中,是否申请鉴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否则将影响裁判的公正。
法官会议意见
采甲说
《民事诉讼法》第79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原则上鉴定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人民法院不能启动鉴定程序。只有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或有意义的,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6条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五种情形,人民法院才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依照《民事证据规定》第30条规定,向当事人予以释明,由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申请启动鉴定程序。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上)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持谨慎立场,本条规定的五项情形非常明确,没有兜底条款,也没有扩大适用的余地。实践中确有当事人因诉讼能力不足而发生举证困难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中立性的前提下,在遵守法律、司法解释的前提下,通过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凡不符合本条规定,又没有当事人申请为前提,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行为,均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场所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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