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青 北京报道
近日《期货法》立法工作迎来重大进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此,期货行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据悉,此次提请审议的《期货法》草案共14章173条,草案明确立法宗旨、原则和监管体制,系统规定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规定其他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制度,确立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运行,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引入集体诉讼制度 强化跨境市场监管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期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位阶不高,逐渐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和下一步发展要求不相符。因此,适时出台《期货法》,有利于稳定交易者预期,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并与国际市场更好衔接。
“近年来,由于上市交易的品种日趋增多,类似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陆续推出,这些新兴品种的上市交易,迫切需要通过《期货法》引导我国期货市场进一步改革发展。与此同时,《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重在调整商品期货交易,对于金融期货、场外衍生品交易涉及较少。”某期货公司高管王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外,期货交易是一种高风险交易,我国期货市场散户居多,需要给予更高程度的保护。
与此同时,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期货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已经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臧铁伟表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期货及衍生品也蓬勃发展。制定出台专门的《期货法》,规范和促进期货交易,更好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据记者了解,此次草案明确了《期货法》的立法宗旨、调整适用范围;规定了期货交易和其他衍生品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值得关注的是,草案确立了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制度。规定交易者适当性原则,并将交易者分为专业交易者与普通交易者。
为了保护交易者权益,草案明确构建多元化期货纠纷解决机制,引入调解制度和集体诉讼制度;并且要求设立交易者保障基金。与此同时,对于期货经营机构,在向交易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交易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等,如实说明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交易风险,提供与交易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服务。
草案确立期货品种和期权品种上市注册制度,明确期货交易实行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持仓限额等制度,并规范程序化交易,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等制度,明确违约处置程序,确立保证金及相关财产破产保护的原则,规定了期货的交割规则。
另外,记者发现,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期货市场改革开放的需要,此次草案第十二章对期货市场跨境监管作出了制度安排。草案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
此外,草案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对境外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明确监管要求,并对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草案确立了《期货法》的域外适用效力,规定在境外从事期货交易和其他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适用本法。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量世界第一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经历了健康稳定的发展,这离不开期货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对于期货行业而言,此次《期货法》草案提请一审是行业内的头等大事。事实上,在我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立法机关就高度重视期货立法。近年来,各相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期货法》立法工作,并且不断完善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期货市场规范、稳定发展。
据记者了解,此次《期货法》提请一审标志着《期货法》草案基本成形,进入了全国人大立法“三审”程序中的第一阶段即初步审议阶段,距离正式推出还需要经过专门委员会的深入审议、再修改和再审议、表决通过等程序,从上述程序来看,《期货法》的推出将指日可待。
对此,南华期货董事长罗旭峰曾对外表示,期货业一直都采用行政规章的形式,对行业的自律以及市场、公司、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不过,随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资源配置和套期保值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越来越多,期货作为衍生工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都呈现出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期货法》立法工作历时十多年,此次,对于《期货法》的审议是期货业从业人员长期期盼的一件大事,意味着期货业终于和其他行业一样,进入到需要用法律典章来规范的历史新阶段,期货市场的重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另一方面,《期货法》的出台意味着期货行业从此不再是一个随时可以被取缔和消灭的领域,这对于行业生态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久以来,外界一直以“小众市场”来给中国期货市场下定义,但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期货市场的体量规模和影响却不小。据悉,我国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有色金属、焦炭、动力煤和黑色建材期货市场。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已上市期货和期权品种92个,其中商品期货64个、金融期货6个,商品期权18个、金融期权4个。除天然气外,国外市场成熟商品期货品种均已在我国上市,基本覆盖了农产品、金属、能源、化工等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
此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期权及豆粕、白糖等商品期货期权的上市,进一步健全了我国期货衍生品市场体系。2020年,我国期货市场交易量达61.53亿手。其中,商品期货(不含期权)交易量为59.29亿手,位居世界第一。
因此,制定出台专门的《期货法》,规范和促进期货交易,更好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期货市场发展,国务院1999年首先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初步建立了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为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快速增长。
2007年,国务院正式颁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随后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6年、2017年进行了修订。2020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指出,要积极推动《期货法》立法,且立法进程取得重大突破。
有期货业内人士表示,伴随中国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加快,适时出台《期货法》,将从法律层面对我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开放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期货法》的推出也将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以及跨境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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