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司法流程主要是: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事实审查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2)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4.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扩展资料: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
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的案件进入到司法的流程之后开始正常的起诉活动了,而我们国家的诉讼一般都是先是从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开始的,然后经过对材料的审查之后会决定是不是要正式的立案归档,立案之后就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提供必要的证据来佐证,最后就由法官的客观判断做出判决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