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婚姻法中的血缘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婚姻法中的血缘关系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中的血缘和婚姻法中的血缘关系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不一定能结婚,如果是患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或者是拟制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虽然拟制旁系血亲法律上没有限制,从伦理道德上讲,也是属于不允许结婚的。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那么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是能结婚的。
因为配偶虽然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却是与自己相伴一生的人,自己的父母子女虽然与自己有血缘关系,但都有自己的生活,也都有自己的配偶,而夫妻就不同了,一开始是爱情,爱人,随着时间推移,风雨同舟,慢慢就变成了亲人,也就变成了近亲属。
血缘关系近结婚的孩子并不好看。婚姻法都有血缘关系近的人是不能结婚生孩子的。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容易是痴呆或聋哑等不健康的孩子,所以不要以为血缘近的人结婚能生下好看的孩子。事实证明血缘近的人结婚是不能生下健康的孩子的。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
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北京婚姻登记户籍证明,北京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中的血缘?婚姻法中的血缘关系 http://www.gdmzwhlytsq.com/hyjt/372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