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主要依据。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细节问题,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项目单价。
2、该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签订合同,则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①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获取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②业主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的工程任务,并尽可能地提高工程质量。
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导致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一方面,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取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合同双方也都可以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和制约对方。
3、该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4、承包商通过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分解和委托项目服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由于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执是难免的,可以说,合同和争执有不解之缘。合同争执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它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地履行合同等。
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
(1)、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
(2)、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