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的,由夫妻共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七种:
一、是工资奖金;
二、是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是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六、是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七、是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的夫妻共同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