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a123

诉讼费用怎么退

  • a123
  • 2021-11-29 09:36:34
  • 0
  • 武汉律师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
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
《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诉讼费用怎么退 http://www.gdmzwhlytsq.com/a123/23088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一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