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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双方 劳动仲裁的双方当事人怎么称呼

  • 劳动法
  • 2024-07-19 0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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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跨级或跨区申请吗

不可以。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跨级或跨区申请。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是自己去还是和同事一起去办好办

如果只是你自己一个人申请的劳动仲裁,那就你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和你同事无关的别人也不会跟你去,如果是你和你同事几个人一起申请的劳动仲裁,那就是需要你们几个同事一起去,所以具体要看申请劳动仲裁是个人还是几个人。

劳动仲裁是以实发工资的双倍工资还是以应发工资双倍工资发

【凡尘漫记】给你回答: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为应发工资。主张赔偿金的,为双倍应发工资。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一起受理的为什么还要分开开庭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大家的诉求可能有所不同,那就不能作为一个案子来看待,诉求不同,个人所提供的证据也不同,形成的事实可能也不同,那就分开开庭更有利于对个案的仲裁。

这其实是对仲裁申请人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负责的表现。

劳动仲裁先要解除合同再仲裁么为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后再申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都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种类: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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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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