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当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仲裁院会给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或裁决书,不会给结案通知书的。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结案后下一步是申请执行。
一般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双方没有在起诉期内去法院起诉的话,期满后去找原来裁决案件的劳动仲裁员去出具一张仲裁生效证明,然后凭生效证明和裁决书一起写一张强制执行申请书,去当地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如不服仲裁,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的方式有
如果仲裁申请不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或申请没有法律依据、客观证据,就会以直接驳回仲裁申请的方式结案;
如果仲裁申请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有法律依据或客观证据就会开庭审理,并根据庭审情况依法裁决,以裁决书的形式结案;
如果双方同意调解,仲裁员就会主持调解,并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劳动仲裁结案执行?劳动仲裁结案执行申请书 http://www.gdmzwhlytsq.com/ldf/388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