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1.
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
2.
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
3.
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
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如果您想要开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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