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然而许多人对此存在疑问:仲裁真的有用吗?劳动仲裁能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了解答这些疑虑,本文将分析劳动仲裁的优势和劣势,同时,我们也将探讨仲裁与诉讼之间的比较,及对劳动局投诉和劳动仲裁的选择做出提醒。希望本文能让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有更清晰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仲裁保密性强。仲裁的开庭审理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只要没有特别的规定或约定,仲裁的进行均不对外公开。这充分体现了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商业信誉,同时又尊重当事人的原则。
(2)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
(3)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
(1)仲裁的程序简单,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的同时,又失去了再审的监督作用,没有了当事人进一步主张权利的回旋余地。
(2)仲裁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由于仲裁程序的规范化,造成申请仲裁的费用过高。
(3)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过于僵化。
法律快车提醒您,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综上所述仲裁的流程以上已有明确规定,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然后经过规定流程执行。
(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进行准备。
(3)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1、仲裁的优点:保密性强,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节省费用,灵活,简便。缺点:仲裁的程序简单,一裁终局,失去了再审的监督作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成本较高,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过于僵化。诉讼的优点:比较稳定,有效,充分全面保护合法权益,公正具有执行力。缺点:程序比较繁杂,周期较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与经济仲裁的对比有哪些区别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我有个问题想问您,就是我在超市里干了快一年了,也签了劳动合同,只不过他那劳动合同没有一条对员工有利,五险一金没有,节假日工资休息和双倍工资也没有,让律师看了说这合同不合法,由于效益一直不好,我们蔬果区承包给了个人,这个人也属于公司高管,转为联营以后,现任老板已用不了那么多人,把我们两个男的和三个大姐换岗,三个大姐调面点,工资一样,说了不愿干可以辞职,我们两个男的调到酒水区,工资从三千变成两千,我们接受不了,我问他这是不是变相辞退,他说你可以这么想。再有两个月就满一年了,我老婆马上临产,我也马上失去工作,像我这样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吗?我不知道我说的清不清楚,请给个答案
1、2如果你的劳动权益遭受了侵害,如被迫加班、拖欠工资等,可以通过找劳动仲裁解决。
2、遵守法律法规是企业和个人的应尽责任,而劳动仲裁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途径,能够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3、3当然,找劳动仲裁也需要考虑时间、精力和成本等方面的因素。
4、如果有其他解决方式或渠道,也可以考虑选择。
1、如果简单回答的话,当然是有用的。但是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人社局下设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这两个劳动者维权机构,他们的分工是不同的,看你受到的是哪方面的权益侵害:
2、1,如果是关于社保缴纳问题或者社保待遇领取问题,或者是在职期间待遇的清晰争议问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监察部门将会实地调查企业,查证属实后将责令企业整改并且有相关的罚款。
3、2,如果是关于除社保缴纳之外的其他的劳动关系问题的争议,例如认定劳动关系,要求工伤待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其他离职后需要靠提交证据才能认定的略复杂的争议,那么就要走仲裁程序了。原则上来讲这种争议是由法院来诉讼解决,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案件仲裁前置,也就是说,想打官司,先走一遍仲裁程序。在仲裁环节是司法流程下的双方互相提交证据及辩论环节,待仲裁裁决或者调解生效后,用人单位根据裁决书或者调解书来支付相关的赔偿以及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对于结果不服的,可上诉。这是大概的流程,主要还是要看你是遇到怎样的问题,是否可以协商,与单位之间尽量不要有冲突,协商为上策。同时,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部门是员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十分有效的一个保障!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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