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工伤和劳动争议分开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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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来讲,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和经济补偿金是两件事情,但是其中又包含有一些联系。
工伤保险待遇(以劳动能力鉴定十级到七级为例),一般情况下,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了工伤伤残级别能够拿到的三个一次性赔偿,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拿到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是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的。
所以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兼得,就要看是哪种方式与单位解除的劳动关系了。如果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那么职工是可以拿到工伤待遇与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则一般情况下只能拿到工伤待遇,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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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回答
首先,必须明确:
工伤认定必须合符工伤赔偿有法定的认定书。
单位是否为你办理了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
或其他工伤保险
二、如果合符工伤认定
现单位对你工伤治疗期间是否履行了法律义务
赔偿方面:
如果符合社保工伤保险认定赔偿金应该应保险基金支付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
分公司14条第一款,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般来说,分公司总公司成为共同被告且有判决共同承担责任。
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部分再执行总公司。
分公司有较强偿付能力,应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
四、如果拒绝赔偿
分公司总公司拒绝工伤赔偿,这就形成了劳动争议。
劳动法82条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內仲裁
你可将工伤认定资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定要抓紧在工伤诉讼期内申请
你本人不服劳动仲裁可向上一级社保局申请复议。
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如果伤残等级高丧失工作劳动能力则必须要以法律为武器保证自己的应有权益
当然,你应与单位多多沟通交流,争取到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仅为推演,以法律为准绳)
谢邀!
工伤后工作一段时间再主动离职对赔偿没有影响,但有些方面对自己非常不利;题主没有叙述工伤伤残等级或者伤情未达到工伤伤残等级;是否需要离职劳动者应从下列几个方面考虑:
1、伤情是否稳定,生理机能是否恢复正常状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职工申请二次住院工伤治疗时,相关手续需要用人单位配合才能办理;如果工伤职工离职后,原单位是否愿意配合你办理相关手续?显然是个未知数,因为原单位也需要分担相应的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中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以及护理费用等。
2、职工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作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下的支付本人半个月的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期末满或者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职工主动离职的,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主动离职的,不能按规定领取失业金;只有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或者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待遇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本次工伤保险即终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复发治疗的补偿,以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报销治疗费用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给予报销。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建议不要主动离职;辞职需要认真考虑,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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