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文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仲裁书面意见是指参加仲裁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就争议的事项提出意见和证据的书面材料。下面是仲裁书面意见的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1.标题:在文档顶部标明“仲裁书面意见”,并注明仲裁案件的名称和案号。
2.当事人信息:在文档中注明参加仲裁的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案情陈述:对争议的事项进行详细的陈述,包括案件的背景、争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4.证据陈述:列出证据清单,并对各项证据进行详细的陈述和说明,包括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证据价值等。
5.请求:在文档中明确陈述当事人的请求,包括仲裁的结果和理由,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6.结论:在文档末尾列出当事人的结论和意见,对仲裁结果进行总结和阐述。
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仲裁规则:在撰写仲裁书面意见时,需要仔细阅读仲裁规则,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2.证据充分:在仲裁书面意见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语言简明:书面意见需要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以便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能够理解和接受。
4.注意格式:书面意见需要符合仲裁规则的格式要求,包括字数、页数、线条等要求。
5.注意时间:书面意见的提交时间需要遵循仲裁规则的规定,以免错过提交期限。
以上是仲裁书面意见的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证人作证最好是在2个以上,你的朋友如果帮你作证以后在公司会很难做,如果不想连累朋友最好是找别的证据,在职的同事作证,需要证明他们的劳动关系,如没有劳动关系证据也一般不会得到支持,建议收集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工资打卡记录等。
在进行仲裁时,提前写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合同的编写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为仲裁提供明确的依据。
提前写合同可以避免争议的发生,减少纠纷的可能性,同时也有助于仲裁的高效进行。因此,为了保障各方的利益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提前写合同是必要的步骤。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1、仲裁请求。
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
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
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
3、仲裁申请时间;
4、附项。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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