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为了防止诉讼中的一方撤回或转移资产,以规避其可能的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前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仲裁保全。那么,仲裁保全申请书应该写给谁?又如何提供财产保全的担保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并给出支持证据和解释。首先,我们将探讨你应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提交仲裁保全申请书。然后,我们将提供有关财产保全担保的不同类型和制定方式的进一步指导。这些信息将对那些正在寻求适当保障其财产安全的个人和业务提供有益的指导。
可以写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认为需要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1、财产保全担保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2、(一)申请人提供实物担保或现金担保;
3、(二)第三人提供实物担保或现金担保;
4、(三)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
北京经济仲裁,北京经济仲裁后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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