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北海仲裁裁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则上,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有异议时,可以在裁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在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上诉程序中,人民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并根据法律进行裁决。因此,北海仲裁后是可以上诉的,但最终的结果将取决于人民法院的裁决。
北海国际仲裁院成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快捷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性权益争议的中国常设仲裁机构。
1、北海国际仲裁院上海庭审中心地址:
2、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2005室
3、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你可以先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不能解决了再申请劳动仲裁不迟,正常来说一年内申请仲裁都是可以的
1、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统称北海仲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2003年经自治区司法厅登记成立,独立运作、自收自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是为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
2、2017年8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桂司仲字【2017】2号)批准,北海仲裁委员会同时增挂北海国际仲裁院,并可同时使用北海国际仲裁院的印章。
3、北海仲裁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始终秉承“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价值理念,为包括北海地区在内的全国仲裁当事人提供仲裁服务,努力成为集仲裁和调解在内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在本区域甚至全国享有一定的声誉,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北海仲裁委员会正在成为推动中国仲裁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4、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并且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5、我国要求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7、(四)有聘任的仲裁员。北海仲裁委符合上述要求,则是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其仲裁的结果有效。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9、《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0、(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财产;
11、(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北海仲裁委员会是独立公正、高效快捷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性权益争议的中国常设仲裁机构。2017年8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桂司仲字【2017】2号)批准,北海仲裁委员会同时增挂北海国际仲裁院,并可同时使用北海国际仲裁院的印章。
北京同有仲裁,北京有仲裁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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