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计算。财产类费用,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大于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当事人要先交纳代理费,如果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有当事人自己承担。
原告:姓名,性别,汉族,出生年月日,无业
原告因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济南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济xx劳仲案字第xx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2月原告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被告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
原告在xx年x月x日向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济南市xxxx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济xx劳仲案字第xx号裁决。原告认为该裁决认定事实错误,裁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有失公平、公正,理由如下:
一、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其垫付的社会保险费元是合法有据的。被告在仲裁中承认,原告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保险费都是原告自己缴纳的,保险费给原告报销过一部分,由此可见,被告叫原告自己缴纳保险费是事实,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单位为员工缴纳单位应当承担部分的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时候用人单位都不得免除,用人单位叫劳动者自己缴纳保险是违法的,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单位垫付的保险费。
二、仲裁裁决原告主张的经济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是错误的。被告已经在xxx年xx月xxx日在没有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的情况下,就明确表明不让原告去上班,,原告不得不交接工作,不再上班,而且被告当即就把原告的工资结清。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单方面辞退原告,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仲裁裁决也予以认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支付原告双倍工资。
综上所述,原告的请求合法有据,请求贵院予以支持,判如所请。
1、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
2、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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