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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2倍工资的时效,劳动争议双倍工资时效

  • 劳动法
  • 2024-01-16 0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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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争议2倍工资的时效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争议双倍工资时效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仍继续上班,公司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资?
  2. 追索二倍工资的赔偿金是多久?

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仍继续上班,公司是否需支付二倍工资?

谢邀。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当前社会上争议较大,有不同认识。就此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供题主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订手续,双方继续用工的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合同终止后有两种效果:一是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二是续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未办理终止手续,也未办理续订手续,不能简单认为视同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社厅函〔2001〕249号《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责任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到,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有终止权利,任何一方提出都被允许。从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也不是终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造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原因,可能双方都有责任,一般不属于恶意,事实情况是双方都认同当前状态的,一般也不会出现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双倍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一般是处罚违法行为。既然造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单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那么据此惩罚用人单位与立法本意不符。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当然,这里要排除用人单位故意不签情形,比如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答应续订劳动合同,但就是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不签。

三、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承担双倍倍工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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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二倍工资的赔偿金是多久?

【每日讲法观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向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直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1个月。

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请求,虽然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类型案件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起算点为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一定的争议。

实践中,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方式主要有如下三种:

自用工之日起次月,逐月分别计算一年仲裁时效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从第2个月开始分别逐月计算仲裁时效。

2020年2月对应的时效期间为,2020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日;2020年3月对应的时效期间为,2020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日;以此类推。如果劳动者在2021年5月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给付双倍工资,则2020年1月—4月份的双倍工资已经超过时效,无法主张。自入职满一年或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次日开始计算一年仲裁时效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一年,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自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推一年

举例说明如下:劳动者自2020年1月1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满一年。

如果劳动者在2021年5月1日向用人单位主张给付双倍工资,向前倒推一年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期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结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双倍工资赔偿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虽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类型的仲裁案件时效为一年,但是起算点规定的较为模糊。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给付双倍工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争议较大。但是时效为一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没有争议。

好了,关于劳动争议2倍工资的时效和劳动争议双倍工资时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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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1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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