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劳动争议不给开离职证明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劳动争议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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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找-劳动监察大队
看看你有没有证明你和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作证,胸牌,在职证明等。
或者,请求和你关系好的同事,联合署名证明你在这家企业上过班。
拿着这些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中间调解。
因为,这没涉及到其他赔偿金,你只需要一份离职证明。
这种事情,处理难度不是很大。
2.给新单位提交保证书,保证:已离职,和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新单位要求提交离职证明的原因,
就是为了防止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
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你可以尝试写一份保证书,
保证你确实已离职,如果发生劳动纠纷问题,
你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如果,你有劳动解除协议等证据,也可以替代离职证明。
至于,新单位接不接受,需要靠你自己去协商。
3.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既然,原单位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你手头却没有解除劳动协议等材料。
以此类推,你还属于这家企业的员工,这家企业要给你发工资。
你已经离职,不管这家企业因为什么原因不给你开离职证明,
这种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
如果,这家企业不发离职证明,耽误你找新工作,你有权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劳动仲裁会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做中间调解工作,你会很快得到有效帮助的。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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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义务,否则因此造成员工无法找到工作应赔偿经济损失;
可多尝试与公司沟通,说清楚利弊得失,如无效保留沟通的证据,必要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如下: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引起的劳动纠纷:1、案情简介:
杨某琴于2013年11月8日从格林豪泰酒店密云长城环岛店离职。
2014年3月份,杨某琴被北京梦露时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录用,月薪8000元。因格林酒店未给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梦露公司不再录用杨某琴,造成其工作机会丢失。杨某琴诉诸仲裁机关要求:
1)格林酒店为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
2)格林酒店赔偿因未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工资损失(2014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18日)96000元;
3)格林酒店赔偿因无离职证明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损失15000元。
2、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二审判决:
1)格林酒店为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已执行);
2)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格林酒店赔偿杨某琴因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万五千元;
3)驳回杨某琴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你该如何做?1、与原公司多次沟通,留存证据:
1)动之以情:
合作一场,好聚好散,开离职证明不仅是方便我找工作,也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证明;
2)打消公司的顾虑:
了解公司的顾虑,看是否能做些什么,比如担心公司利用离职证明有什么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什么的等等,可以表表决心,说明用它途。
3)协之以灾:
现在找工作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没有我会很难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司要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要承担员工的经济损失。
这是双输的局面,对于公司、个人来说都不希望看到。
2、新公司如何沟通:
1)坦诚说出实情,以得到谅解;
2)提供上现公司电话,以备新公司核查情况,消除顾虑;
3)写声明,大体内容如下:
签名:日期:
4)只要公司对你的能力很满意,背景调查过关,不是诸如采购、销售、财务等敏感岗位,不是管理岗位,基本是可以放宽入职条件的
3、工作黄,法院见:
如找到心仪工作,新公司非要离职证明,原公司又死磕着不开,对你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就去投诉吧!
毕竟工作是大事,而你多次沟通仁至义尽,该怎样就怎样处理吧!
有时当你做出强硬的姿态时,问题就自然而然的解决了。
这个世道,很多时候是欺软怕硬的,虽然不应去欺负他人,但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很有必要的。
祝好运!
——段晓岚写于2018.07.23
很多大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对应聘人员是否自由相当重视,因为非常害怕今后有用工方面有法律纠纷。
时下,隔个一年半载换份工作已经成为大家见怪不怪的事情。
像小郑遇到的这种情况也是层出不穷。
首先,应当区分两种情况对待:
1、与原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所以,像小郑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签订有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协助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小郑就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可以同时请求赔偿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
2、未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
例如,用人单位称试用期满,合格再签合同,但是员工在试用期满之前离开原单位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用人单位会以“没有事实的劳动用工关系”为由,不出具“离职证明”。
这时,可以与新单位说明事实:你在前单位工作的性质属于“试工期”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所以也不能开出离职证明。事实上,进入一个单位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又是辞职离开了该单位,这一段经历不会计入一般工龄,也就没必要把这段经历以“过去式”向应聘单位公开,而可以第一次找工作的新应聘者身份向应聘单位推介自己,即可避免应聘单位要求你出具离职证明的被动。
因为自己画蛇添足,会平添很多手续上的麻烦。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办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
1、公对公:请现单位人事部门的同事,持现单位介绍信或公函,与本人一起到原单位开离职证明,至少可以使你现单位人事部门的同事知道你已经离职;
2、本人写一份离职事实和责任保证书给新公司,至于是否被承认,需要跟新公司协商;
3、利用原单位的人际关系,灵活、妥善的解决。最后,也要再次提醒像小赵这样换工作的人士,要学会保护自己,要有劳动合同,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潍坊律师、潍坊公益律师、潍坊免费律师咨询、潍坊法律咨询、潍坊免费法律咨询、潍坊律师事务所、潍坊优秀律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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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 旷工?劳动仲裁期间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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