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
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
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
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无法查明客观事实,法院难以靠单方证据直接判决离婚;还要再次起诉。
缺席判决离婚的案子,法官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共同财产无法查实,所以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这部分需要另行解决。
而这一过程,被告都是有各种主客观理由的,不会因此被认定为故意妨碍诉讼程序,而遭到惩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