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办理过离婚手续的,就只能是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2、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
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3、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4、另外,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相关法规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因此,可归纳为: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
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
各位劳动者现在要看清了,只有直系亲属过世才能请丧假,并不是之前以为的家里有亲戚过世就能请丧假。
3、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