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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的是否合理

  • 彩礼
  • 2021-07-10 17: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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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律师
不合理。彩礼的本质就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彩礼是不用返还的,除非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才会要求返还彩礼。因此以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不合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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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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