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收取费用的相关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