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虽然打算专注于金融层面的制度分析,但在讨论许多问题时却难免超脱于金融学的范畴之外。既然是“范式”问题,那就必然涉及经济学乃至更为广泛领域的方法论思考。不过,这种离题抑或“跑题”,我们认为是必要的。本来金融问题只有立足于更为高远的角度,才能看得更为全面与准确。确立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其要义说到底就是重建被主流金融学长期漠视乃至遗忘了的货币金融理论的哲学基础。正如奥斯特罗姆(Ostrom,V.,1994)所指出的那样,对于任何问题,若要寻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就“必须从我们各自文明的基本思想渊源”或者“基础环节”入手,“然后再往高处发展”。换一个角度看,“观察学术发展和学科分化的历史,人文、哲学的领域可以说是许多近代以来新产生的社会科学学科的‘母体’”,因此,如今的经济学家时常涉入伦理学等领域寻求经济分析的哲学基础,与其说是向外“扩张”,毋宁说是返回“母体”(何怀宏,1998)。
根据斯基德尔斯基(Skidelsky,R.,2009,p.55)的评述,凯恩斯对哲学基础之于经济学研究的重要性更是直言不讳,他认为,“好的统计学不是给回归系数提供数据,而是为经济学家的分析提供直觉素材;数据信息如果落到一个没有经过哲学训练的人手中,将变成危险而误导的玩具”。美国经济学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CAPM)的首创者布莱克(Black,F.)将金融学的发展观念视作某种“文化生态”,他认为,“金融学在根本上与物理学不同,后者有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金融学更像诸如人类学或心理学这样的社会科学”(参见Mehrling,P.,2012,p.15)。归根结底,金融理论之于哲学基础,就如同树干生长于树根、子女脱胎于母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强调金融分析的哲学基础相当于正统经济学正在矢志完成的“罗宾逊回归”(Robinson regression)。之所以称作“回归”,那是因为,在罗宾逊夫人那里,原来被李嘉图误读或者曲解并被无数所谓数理经济学家“发扬光大”的那个只关注个人利益的斯密理论,又重新回到了以道德伦理为基础的真正的斯密理论。[1]
在理论史上,从表象上看,著名的两个剑桥之争似乎体现着两大阵营经济学家们围绕资本理论以及有效需求问题而形成的理论与政策分歧,如若探寻到更为深刻的层面,这种争执其实凸显了经济学家们所持哲学观的差异。我们已知,两大理论阵营的经济学家一开始都认同凯恩斯有关有效需求不足是经济危机根源的洞见,但在进一步探究导致有效需求不足的深层原因及其治理对策时,理论裂痕出现了。以萨缪尔森(Samuelson,P.A.)为代表的美国剑桥学派始终围绕资本效率、流动偏好以及消费倾向等“短期因素”诠释有效需求不足的成因,进而强调政府财政货币政策的重要性;作为英国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罗宾逊夫人则将理论之剑直指“分配”层面,坚持认为社会分配不公是有效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足进而导致经济危机的始作俑者(参见安佳,2011)。不用强调,相较于投资与消费诸因素,“分配”所涉问题具有长期性,因此更为复杂与深刻。
更进一步地看,萨缪尔森始终把有效需求不足及其原因作为纯粹的经济问题来看待,而在罗宾逊夫人的理论视野中,事关有效需求不足的“分配”与其说是经济问题,毋宁说是道德问题。李嘉图的分配理论立足功利主义视角,认为收入(利益)在阶级(阶层)间的分配理所当然,资本、劳动和土地的“所有者”各得其所,不需要道德伦理因素介入。显而易见,经济学在李嘉图这里成了一门冰冷无情和“缺少爱”的学问。李嘉图传统隐含的一个重要命题是,面对既有的收益分配格局,不同“阶级”或者“所有者”之间不存在任何争执与不满,人们都将平心静气地“认命”或者接受各自面对的利益现实。结果,个人利益(个人理性)俨然自动地组合成社会利益(集体理性)。
现实情形则与之相去甚远,作为一种常态,面对眼前唾手可得的利益,“所有者”之间不但难以和谐相处,而且持续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冲突,这种冲突有时还十分激烈。当然,不同市场主体(“所有者”)之间也时常会达成利益妥协,但那绝非对既定利益分配格局的被动认可,而是在相互冲突中主动权衡利弊得失的结果。重要的是,只要人们开始权衡利弊得失,就意味着他们相互从交易“对手”角度重新考虑自身利益,伦理道德因素便会在有意无意间参与其中。久而久之,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淀,植根于道德伦理基础之上的制度结构就会逐步建立起来。正因如此,罗宾逊夫人才坚持认为,“任何一种经济体系都要有一组规则,一种能对经济体系进行评价的形而上学,一个存在于个人心中并迫使他遵循的道德心”(Robinson,J.V.,1962)。其实,斯密定理本身包含着对道德因素的强烈期许,按照罗宾逊夫人的理解,斯密本人“希望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个伦理基础”。只不过这一因素在斯密那里是隐含着的,而在罗宾逊夫人这里,它被彻底“挑明”了。
根据斯基德尔斯基(Skidelsky,R.,2009,pp.138~139)的引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并非没有考虑道德(或公平)因素,只不过相对于短期财富(或效率)的增长,道德因素需要从长计议。他认为,我们忍受现在的“犯规”(或不道德),为的是快速达到“公平”(或道德),“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贪婪、高利贷和预防措施还必须是我们的上帝,因为只有它们可以将我们领出黑暗的隧道,迎接经济富足的光明”;相应地,凯恩斯将人类的事物分为堕落的“当下”和升华的“未来”。很显然,这种“逆取顺守”[2]逻辑与儒家经济伦理以及经济分析制度范式的核心价值诉求形成鲜明对照。孔子虽然赞同“富而教之”的经济伦理逻辑,但同时强调“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更高道德境界。
有人认为上述追求有些自相矛盾[3],其实不然。从总体上看,儒家伦理将人们的财富与道德追求纳入一个由“君子”和“小人”组合而成的社会分层结构之中。对于“君子”(有知识和掌握权力的人),“喻于义”“见得思义”;对于“小人”(老百姓),“喻于利”“富而教之”(参见本书第28章更为详尽的讨论)。由此看来,经济学发展历史上那个意义非凡的所谓“凯恩斯革命”,其“不世之功”除了强调政府因素的作用、赋予传统经济学以宏观含义并在无意间把主流经济学切分为宏观和微观“两半”之外,还将道德因素彻底抽离了经济学框架,从而使现代经济学成为一头“六亲不认”、唯利是图的理论“怪兽”。[4]长期以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凯恩斯抽离道德因素的“(反)革命意义”竟然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漠视。[5]对于经济分析制度范式的建立与发展而言,凯恩斯可谓“功过参半”,他在毅然拾起政府因素的同时,轻率而无情地抛弃了道德因素。重要且无法回避的是,若要重建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政府因素和道德因素不仅不可或缺,而且需要将其熔于一炉。
很显然,仅就经济理论的“道德转向”这一点,罗宾逊夫人实际上已经初步勾勒了经济分析制度范式的哲学方向。不仅如此,根据斯库拉斯(Skouras,T.)的出色综述,罗宾逊夫人特别强调历史和制度因素在决定经济单位行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新古典理论因忽视预期因素而一直存在“均衡价格幻觉”。很显然,“如果不考虑人们对正常价格所形成的预期,确定供求函数将没有任何意义”(Skouras,T.,1981,p.219),而预期则与时间因素以及历史经验密不可分。评判经济分析范式之优劣,有一个重要标尺,那就是要看这种范式能否从容跨过处理有关历史和制度问题的“门槛”。遗憾的是,这关键的一步,“任何形式的新古典理论都始终没有迈出来”。她不无尖刻地指出,“供求分析是以一种排除历史因素的方式构造起来的,不论是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分析还是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都是如此。新古典理论仅仅与比较静态分析相适应,未来的不确定性和制度的、历史的因素的影响,则要求对新古典理论的基本假定进行重大修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修正将引起新古典理论大厦的崩溃”(Skouras,T.,1981,pp.219~220)。正因如此,罗宾逊夫人对“凯恩斯革命”的评价是如此直截了当,认为其意义“在于从均衡观转向历史观”,甚至断言,“没有历史,也不需要凯恩斯”。[6]
之所以做如此估价,罗宾逊夫人给出的理由是,“一旦我们承认经济是存在于时间中的,历史是从一去不返的过去向着前途未卜的将来前进的,那么,以钟摆在空间来回摆动的机械比喻为基础的均衡观就站不住脚了”,在这种情况下,“整个传统经济学都需要重新考虑”(Robinson,J.V.,1973,pp.6~9)。简言之,漠视历史,就等于人为割断现在、过去以及未来之间的联系。重要的是,对于身处当下的任何一个国家、一个经济体,还是对于经济学,若忽视过去,就一定意味着迷失未来。此外,罗宾逊夫人还建立了一种分析模式,将厂商理论(微观)与有效需求理论(宏观)结合起来,“清楚地表明了微观决策影响宏观变化的方式”,比如她强调投资倾向的决定因素需要“从一个经济内部的历史、政治和心理的特征中”去寻找,从而在“宏观经济理论和微观经济理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参见Skouras,T.,1981,pp.227~230)。毫无疑问,这种分析模式对旨在建立兼容金融学宏微观层面的制度分析范式而言是一种弥足珍贵的方法论提示。
注释
[1]在理论史上,人们似乎对这种“回归”的价值有所忽略。帕西内蒂(Pasinetti,L.,1987)曾专门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撰写综述罗宾逊夫人理论贡献的词条,其中对《经济哲学》虽然评价甚高,却有一笔带过之嫌;这与他对罗宾逊夫人其他贡献之详尽梳理形成强烈反差。不仅如此,他还刻意强调该著作“使得一般读者赏心悦目的程度,甚至超过她的主要著作。从纯文学角度看,阅读它们不啻是一种愉快的享受”,可谓避重就轻,大有“环顾左右而言他”的意味。布劳格(Blaug,M.,1980,p.127)则将《经济哲学》看作是一本“令人困惑不解的小书”,他认为,这本小书“把经济学描绘为一部分是对社会的科学研究,一部分是传播意识形态的媒介”,“该书越来越大的影响会使人想到,公认的经济学与其说是前者还不如说是后者”;他引述罗宾逊夫人对经济学现状的批评,即目前的“经济学蹒跚而行,一只脚按照未经检验的假说行进,另一只脚按照不可检验的口号行进”,但对其中蕴含的经济学的“斯密回归”意味以及可由此引申的历史(制度)观则未过多留意。
[2]司马迁《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记载,太中大夫陆贾“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
[3]李泽厚(2004,p.355)认为,孔子主张先“富”后“教”,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从严格意义上讲,孔子的经济伦理倾向非常明确,那就是对于“君子”,以道德为先,对于“小人”,以富庶为先。也就是说,在孔子那里,仅就道德与财富而言,并不存在笼统意义上的孰先孰后。
[4]斯基德尔斯基(Skidelsky,R.,2009,p.138)认为,“在这一点上,凯恩斯和他的导师马歇尔分道扬镳了。马歇尔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中强有力的道德性,比如说储蓄时的自我牺牲精神,马歇尔把它理解成为了下一代而暂时搁置当下的享受”。
[5]不过,头脑清醒的经济学家也不乏其人,如美国经济学家阿罗(Arrow,K.J.,1963)就曾认为,“道德困境”可能是阻止完整市场形成的最重要因素(参见Rubinstein,M.,2006,p.107)。
[6]霍奇逊(Hodgson,G.M.,2001,p.247;259)曾经确认,“凯恩斯确实相对忽视了历史主义和制度主义”,仅从此种意义上说,罗宾逊夫人以及由其所代表的所谓“后凯恩斯主义”(Post-Keynesian Economics)的一个理论使命就是弥补凯恩斯理论中的历史和制度“缺陷”。正如霍奇逊随后指出的那样,“历史主义和制度主义的学术遗产在剑桥一直未被重视过”,不过,“在剑桥全盛时期过去很久之后,罗宾逊才偶然发现了美国制度主义的一些思想遗迹”,并且给予了“正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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