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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还没买房就离婚,住房公积金该何去何从,两个人究竟怎么分?
想必大家都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很多时候,夫妻两人准备买房的公积金是一方在交,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是否可以分割对方的公积金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也就是说,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公积金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的公积金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一方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会严格考量结婚的时间,以确定财产的归属。
离婚后就能拿到属于自己那部分公积金的现金吗?
恐怕没那么简单。
接下来我们就看看具体分割情况中,属于公积金这部分的财产该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公积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取。
除非是职工退休或者购买商品房等。其他时间,公积金账户是不允许提前钱款。
在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中也没有离婚这一条。
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
1.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但都没法提取,一方通常要给另一方差价补偿。
2.如果只有一方有住房公积金,那么就对半分割。
3.如果一方公积金较多,可以用现金折价款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
1.分割的不是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的余额,而是从结婚日起至离婚日止期间内,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实际数额。
2.若已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或还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已经转化为房屋价值,离婚时可以直接分割房屋。
3.除了已经实际取得的以外,尚未实际取得但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也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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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在正常情况下,有的公司不仅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还会为其交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我们也知道社保是归个人使用,不能分割转让,但是住房公积金是为了买房、租房等,可以用于家庭或夫妻间,那么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该怎么分呢?
一网友咨询:我在公司当总监的,工资还算不错,但是距离可以买一套自己喜欢的房子还差很远。为了早点在这个城市买房,所以在公司里选择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范围里,我选择了最高的比例。由于夫妻感情很差,现在有离婚的打算,我知道婚后买的车子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是需要在离婚时分割的。但是我妻子说我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真离婚,那么也是要分割的。
我已经工作七八年了,所以真算起来,这笔钱还是挺多的,但是我不相信这是离婚后可以分割的部分,所以想问问律师这是真的吗?住房公积金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该怎么处理呢?
结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无约定或者过错,对于离婚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结婚后,双方通过工作、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获得的工资、奖金、收益;
②结婚后,双方凭借专利、注册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获得收益;
③婚后继承他人的财产或者获赠得到的财产,除了指定给予一方的除外;
④其他应该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以上财产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但是根据最高院对婚姻法的相关解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能有人会感到困惑,住房公积金一般是通过购买房屋、建造、修理房屋等支取的,即没有正当理由的话,根本不能实际支配住房公积金,那么又谈何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但是,不能支取不代表不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了房屋,该住房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被储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实际获得,但是也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在离婚时一般是直接予以对半分割。离婚时,什么财产该分割是两个人应该好好思考和协商处理清楚的。通过以上的内容,希望带给正处离婚阶段的您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来源:遇事找法
婚姻法离婚共有负债分割?婚姻法离婚共有负债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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