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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结婚时办了张假身份证
感情破裂却无处办理离婚
当诉讼陷入僵局时
该如何解决
3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受理该案后向沅江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沅江市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当事人于16年前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变更。
2006年7月,陈某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与龚某结婚,便联系路边小广告上的私人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张年龄改大了2岁的虚假身份证,如愿办理了结婚登记。
2021年8月,陈某与龚某因感情破裂到沅江市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却被告知因原结婚证上登记的身份证号与陈某实际身份证号码不一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2022年3月17日,陈某、龚某将沅江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上述结婚登记。
沅江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案涉婚姻登记办理在2006年,两原告于2022年才提起行政诉讼,其间相隔了16年,远远超出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期限,按理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如果驳回原告的起诉,又回到了两原告感情破裂却无法离婚的困境。
根据2021年11月18日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沅江市人民法院向沅江市民政局发出(2022)湘0981行初51号司法建议书,建议沅江市民政局将陈某、龚某于2006年7月办理的结婚登记中陈某的身份证号码予以变更。
沅江市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于3月18日对陈某和龚某的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变更。当事人陈某和龚某因婚姻登记信息错误不能离婚且无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困境,通过沅江法院行政审判庭的司法建议书得到解决。
法官表示,办理涉及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进行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实务中存在已过起诉期限、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实等问题,法院受理后应加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衔接,凝集合力,主动化解该类矛盾纠纷,推动此类情形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法治日报综合新晚报、南方都市报
“我们用假身份证领取结婚证6年了,一直想撤销重新换领。非常感谢法官和检察官的帮助,我们终于拿到合法的结婚证,这下安心了。”近日,别某某激动地向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别道谢。
2016年3月初,刚满17岁的拉某某意外怀孕,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又急于领取结婚证,她与男友别某某及双方家长协商后,决定办理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将年龄增加2岁后,于当年3月8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时隔6年,拉某某、别某某婚后生活幸福,但这个用假身份证领取的结婚证,成了他俩的心病。
今年年初,别某某拿着结婚证来到当地民政局,讲明情况后,希望民政局能把结婚证撤了,再给他们重新换个结婚证。但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登记的婚姻才能撤销,别某某的婚姻并不存在胁迫的情况,另外,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是一年,两人登记结婚已满6年,显然超过时效,故未予受理。
无奈之下,别某某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垒县人民法院接到此案后,审查发现此案确已过了诉讼时效。别某某表示,虽然其使用虚假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结婚的行为不对,但是其主动向民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承认错误,应当予以撤销。法院建议民政局进行调查主动撤销,但民政局以没有依据为由拒绝。
根据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木垒县人民法院邀请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到该案的争议化解工作中。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统一认识,8月21日,木垒县法院、检察院联合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还邀请木垒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参与公开听证。
图为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拉某某的婚姻登记展开,拉某某和行政机关及列席法官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涉案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分别发表评议意见。
在对行政相对人拉某某、别某某的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主动撤销虚假资料办理结婚证行为符合行政法规定,木垒县民政局应当撤销拉某某、别某某的婚姻登记。
木垒县人民法院将此次听证的评议意见作为本案最终处理结果的重要参考,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木垒县民政局予以采纳,为拉某某、别某某办理了撤销婚姻登记手续,并用两人真实的身份证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该起虚假身份信息婚姻登记行政案件所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后,因问题得到解决,拉某某、别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来源|法治日报
“我们用假身份证领取结婚证6年了,一直想撤销重新换领。非常感谢法官和检察官的帮助,我们终于拿到合法的结婚证,这下安心了。”近日,别某某激动地向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别道谢。
2016年3月初,刚满17岁的拉某某意外怀孕,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又急于领取结婚证,她与男友别某某及双方家长协商后,决定办理假身份证和户口簿,将年龄增加2岁后,于当年3月8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时隔6年,拉某某、别某某婚后生活幸福,但这个用假身份证领取的结婚证,成了他俩的心病。
今年年初,别某某拿着结婚证来到当地民政局,讲明情况后,希望民政局能把结婚证撤了,再给他们重新换个结婚证。但民政局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登记的婚姻才能撤销,别某某的婚姻并不存在胁迫的情况,另外,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是一年,两人登记结婚已满6年,显然超过时效,故未予受理。
无奈之下,别某某夫妻二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垒县人民法院接到此案后,审查发现此案确已过了诉讼时效。别某某表示,虽然其使用虚假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结婚的行为不对,但是其主动向民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承认错误,应当予以撤销。法院建议民政局进行调查主动撤销,但民政局以没有依据为由拒绝。
根据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木垒县人民法院邀请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到该案的争议化解工作中。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统一认识,8月21日,木垒县法院、检察院联合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还邀请木垒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等参与公开听证。
图为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民政局是否应当撤销拉某某的婚姻登记展开,拉某某和行政机关及列席法官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涉案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分别发表评议意见。
在对行政相对人拉某某、别某某的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后,听证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主动撤销虚假资料办理结婚证行为符合行政法规定,木垒县民政局应当撤销拉某某、别某某的婚姻登记。
木垒县人民法院将此次听证的评议意见作为本案最终处理结果的重要参考,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木垒县民政局予以采纳,为拉某某、别某某办理了撤销婚姻登记手续,并用两人真实的身份证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该起虚假身份信息婚姻登记行政案件所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后,因问题得到解决,拉某某、别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法治日报)
有哪些情形应当撤销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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