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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按照常理,双方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单方掏钱买的房,则另当别论了。
案情回顾
婚前,邓某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房(简称1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5个多月后,邓某与郝某结婚。
结婚后过了1个多月,邓某又全款买了一套房(简称住房2),仅登记在自己名下。
在6年后的结婚纪念日后一天,法院判决准予俩人离婚。1住房和2住房都归邓某所有。
离婚后,郝某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如下:
1、郝某认可1住房系被告邓某的个人财产,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按揭贷款共计100800元,邓某应支付自己一半的按揭款。
2、2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及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均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
本案争议与解决
郝某要求邓某支付1住房的一半按揭贷款(50400元)是没毛病的。但是2住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
1、《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郝某有权要求邓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2、庭审中,邓某为了证明2住房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该住房是个人财产,举示其名下银行帐号的账户明细、取款凭条、存款/转账凭条、定期存单、会计分录单、进账单第一联(代贷方传票)及其母亲罗某名下的账户明细等证据。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邓某能够证明2住房的购买款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郝某没有举证证明2住房购房款的来源及流向。郝某要求共同分割2住房的要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
评析
1、婚后财产全部是由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无论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形态如何转化,例如由婚前货币财产转化为婚后固定财产(所有权需登记在出资人个人名下),或者由婚前固定财产转化为婚后货币财产,其财产性质是不变的,仍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后财产有一部分是由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成的认定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还需充分考虑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价值在婚后新购买财产的价值中所占的比例,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最重要的就是能提供证据)
来源:110法律咨询
来源:中国妇女报
■ 雷春波 闫志远
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往往争议较大,房产的归属尤甚。
不同于其他财产,房产的出资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父母出资、出资比例、房产登记的权利人等因素。因此,若无明确约定,一旦出现房产归属争议,就会影响到财产分割和后续离婚程序的进行。
一般来说,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婚后购房也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具体是依据什么来进行认定的呢?
按照出资人、出资方式和房屋登记权利人分类,婚后购房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类: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全款/按揭。
1.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登记夫妻一方名字:除明确约定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外,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未成年子女名字:除明确约定外,视为赠与未成年子女。
结论:若没有约定,婚后所购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归属未成年子女所有。
第二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全款购房。
1.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但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出资一方名字。此时,若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屋为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但需保证银行流水清晰,购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混同;
3.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房产证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5.夫妻一方使用个人财产/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未出资方名下。该情形属于出资方对未出资方的赠与,视为未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第三类:婚后使用夫妻一方个人/父母财产支付首付,按揭还贷。
1.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如无特别约定,该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首付款方名字。若无特别约定,房屋属于首付款方个人财产,但对共同还贷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产权登记方要对其进行补偿。
如果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房屋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结论:在该类别下,房产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房屋出资主体、出资比例、房产登记权人等因素影响,使得房屋归属极易产生争议,导致夫妻嫌隙。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财产争议,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对婚后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于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形,一定要约定出资的性质及父母出资意愿。如果购房款是出借给子女购房,则需要进行返还的;如果是无偿赠与子女购房,是赠与子女一方还是双方,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
婚内财产约定并不是对婚姻和感情的考验,换种角度来想,这何尝不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方式呢?
(作者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所属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配呢?房产证上写了你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一起来看看。
请听题——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分房子,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割?
A、归女方所有
C、平均分割
B、归男方所有
D、不一定
答案:D
您答对了吗?
对于离婚分房子这件事,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离婚时就该平均分割。
但实际上,即便房产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 仍属婚前财产
众所周知,买房子有个过程,从签订合同,支付钱款,到交房入住、办证确权,往往得经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过程正好与结婚登记重合交叉,房子的归属就需要根据购房出资、产权登记、结婚节点等因素来考量,不一定结婚后得到产权的房子就是两个人的。
小马和女朋友小陈相恋多年,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马用个人积蓄在北京市昌平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不过,因为买的是期房,买房后一直没能入住。直到2012年,开发商才交房并为小马办理了产权证。妻子小陈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
几年后,二人的孩子出生了。小陈和婆婆在照顾孩子方面分歧频出,最终,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
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还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婚礼不是结婚登记 结婚时间以登记为准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归属的规定大体是以结婚为节点来区分的,而由于地区风俗的原因,在有些地方,把婚礼仪式视为结婚的开始,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一些法律理解上的误区。
王先生和女友赵女士几年前按照家乡风俗,举办了隆重的婚礼。由于赵女士单位特殊,对配偶身份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政审,直到婚礼一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
小夫妻举办婚礼后,王先生的父母拿出积蓄,又卖了一套房,全款给儿子买下了一套北京市西城区的二手学区房,为小两口解决了后顾之忧。房本在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办了下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
婚后,二人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感情疏远。赵女士最终起诉离婚,并认为西城区的这套房子是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后,王先生父母赠与两个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官介绍说,赵女士认为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但法律条文中所指的结婚应当做严格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
此案中,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又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法院最终认定该房屋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出资时间资金来源 是判定共同房产关键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在司法实践中,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
西城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张爽告诉记者,夫妻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父母资助购房或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等情况十分普遍,虽然增加了判定的复杂性,但仍有原则可循。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证上写了你名字 房子也未必是你的
结婚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归谁?请看以下案例:
大场景: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情景1:他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他的?
答案:必须的!
解答: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他结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他一个人。
情景2:结婚前,他贷款买了套房。这房子还是他的?
答案:那可不一定。
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情景3:婚后他爸妈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了他名下。这房子肯定是他的?
答案:是的。
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哦!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咋说,就是连墙角都分不到。
大场景: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
情景1:这房子是他全款买的,这房子归他俩?
答案:不一定!
解答:“举个栗子”,大牛和小妞在结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但一旦他俩因离婚闹上法庭,如果说小妞没有证据能证明她买这房子时出了钱 ,这房产证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仍能判这房子归大牛。
情景2:俩人一起贷款买的房子,是他俩的?
答案:是的。
解答:如果这房子是他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又加上了她的名字,那婚后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这房子是俩人结婚后凑了首付,一起贷款买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财产,归俩人了。
情景3:这房子是他父母出钱买的,但写了他俩的名字,这房子是他俩的?
答案:如果没有“借条”,这房子就是他俩的。
解答:如果这个情景是真的,那么这房子将被认定为他俩的共有财产。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的,归双方共有,即便是他俩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关于房产,这下可清楚了吧!
来源:新华社、北京晚报微信、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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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石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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