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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大家好,来讨论一下无性婚姻怎么选择,假如一对年轻的夫妻,已经完全没有了性生活,而夫妻之间还有一个还有正常需要。如果选择离婚对家庭孩子肯定是不小的影响,但解脱了自己,可以以自由之身恋爱,得到自己想要的,无人能过问。如果选择婚外情,一样会影响家庭孩子,还得偷偷摸摸,提心吊胆,还触犯我们国家的婚姻法!最后一个就选择吃快餐,或是自卫方式!假如你正在被无性婚姻困扰,你会怎么做!欢迎大家讨论!
婚姻本身也是契约,因为婚姻的基础是人身关系,所以婚姻法律关系并未将其列入合同行为来调整。查士丁尼《法学总论》中讲道:“契约是由于双方意思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而到了12世纪,罗马法学家认为除了合意之外, 契约还需具备合理的平等的目的。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契约的核心要素为: 合意与交换。婚姻也是如此,可以有爱情与性的交换,但首先需要合意。“食、色, 性也.” 性就像人们渴了喝水、饿了吃饭一样, 是人的一种本能需要。男欢女爱会让人获得快乐和愉悦,夫妻间对于性的要求也是正当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了性,婚姻就无法持续,只要双方合意是没有问题的。
无性婚姻,是指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的婚姻。无性婚姻的形成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1、生理原因导致的无性生活。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都可能存在先天和后天的一些生理疾病,从而无法正常地进行性生活。
2、夫妻间的合意。这种夫妻在结婚之初,就做出了无性的合意,婚姻是形式,合住而无性是本质。#无性婚姻#
3、对于性的恐惧而导致的无性生活。常见于女性,特别是在最初的几次不和谐的性生活会留下巨大的阴影和心理恐惧,从而逃避或者厌恶。时间久了,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一发不可收拾。
4、巨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现代社会的节奏很快,面对越来越严酷的竞争,很多夫妻已经把大部分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从早上忙碌到深夜,回家倒头就睡,久而久之性生活就变成了一种负担,无性生活就成为了一种习惯。
5、长期的性生活导致性疲劳。性生活就像吃饭一样,久了部分夫妻间就会缺乏新鲜感,厌倦几十年如一日的面孔和姿势。
无性婚姻可否主张离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曾经做出过规定如下: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姻与家庭#
但是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和生效,原司法解释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因无夫妻生活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无性婚姻应当属于第五项之规定包含的情形,大概率可以得到支持。注意无性婚姻并不代表分居。#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夫妻一方不能人道,在婚前未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
婚姻既然是一种交换的合意,那么无论是有性婚姻还是无性婚姻,双方合意就可以继续存续,任何一方反对,就可以合意解除。面对这样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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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仲念念
原创作品,抄袭必究。
01.
谁的婚姻不委屈?
见过太多人前恩爱,羡煞旁人的夫妻,回到家里以后形同陌路。
我的一位读者小夏就是其中一位,她跟老公结婚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怀疑过老公对自己的感情,但是她仍旧觉得自己并不幸福。
因为他的老公,从不愿意亲近她,他们婚前检查过,双方都没有问题,她长得也很漂亮,外在条件自是没的说。
当初他们是相亲认识的,交往没多久就结婚了,老公比自己大了三岁,现在已经36岁了,他们依旧没有要孩子。
每次他都以工作忙搪塞过去,有时候直接说加班要加很久,就不回家住了。
其实不是加班晚,小夏心里明白,他只是不想跟自己在一起而已。
可是为什么呢?这样的婚姻,到底还有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
02.
我同样带着疑惑,去百度搜索了一下。
这个数据简直让我意外,搜索到的相关结果高达98万个,也就是在我们国家,像小夏跟她老公这样的夫妻,并不在少数。
也就说夫妻两个人,彼此深爱着对方,但是却由于某种原因,两个人对对方并不亲近。
甚至会想方设法的逃避对方,避免跟对方近距离的接触。
有时候是双方都不想,但大多数都是其中一方的问题,而另一方就成了被动的被伤害者。
这种婚姻悲哀吗?
确实挺悲哀的,但是这种婚姻确实是爱为基础的。
也就是说,即使那个主动不远亲近的一方,内心也是深深爱着另一方。
他会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对她好,履行自己做丈夫的义务,除了亲近她。
03.
这两婚姻,无疑都是不正常的。
但是却一直有人被深深的困扰着,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离婚吧,成本太大了,特别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考虑的因素更多。
不离婚吧,婚姻早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这样将就着过下去,一天比一天更沮丧。
研究标明,在中国已婚男女中,每月夫妻生活不到一次的人数超过四分之一。
在百度上搜索“无性婚姻”,相关结果约2580000个。
这样的婚姻,到底还要不要坚持下去?
该作何选择,何去何从?
我问了一个男性朋友,他说肯定会离婚,这样的混一名存实亡。
但是我问了一个结过婚的女生朋友,她却说她会选择凑合着过,有钱就行了,毕竟要为了孩子考虑。
其实这就要问你自己,在你心里,觉得维持现状和失去婚姻,哪个令你更痛苦?
如果是维持婚姻现状更痛苦,那就离婚;如果是失去婚姻更痛苦,那就将就的过着。
无论是哪一种选择,或许都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是这是我们在能力范围之内所能做的,仅有的选择了。
今日话题:
你们觉得这样的婚姻还有过下去的必要吗?
如果不能接受,你会怎么做?
欢迎留言讨论。
END.
作者:仲念念,青年作家。以年轻人的角度看世界,我没见过你,但我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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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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