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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一方死亡财产怎么继承(再婚的夫妻一方过世能否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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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4 2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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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平顶山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5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的情形其实在我国也不少见,可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弄清楚再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应该怎么分配。


下面由 张华律师 为大家介绍关于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知识。


  一、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三、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

  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张华律师小结:

根据法律规定,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相应的遗产。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文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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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子给了继承人,配偶能享有居住权吗?

很多老人丧偶后,会选择再找个老伴儿一起生活。一方面是身体不再硬朗,双方能相互照顾。另一方面对于部分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这也是必然需求。老人去世后,作为继承人最关心的就是财产怎么分配,尤其是房屋的归属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遵从遗嘱,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如果去世老人没有立下遗嘱,领取结婚证的另一半当然享有继承权。

但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或者老人死亡前立了遗嘱,将房产给了其他继承人的怎么办?这里我们以案释法,为您讲解房产继承问题。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子给了继承人,配偶能享有居住权吗?

以案释法

2016年张女士与李老登记结婚。李老有2003年购买的房产一套,为李老婚前财产。2018年李老立下遗嘱,约定房子由其孙子小李继承。2020年李老去世。依据李老遗嘱,小李获得房产所有权。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女士搬出房屋。

一审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小李胜诉,要求张女士搬出。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证实李老去世前曾在不同场合承诺,房屋所有权归孙子小李。但张女士在有生之年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这可以视为口头遗嘱。且张女士在李老去世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子给了继承人,配偶能享有居住权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及考虑到公序良俗,在张女士无其他房产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张女士享有居住权。如张女士有其他住所或经济情况改善的情况下,房屋居住权可与小李再另行协商。

本案涉及两个点:

一是居住权跟所有权分离。就像我们购买的房屋出租出去,我们是所有权人。承租人就是居住权人。在承租期限内,承租人获得对房屋的支配及使用权。没经过承租人许可,即便是所有权人也无权随意出入房屋。如果因为房屋出售影响居住权人权益的,居住权人有权向所有权人索赔。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子给了继承人,配偶能享有居住权吗?

二是遗嘱效力。依据《民法典》规定,书面遗嘱与口头遗嘱效力相同。小李主张房屋所有权是依据李老的书面遗嘱。张女士主张房屋居住权是依据口头遗嘱。因为李老两次遗嘱的内容不同,所以两份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审法院综合多方面考虑,最终判决张女士享有房屋的居住权。、

您对这个判决有什么想法?还有在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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