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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日常一案怎么办】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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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分居协议有必要把财产清单列完整吗,具体财产包括哪些可以进行约定?
律师回答:
分居协议是离婚协议的前奏,在分居时将夫妻财产清单列完整,即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也是夫妻财产约定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能够在相对冷静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由共同共有明晰为按份共有,对全部财产进行大致平衡的约定,是非常有意义的。
可以约定的财产形式有:1.房屋不动产2.运营或非运营机动车3.公司股权、合伙份额、个体户净资产、网店运营资产等4.夫妻名下的信用卡、储蓄卡的透支额度和余额5.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各类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等6.房贷、车贷、经营贷、民间借贷、其他被生效法律文书判定的债务等的负债额7.继承已经开始但尚未分配到手的遗产8.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估值和收益额9.能够量化的数据货币或其他虚拟财产。以上列举的并不能完全包括现实生活中的全部财产形式,总之是能想到的一定要尽量罗列出来,先估价再根据夫妻各自对财产的密切程度和贡献度进行大致合理的份额比例的约定。注意一定要有个兜底条款就是分居后再产生的任何负债均由造成负债的一方按个人债务处理。
最后,结合以上分析的结论是:
在民法典中的婚姻法律制度日益趋向为财产法的今天,夫妻的婚前财产约定、分居协议、离婚协议都非常重要,夫妻对财产的管理和运用也是一种夫妻关系平稳的重要工具,是婚姻幸福的物质基石。
刘普律师——上海兰迪(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筹 2005年开始执业,擅长房地产、物业公司的非诉法律业务,业务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物业全流程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劳动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对法律关系要件把握精准、开庭控场辨论能力强,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律培训技能娴熟。 |
让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谈一谈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以房产处置为例,如婚前房产,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双方离婚,该房产应如何分割?婚后购买房产,夫妻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离婚时该房产又该如何分割。
案例一,杭州一男子婚前全款买房三套,婚后将妻子的名字都加在房本上,后双方感情破裂,2020年女方起诉离婚,其认为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且根据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其应依法多分。男方则认为,因政策原因,他不能将案涉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不得已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实际属于其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最终杭州西湖区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三套房产,登记为双方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但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案涉房产合同签订、购房款支付、税费支付等案件事实,比较双方对三套房产贡献的大小,结合婚姻法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一审法院酌情判决女方分得25%的份额,男方分的75%的份额。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案例二,一位男士婚后为了表达自己对家庭的忠心,主动将婚前的房子变更登记为女方享有99%的份额,自己享有1%的份额。后来双方感情破裂,男方就认为案涉房产是自己的婚前财产,要求归自己一人所有。女方则主张应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最终法院判决按照双方照登记的份额进行分割,案涉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值的1%作为补偿。
通过案例检索检索发现,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分割,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另外,此处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的,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基于此,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建议受赠方对赠与合同或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或在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放弃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以保护自身的权益。
家事有约 婚内协议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如何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限制一方出轨或离婚从而守约方获得全部或部分财产的忠诚协议协议内容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在未经过民政局登记备案或在起诉离婚过程中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期咱们聊聊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那些事。
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很多夫妻离婚比较难分割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候如果能有一个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做一个清晰划分,后面解决争议就简单了。但是,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才有效呢?下面我们通过两个真实的案例来告诉大家。
案例一
原告甲男诉被告乙女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较大。被告提出双方曾在婚内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载明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对双方婚前、婚后取得的部分财产、债务做了分割,请求依照该协议书的内容对已涉及的财产、债务进行处理。原告认可协议书是自己与被告在婚内经洽谈后签订的,但自己当时没有考虑好,协议对自己不公,现不同意按该协议书内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二
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离婚,原告提交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证明被告同意离婚,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明确约定,请求法院据此判决双方离婚并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表示虽然其与原告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并未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相关《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同意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说法
同样都是婚内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它们的效力有无区别呢?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案例一中吴某和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进行充分协商后达成无附加条件的《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案外人利益,应属有效,双方均应遵守。法官遂在此《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基础上组织双方就其他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最终调解离婚。
而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1087条和第1089条的规定判决。
案例二中,法官经仔细阅读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后发现:虽然双方签订该《离婚协议书》是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该《离婚协议书》是以双方共同办理离婚登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现双方并未办理离婚登记,被告刘某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反悔,因此该协议所附条件并未成就,协议条款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法官遂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1087条和第1089条的规定对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Q 夫妻财产协议与忠诚协议的区别
A:
大部分人常常以为只要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一旦一方婚后 出轨便净身出户”的条款,就可以维系婚姻或拿到所有的财产。事实上,这种以出轨为前提条件的是忠诚协议。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彼此恪守忠实义务,具有人身属性的特质。忠诚协议尚未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存在巨大的争议,很多法院认为这是道德约束的范畴,或者说财产指向不明确,不予受理或者是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Q 夫妻财产协议与离婚协议的区别
A: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女方所有”,此种以离婚为目的协议是离婚协议,而离婚协议只有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时才能生效。因此,此类协议在双方未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情况是无效的。
结论:婚姻存续期间,应当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避免内容出现离婚、限制离婚、忠诚协议、禁止出轨等以上述条件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才能真正有效的起到法律上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效力。
法条链接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附件:婚内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协议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经双方协商,就婚后夫妻财产归属自愿达成以下约定:
1、房产:坐落于_______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该产权登记在_______名下,双方约定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房屋归_____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该房屋剩余贷款_______元,目前由_____每月还贷_____元。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前,已还贷款对应的房屋及增值部分属于______的个人财产。后续贷款由____进行归还。所对应的房屋及增值部分归______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在贷款还清后_____日内,____有义务配合_____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如_______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以上义务的,则需向_____支付每日____元的违约金直到实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止。
2、车辆:双方婚后购买_____一辆,(车牌号为_____),该车所有权登记在______名下。双方约定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归_____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_____有义务配合____办理过户手续。
3、存款:男方名下账号:_______,开户行:_______。双方约定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账户内的存款(包括账户内的基金、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_____元,属于男方个人财产。(2)、女方名下账号:_______,开户行:_______。双方约定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账户内的存款(包括账户内的基金、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_____元,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4、股票:____名下股票帐户:开户证券营业部____,账户号_______。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账户内的股票及剩余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均属于____的个人财产。
5、公司股权:_____名下现有_____公司____%的股权,该股权属于_____的个人财产,____作为该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出资义务、由该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取得取得的收益分红,无论已发生的还是未发生的,均视为_______的个人财产(债务),与____无关。
6、现金及贵重物品:(1)_____还掌握有现金人民币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笔现金归_____个人所有,为____的个人财产。(2)____处有____一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物品属于_____个人所有,为____的个人财产。
7、债权债务:(1)____曾于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借款____元,该债务属于_____的个人债务,由____自行偿还。(2)债务人欠____现金____元,约定还款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日,该债权属于____的个人财产。(3)其余未列明的、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均属于其个人债权债务。(4)双方将来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其个人债务。在债务形成时,有义务告知债权人本协议的约定。
8、个人财产处分权及收益归属:(1)双方完全享有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资、出租、转让、赠与他人等)该财产完全由所有人独自行驶,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2)男女双方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处置所产生的收益,及财产本身的增值、孳息均归各自所有。(3)双方个人财产,如后续发生了财产形式的转化,仍属于其个人财产。
9、补偿款:考虑到婚后_______以照顾家庭为主,____为主要经济来源人,为保障_____的权益,双方合意,由_____向____支付家务补偿款,作为____的个人财产,具体补偿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财产的归属,按法律规定处理。
11、本协议签订后,将来双方在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属及处分,按法律规定处理。
12、双方明确,签订本协议期间,神智清醒、精神状况现象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胁迫、欺骗,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清楚了解签订协议的法律后果。
13、本协议原价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来源:法致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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