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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男婚女嫁,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在浪漫的婚礼现场,在双方亲人朋友的见证下结为夫妻,想想都让人感动。不过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结婚程序”——比如,小两口先办了酒、再领结婚证。
尽管这是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办了酒后闹分手,还不是合法夫妻的二人,要怎么算婚礼过程中的彩礼、酒席等费用呢?
别以为在这样的“夫妻关系”下,就能有“性别优势”!看完下面这个故事,大家可能更能懂得什么叫“婚姻不易,且行且谨慎”。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婚礼是你们家办的,当然你们掏钱!”“婚礼是为了你办的,现在分手了,你也要负责!”
很难想象,原本相恋的情侣最终因为一笔酒席费吵得面红耳赤。
这是发生在邵阳市邵东县界岭乡大丰村的故事。25岁的李嫚和28岁的张亚军同是村里长大的孩子,2015年2月,他们在父母的撮合下相恋,结伴去往广州打工,过了半年的同居生活。
2015年7月,李嫚怀孕了。两家人高兴不已,很快便开始筹备婚宴。
当时,女方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男方家在村里建一栋新房子,二是准备10万元彩礼钱。
“这是我们村里娶媳妇的必备条件,并不过分。”李嫚说,要求盖房子是为面子,装修好不好、家具家电怎么样都不重要;而按照当地习俗,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不退的,“我爸妈打算留着给我弟弟结婚当彩礼”。
尽管家境并不富裕,但遵守习俗的张亚军一家人还是答应了。同年10月1日,李嫚与张亚军在村里举办了婚宴。
“在我们这里,只要搭了台子、举行了仪式,亲戚朋友到场见证过,就算是结婚了。至于领(结婚)证,晚几天、几个月都没关系,只要不耽误小孩出生后办户口就行。”李嫚说,没想到,就在婚礼举办前一周,变故出现了。
李嫚告诉记者,张家爱面子,盖新楼时自行决定加盖一层,预算大大超标了。本来预计给女方家的10万元彩礼“缩水”,只剩了6万余元。
这下,李嫚的家人急了——说好的10万元彩礼“临时变卦”,村里的闲话也多了。
为了如期举办婚宴,张亚军想出个办法安抚女友——迎亲当天,他们先将6万余元彩礼钱用红纸包裹送上,对外谎称有10万元。等办完婚礼,将婚宴上收的礼金一并当彩礼,送到女方家里。
“当时说好办婚礼、摆酒宴的钱,都是他们家给。”李嫚说,谁知,婚宴散席后,他们一核算,扣掉置办婚礼婚宴的钱,只剩下近3万元“人情费”。
女方嫌男方家里穷,彩礼钱都凑不齐;男方怪女方家要求多,闲话满村传……一时间,李嫚和张亚军的婚事被邻居们当成了笑柄。一气之下,李嫚便要求分手。
“当时我是气坏了,但说完分手挺后悔的,毕竟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李嫚说,没想到的是,张亚军同意分手。
2015年10月10日,李嫚瞒着张亚军做了人流手术,两人的“婚姻”也因此结束。
随后,张亚军找到李嫚要求退还前后送出的9万元彩礼费,另外还要求女方承担办婚礼、摆婚宴的部分费用。
“彩礼可以退,但不能退全部,毕竟我为他失去了一个孩子。”李嫚说,至于婚礼婚宴的费用,她不会负责,“本来就是男方家娶媳妇办酒,这笔费用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
由于谈不拢,2015年12月,张亚军向邵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索回全部彩礼费,并各自承担一半置办婚礼、婚宴的费用。
之后,邵东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庭前调解内容让李嫚难以相信——原来,由于李嫚与张亚军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合法夫妻,所以李嫚符合彩礼返还的情形;而婚礼婚宴的相关费用,由于李嫚没有证据证实张亚军“婚礼婚宴费全包”的承诺,同时,两人没有合法夫妻关系,所以,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经调解,李嫚共退回张亚军8.24万元。
(文中除李嫚外,其余系化名)
专家说法>>
刘悦(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不领证先办酒,到底算不算结婚?从法律角度来看,不算。在一段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中,但凡涉及财产纠纷,那么就需要各自担责。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没有结婚证的关系,并非婚姻。尽管目前法律没有对“不领证先办酒”的关系进行约束与规定,但一旦确定酒席费全都由男方出资,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承担相应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也就是说,不止是婚礼酒宴费,如果女方收了彩礼,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恋爱同居关系的情况下,男方也有权利要求其退回彩礼。
1、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并没有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并没有共同生活,双方也就没有成为事实上的夫妻;
3、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不好,因为彩礼的给付行为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如为了筹集彩礼,男方父母四处借款,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甚至连正常生活都保证不了。但是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较少,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一标准较难证明。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6、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8、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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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Y
对于没有领证的夫妻的财产分割一般还是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对于共同债务也会对等承担,当然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会先要求补办登记,然后再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一、没领证的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94年之后未领结婚证的事实夫妻,已经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果双方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结婚证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没领证的夫妻在原则都是按照平均分割财产和共同债权的,而且对于共同债务也应该共同偿还,但是由于没有结婚证的性质,所以在办理离婚的过程当中还是比较麻烦的,但如果双方没有产生争议的都还是比较方便的。
老伴去世,我一个人很孤单,感觉生活再也没有阳光。正是那个时候,一个人走进了我的生活。他比我小3岁,和他搭伙过日子10年,他一直任劳任怨,我们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我和儿子希望我们能拿结婚证,可他却摇了摇头……
01
我已经76岁了,原本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一家大医院的外科医生,我是一名大学教授,我们有一个很出色的儿子,儿子考研读博,毕业后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儿子儿媳都拿着高薪。
丈夫退休后,又被返聘。而我则去了儿子家,帮他们带孩子。只是因为我和儿媳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上有差异,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丈夫知道后,立即给儿媳打了电话,虽然不知道丈夫给儿媳说了一些什么,但是儿媳此后与我作对明显少了很多。原本我以为可以安心照料孙儿,却听到了丈夫出车祸的消息,等我匆匆赶回家时,却和丈夫已是阴阳相隔了。
丈夫的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我和丈夫感情很好,丈夫为人善良,待人亲切,活着的时候特别心疼我、维护我,就连平日和我说话,都很暖心。我有个感冒发烧小毛病,在他眼里那就是不得了的大事儿。我们携手走了那么多年,几乎没有红过脸。想想丈夫对我的好,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从失去他的阴影中走出来。
以前看过很多失去老伴后、一个人坚强挺过去的励志故事,当时还不觉得了,可真正的落在我自己身上时,我才深切的体会到,一个人活着最怕的不是没钱、不是死亡,而是孤独。当与自己携手了几十年的丈夫去世后,我的感觉是这个世界就剩下自己,那一刻开始,我似乎觉得自己就是在孤独中等待死亡。
儿子怕我想不开,请了长假在家里陪伴我。即便这样,我仍感到心里空荡荡的,尤其是晚上,有着说不出的孤独和寂寞。那段时间,我瞬间觉得自己似乎衰老了很多,自己的整个世界都没有颜色,整个世界都变得孤单起来,想想以后再也没有可以说知心话的人,也没有了可以聊聊小心事的人,心灵都是空荡荡,找不到依托。
之前,我还天真的认为,有儿女在身边,可以和儿女说一说,但是,当丈夫离去之后,即便对我很孝顺的儿子,我也陡然觉得,他相对于丈夫来说,依然是一个外人。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年多,直到有一天他的出现,我似乎才从失去丈夫的苦痛中,解放出来,开始了另外一种养老生活模式。
02
我和耿清的相遇,有些偶尔中的必然。
那天,儿子和儿媳带着我外出旅游散心,在旅途中,我遇到一个人外出旅游的耿清。我们和耿清在同一个旅游团,一路上,儿子儿媳在一旁卿卿我我,把我这个老太太丢一边,耿清就坐在我身边,待我非常热情,旅途中给予了不少照顾。
和他相处几天中,我一直拿他和丈夫对比,发现他有着和丈夫一样好的品质,热心助人,说话暖心,做事细致,对他也渐渐产生了一些好感。旅途结束后,我们相互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几天后,耿清又主动联系我,给我发了不少他帮我拍的旅游照片。我才知道我们住在同一个城市,他家离我家有4站的路程。我还了解到,他已退休在家,比我小3岁,妻子已经去世了。他妻子生前身体一直不怎么好,40岁那年就瘫痪在床,患有多种疾病。
年轻的时候,妻子和他同甘共苦,感情也非常好。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当年他带着妻子走了很多大医院,不少医生都说他的妻子活不了几年了,但是在他的细心照料下,他妻子实际上活了十几年,这当然与耿清的付出是分不开的。
我和耿清相识时,耿清的妻子刚去世两年,家里还欠债好几万块钱的债务。耿清退休前是一名普通的职工,退休金只有4000块钱,他有一个女儿,在一家超市当服务员,女婿来自农村,是一名小学老师,耿清老伴病重期间,女儿女婿也是补贴了不少。
相对耿清的情况,我的条件好很多,退休金每个月差不多1万块钱,家里还有不少存款,儿子每个月还给我1000块钱的生活费,所以在用钱方面,我完全不用操心。
耿清给我的印象挺好,人老实、勤快,讲卫生,炒得一手好菜,更重要的一点,是懂得心疼人。和耿清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我原本想和耿清结婚的,可儿子儿媳觉得耿清家里条件太差,怕因此引起财产上的纠纷,建议我和耿清先搭伙过日子。如果觉得可以,等几年后拿结婚证也不迟。儿子儿媳说得有理,我就对耿清说了,耿清似乎对拿不拿结婚证并不在意。
和耿清一起生活,我家的房子大,就让他搬进了我家里,耿清言语虽然不是很多,但说起来十分暖心,而且特别勤快,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活,买菜做饭洗衣拖地,比全职保姆做的还要好。而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每天让他休息一会儿,他总是说自己做活习惯了,停下来反而觉得不舒服。
每年,耿清也会陪我外出旅游两次,每次出门,他都对出现考虑得事无巨细,不让我背行李,需要办理什么、跑腿的事儿,他都是弄得好好的。我只需要跟着看风景,摆各种pose让他帮我照相,偶尔我们会只拍合影,他却显得很拘束,让我忍不住地发笑。
和耿清在一起,我过得挺开心的,对他越来越满意。我的儿子儿媳和左邻右舍都觉得我找了一个好老伴,不仅如此,他的女儿女婿对我也不错,像待自己的亲生母亲照料我。
那年我因病住院,不仅耿清跑前跑后照顾我,他女儿女婿也都抽出时间,在医院忙前忙后围着我转,比我的亲生儿子儿媳待我都好。
03
不知不觉中,我和耿清在一起生活了10年,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幸福,我甚至觉得自己完全离不开他。
只是我们虽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他对我也是无微不至的照料,但是我们并不是像真正的夫妇住在一起,而是住在不同的卧室里。
我曾多次侧面提醒过他,我们可以拿结婚证,可以真正的成为一家人。不过,每次耿清都是笑一笑对我说,这样也是挺好的。只是随着我们的年龄越来越大,我麻烦他的时候越来越多,总觉得这样下去,对他不公平。
那天,我终于决定好好的和他谈一谈,我说你对我这么好,拿了结婚证,我们就是合法夫妻,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孩子们考虑一下。其他的不说,以后这房子,包括我的财产,都可以留给他或者他的女儿女婿。
见我第一次把话说得这么严肃,耿清迟疑片刻说,终于说出了他一直没有告诉我的秘密。
原来,当年,他妻子病重,有一段时间,根本住不起医院。之前,住院的时候,我丈夫是他妻子的主治医生,给他妻子做过手术,他认识了我的丈夫,我丈夫对他家也帮助很大。尤其是后来,耿清没钱让妻子住院,我丈夫就经常去他家,帮他妻子免费看病治疗,有时候甚至自己掏钱帮耿清的妻子买药。在我丈夫的帮助下,耿清的妻子也多活了好几年,这让耿清一家人对我的丈夫十分感激。
在获悉我丈夫因车祸去世后,耿清就下定决心到我家照顾我,以偿还欠下的恩情。耿清自然不好意思贸然来我家找我,但是他一直关注着我的情况。直到那一次他知道儿子儿媳带着我去旅游,他终于找到了接触我的机会,也就有了后面的故事。
耿清说:“我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的丈夫曾经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他向我伸出援助,我和你在一起,只是想偿还当初欠下的恩情。”
听了耿清的话,想想耿清这些年的举动,我顿时感动涕零,心中越发觉得耿清是个好人,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然而,我再次提出结婚的事,耿清却没有答应,而是说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会永远对我好,可我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我该怎么办呢?
04
这是一个退休老太太暖心的经历,丈夫去世,原本自己的生活变得孤单,却遇到了一个对他好的耿清。耿清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不用自己操心,能够与这样一个比保姆照顾得还周全的老人在一起,还真的令人羡慕。
然而,当老太太向耿清提出拿结婚证时,耿清却讲出了一段老太太丈夫曾经帮助他家的往事。不得不说,耿清是一个心地善良,懂得感恩的好人。耿清为什么不同意拿结婚证?可能是有两方面考虑。
一是耿清的目的是来报恩。从耿清的叙述情况看,他和你在一起真正的目的,或许并不是与你有多深的感情,他找你和你搭伙过日子,主要是为了照顾你,偿还你丈夫的恩情。至于与你的感情,可能只能排在第二位,所以他的想法,就是让你过得舒服,衣食无忧。
二是耿清觉得配不上你。你是耿清恩人的妻子,又是大学的老师,耿清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职工。身份上,你们本来就有着很大悬殊,耿清在你面前,内心是自卑,加上他不想亵渎你和你丈夫的爱情,从他不愿和你同居一房就可见一斑。
综合这两点原因,他和你在一起,其实并没有希望你能给他什么,相反,他觉得为你付出越多,他心中反而更加知足。那么你如今能做的,就是维持现状,不管他同不同意,你都要把他当成伴侣,适当时候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甚至可以帮一下他的女儿女婿,这样让他对你更加有好感,更加觉得你不把他当外人,即使你们不拿结婚证,与一家人有何区别呢?
我想说的是,这个老太太真的遇到了真正的好人,想老年人找老伴的事情,其实并非都遇到像耿清这样的好人。
在我所在的小区,有一个老太太和一个老人搭伙过日子,两人没有领证。老太太为老人洗衣做饭料理家务,自己还掏钱支撑这个家。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两年,老太太一心一意的付出,并没有换来老人的真心,当了两年的免费保姆,最后把老人伺候成了别人的老伴,自己付出了一切,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可怜又可悲。
诸如老年人再婚这类半路夫妻,原本就不像年轻人那样,交往的时间长,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很多老年人再婚,从见面到真正的一起过,经历的时间都不会太长。本就没有多少深厚的感情,有的老人心中甚至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两人一起生活,不领结婚证,其实是很危险的事情。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还好,中途二人分开,恐怕被伤害的一方,会感到十分的憋屈和不甘。实际上,结婚证不仅是一张纸,更是维系感情的一个桥梁,给予双方合法在一起的权利,保障着双方的合法权益。感情不出问题还好,有问题结婚证能够提供保障的。
最近看到一些文章,把不拿结婚证而搭伙过日子的养老方式,吹捧得很高,说了很多好处,我就觉得不明白了,这个所谓的“搭伙过日子”和非法同居难道不是同出一辙?半路夫妻本身就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合法权益,谁能保护?难道靠自觉吗?因此,不领证就在一起搭伙过日子的行为是不可取。
结束语
提倡老年人在失去老伴之后再婚,但是那种不领结婚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的养老方式,还是不可取的。双方在一起没名没分,不仅会被外人说闲话,一旦受到了委屈或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申诉的途径变得麻烦。没有保障婚姻终究也不长久,因此,老年人的婚姻,也应该有一纸婚书握在手中才更有安全感。
——end——
婚姻法男的要离婚女的不想离婚 婚姻法男的要离婚女的不想离婚吗
婚姻法没有结婚证 离婚吗?婚姻法没有结婚证 离婚吗怎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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