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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婚姻,是一件很美好、很神圣、很庄严的事情,中国有句俗话叫“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以来人们都把结婚视为一个人的“终身大事”,足见中国人对婚姻的重视态度。
但如果在结婚前,另一半利用花言巧语把自己 “骗”进了婚姻的殿堂,而在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当自己发现曾经的海誓山盟不过是小孩儿过家家一样的玩笑之后,当另一半的谎言被戳穿之后,当心中的爱情变成仇恨之后,被欺骗的一方想以另一半欺骗为由而申请离婚,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的《婚姻法》与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于男女双方结婚的要求是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同样对于离婚而言也是一样的自愿原则,即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部门都会准予离婚,但要在男女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给发给离婚证。
因此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就可以离婚,欺骗不欺骗没有任何影响。
但如果被欺骗的一方认为自愿离婚太平和,不足以充分展现自己内心的愤怒,有没有让冲突更加激烈的离婚方式呢?或者另一半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当初另一半绞尽脑汁地欺骗不就是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吗,既然目的达到了,要他(她)放弃谈何容易。
相较于自愿离婚的方式,离婚诉讼让男女双方的冲突更加激烈,也不再以双方自愿为条件,但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准予离婚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结合另一半以欺骗方式达到结婚目的而今谎言拆穿的离婚理由,我们需要考虑到所有的情形:
1)另一半欺骗的可能是他(她)已经有配偶了,此时的起诉离婚就应适用第三款第一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另一半欺骗的也可能是自己暴戾的脾气,婚前温文尔雅,婚后张牙舞爪,此时的起诉离婚就应适用第三款第二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另一半欺骗的还可能是自己赌博、吸毒等的恶习,为了达到结婚目的而忍一时,一旦婚姻关系建立马上“重操旧业”,此时的起诉离婚就应适用第三款第三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而现实的生活远非法律条文所能尽收的,甚至连全世界最好的编剧都是望尘莫及的,所以针对其他欺骗的情况而导致被欺骗一方想要离婚的,恐怕只能适用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口袋条款了。
强烈冲突的目的,或者以离婚为最终的目的,离婚诉讼的方式都能达到了。但是否还存在其他类别的“欺骗”从而影响到婚姻关系呢?
这就需要说到的是,在另一些特殊的“欺骗”之下,无需经被骗一方申请或起诉,法律便直接把该婚姻关系判了“死刑”,这便是《婚姻法》第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四类:重婚;近亲;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民法典》已删);未达婚龄。
这四类婚姻关系中——或称通过隐瞒等方式达到结婚目的——的欺骗,不仅存在一方欺骗另一方的情况,还会存在男女双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的情况。因此对于通过这四类“欺骗”成立的婚姻关系,法律直接判定为无效,自始无效。
所以,如果另一半通过这四类欺骗手段中的任何一类,被欺骗一方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该婚姻关系无效。此时双方是否自愿、感情是否破裂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而自始无效的意思是,在法律上你从未真正建立过婚姻关系,因此你的婚姻状况在该段关系结束之后仍然是“未婚”,而不是“离异”。
如果你看完文本,只是一乐,只是当玩笑看的话,那笔者的目的就达到了。因为在婚姻关系中,不管是关系建立前还是建立后,欺骗总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夫妻在婚前与婚后心理上的落差甚至是十分巨大的,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婚前王子公主,婚后青蛙蟾蜍。
但除本文所列举的欺骗之外,法律是不会让任何其他欺骗成为离婚的理由的,因为结婚的自愿,是与眼前这个人结婚的自愿,而与其他无关。
津云新闻费县专电 每日新报记者 郭强
7月13日,一篇名为《实名举报费县医生长期盗取医院大量药品,多次下毒谋杀妻子》的文章引发关注。文中,一名自称刘畅的女子表示,在与前夫高某森结婚两个月后,她怀疑前夫往她日常饮用的水和牛奶里注射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事情发生近2年的时间里,刘畅称自己一直在四处奔走申诉,但始终因证据不足未能得到满意答复。
疑似买婚房结怨
记者见到刘畅,她身穿一件黄色连衣裙,从外貌上看不出曾经她得过一场“怪病”。在和她的交谈过程中,刘畅的手机不时响起铃声,她告诉记者,自从她写的文章发出去以后,这几天很多人给她打电话询问她举报的事情,虽然一天接无数个电话,但她还是很高兴,希望更多人知道她的经历。
刘畅说,她的前夫高某今年30岁,是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梁邱卫生院一名医生。两人曾在同一所大学就读,从大学时确立恋爱关系,两人于2015年偷偷领证,2016年4月17补办婚礼,2017年12月起诉离婚。
刘畅在文章里怀疑前夫给她“投毒”,当记者询问她前夫的动机时,刘畅告诉记者,或许是因为刚开始结婚时的一件事情导致的。
“在结婚前,前夫告诉我他已经买了房子并装修好了。但是在订婚时她和家里人准备去新房子看一看,却发现他根本就没有买房子,一切都是他在说谎,这让她很生气,结婚后他们在争吵时,经常拿这件事来说。”刘畅说,其实在结婚前家人一直反对他们两人结婚,她前夫就认为她家里人看不起他,他也很少跟家人沟通,这也许就是他怨恨“投毒”的原因吧。
结婚后突生“怪病”
刘畅告诉记者,2016年6月,结婚两个月后,她的丈夫给她买了一个牛奶锅,如果在家就会给她煮牛奶喝,但是她总觉得自己饮用的水和牛奶有味道。“有一次在喝牛奶的时候,问过他关于异味的问题,当时他回答说‘你还觉着我能给你下毒啊。’”刘畅说,当时她也没在意,之后就没有再讨论过这个问题。
后来刘畅因为感冒,当时还是老公的医生高某劝说她在家里打吊瓶,他亲自开药治疗,刘畅当时每天打两次吊瓶,想起自己的妈妈与哥哥有青霉素过敏史,曾对丈夫表示过这个问题,而丈夫表示是治感冒的中成药。
2016年10月,刘畅感到身体不适,“全身疼痛不说,手脚还不时抽搐,脸甚至都有些变大、变形。”刘畅表示,症状继而又演变成“视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状,多饮多尿、体重剧增,短短20天时间,我的体重竟增加10多斤,腿部腹部皮肤出现大量裂纹。”
在10月份刘畅自己到了费县人民医院做检查,这些症状无法查出病因,医生怀疑,刘畅是否为脑部肿瘤。“我第一时间就给丈夫打了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但是他听完后显得非常平静。”刘畅现在想一想,他的情绪非常不合逻辑。
刘畅说,当她在2016年生病期间,辗转三家医院看病,所有接诊的大夫均询问过她是否吃过或使用过激素类的药品时,她的丈夫均没有任何表示。这也导致三家医院的诊断怀疑刘畅是Ⅱ型糖尿病。
2016年12月,经过治疗的刘畅因为刚刚出院需要照料,就回到了母亲家里居住,半年后,刘畅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渐恢复正常。“Ⅱ型糖尿病无法治愈,需要终身服药,出院后,我以为我得了糖尿病,开始了长期服药,而我的丈夫就这样看着我服药。但是在2018年检查后发现我一切正常。”
生病前前夫曾买91支激素药
2017年9月,因为怀疑自己是糖尿病,怕怀孕风险太高,刘畅准备去做试管婴儿。在去做的前一天晚上,丈夫高某却要出去和朋友喝酒,这导致了两人激烈的争吵。争吵后高某提出离婚,两人分居。当月底的一天,刘畅的母亲在家中整理衣物时发现了大量药品,其中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当时我就起了疑心,这些药是否和我的怪病有关。”
2017年末,刘畅和高某离婚诉讼的案子开庭。“开庭的过程中,高某承认对我使用过4支地塞米松。”这让刘畅更是怀疑她的怪病是高某用药所致。
2018年4月,因为她的投诉,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出书面答复,其中有一条是高某在2016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从梁邱中心卫生院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刘畅表示,其实高某一共购买了9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这是当地警方确认的。
2018年10月30日,刘畅再次去医院复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诊疗记录显示,刘畅的糖耐量已基本恢复正常,作为医生的刘畅才意识到,自己当时的症状并非Ⅱ型糖尿病,而是激素类糖尿病。“只有激素类糖尿病,才有可能恢复正常,联想到家中出现大量激素类药物,以及高某曾在费县人民医院肾脏内科工作过,肾脏内科很多肾病患者需要用到激素药物,所以我前夫对激素类药物的性能非常了解,而且对激素能导致的一切后果是有认知的。”
警方就是否“投毒”展开调查
刘畅告诉记者,事后她曾向当地警方、卫健局等单位举报。“费县公安局接警并做了登记,但我始终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从2017年报警后,我投诉了上百次,直到2019年被山东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通报后,6月7日警方才告知我,他们开始侦办此事。”
“2019年6月18日,警方告诉我,他们把高某带去做了笔录,高某说给我用药是为了治疗我的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他承认使用了1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对于这个说法,刘畅表示,从她发病就医,医生多次询问是否用过激素类药品,高某一直否认,到离婚承认用过4支,再到现在的11支。这些事情都表明了高某一直在撒谎。
“前段时间警方带着我一起到天津找了一位权威的司法鉴定专家询问我的情况,这名专家也很明确的表示我之前的那种情况是长期、大量服用激素造成的。”刘畅告诉记者,该专家曾对内蒙古赤峰市医生使用地塞米松等激素类药物投毒案做过鉴定,她之前的情况和赤峰市被害人非常相似。
7月18日记者和刘畅再次赶到费县公安局,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的事情目前还未立案,具体情况需要向办案人员咨询。记者和刘畅几经辗转又来到罗山派出所,找到相关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还未对高某采取强制措施。“警方说他们现在已开始就高某是否‘投毒’进行调查,具体结果将在近期公布。”刘畅告诉记者。
记者再次赶到梁邱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相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采访,但是在卫生院的墙上挂着的科室简介上显示,高某为卫生院的住院医师。刘畅表示,现在她只想让事情真相大白,让高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近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刘畅的前夫高某,但是均没有得到回应。刘畅告诉记者,她自和高某离婚后也再没有和高某联系过,现在也无法和他联系。17日,记者来到高某的工作单位,记者从高某的同事那里了解到,高某已经请假并未在医院上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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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原谅,
请别揪着不放。
『来访』
我都快疯了,我老婆和她的上司走的近,我很不喜欢,我该怎么处理?
我们恋爱两年多,结婚三年,有个女儿,虽然我对她的感情一般,但她一直对我挺好的。我就是没想到,她怎么又犯这毛病!她可是去年才开始上班的!
她那个领导比我们大了整整20岁,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走得那么近。我第一次问的时候,她和我解释了。第二次、第三次,她就开始不耐烦,还和我吵架。直到我说要离婚,她才害怕,主动说马上辞职。
当初我们算是异地网恋,她追的我,虽然在不同的地方实习,但我俩是老乡。过年回家,我们见面了,正式确定了关系。
有一次我们吵架,她跑回实习的城市,还说要分手。我第一次谈恋爱,也没多想,是我朋友说她有些奇怪。于是我就去调查,发现她竟然有男朋友。我有点恶心,就想分手。
可她怀孕了,认错的态度也特别好,我爸妈他们都劝我,于是我就原谅了她,后来还结婚了。所以结婚头两年,她对我特别好,相反我对她就有点不闻不问。
我和他那个男朋友聊过,那人说“我要是不忙成狗,多关心她,也就没你的事儿了。我们当初就是因为她刚分手,我关心她才在一起的。”
所以我猜这事儿应该也是因为我对她不闻不问,而那个领导总是关心她才发生的。她说她没有做什么,只是找个人倾诉。
我也明白,前两年确实是我不好,她也确实很累。我们每次吵架,都是她来找我认错。所以其实只要他们没有发生关系,我就能原谅她。
可就在她说会辞职后,我发现他们又见面了。她说我总跟踪她,要求她事事报备,而且所有人都说她错了。所以她觉得特别压抑,还没人理解,这才见面的。
我都快抑郁了,我该怎么办啊?她对我好,不愿意离婚,可又骗我,我好纠结。
『回』
其实你的讲述已经很清楚地说出了你的纠结:你有心结,你不信任妻子,你怨恨她,但你爱她,爱这个家庭。
而你的妻子既不想离婚,又骗你的原因也很清楚:不被信任,得不到关心,没有安全感,婚姻没有期待和希望,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外面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能供她暂时发泄苦闷。
所以,就算她现在没有真的出轨,那也不远了。
设想一下,假如是你,你主动了两年,挽回了两年,每天赔笑脸,哪怕自己不开心也要笑着面对对你一脸厌烦的妻子。有时候你们会吵架,就算不是你的错,你也得笑着去认错。
而你做了那么多,妻子还是冷眼旁观,不关心你,也不正眼瞧你。你会坚持得下来吗?恐怕不会吧。
“缺爱”的人,尤其是女人,很容易被外人的关心感动,而且你老婆明显是那种很需要伴侣关心的人。
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你只是因为妻子犯过错而有些愤懑,所以才不想对她好。但错误已经犯了,发泄发泄情绪可以,却不能一直患得患失。
正如前面所说,妻子一直为得到你的原谅而努力,你却不愿意关心她,还动不动就怀疑她,你说她怎么可能会依旧热情呢?
信任,永远是夫妻间最重要的东西。
你一次不信任她,她还能平静的向你解释。可你一再的逼问,非但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还会引来她的失望和逃避。
你要有足够的自信,不否定妻子,也不否定你们的婚姻。既然当初接纳了犯错的她,那就别再揪着以前的事儿不放。
当你不再幻想她背叛你,不再暗示自己被伤害,也不再一味苛求她,你才能真正的信任她,她才会真正的得到心灵上的满足。
你的忧伤,我来倾听
1460/婚前欺骗女方(婚前欺骗女方有房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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