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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夫妻是由婚姻关系联结的利益共同体,夫妻共同财产便是婚姻关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我国首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在2001年修改《婚姻法》之后。
而此后十年时间,我国也先后出台了三部婚姻法进行了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处理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最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夫妻关系的维护便变得越来越难,夫妻感情出现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也屡见不鲜。
离婚后夫妻之间因为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有了争执,而闹上法庭的案件几乎每一天都在发生。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尤其是刚结婚的年轻人,他们对于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的规定有了迫切了解的欲望。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指的是夫妻在自结婚之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合法财产,这笔财产就是的归属权是夫妻双方,并不是谁挣钱多就属于谁。但若是,夫妻双方之间有协议或是法律上有其他规定的要求除外。
而夫妻双方之间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那么我们是如何判断家庭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其实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从财产的来源看:
一是夫妻双方工作中的薪资及奖金,另外还有劳务报酬。二是夫妻双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收益包括投资的收益,三是比较不常见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
综上所述,如果在双方之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是证明,那将全都被认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其次,是从取得财产的时间来看,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还存续,未出现分居等行为,这一期间取得的财产都算作是共同财产。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关注的关于婚前买房的问题。若是一方在婚前已经用自己付的钱买了一套房,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这样的财产便不被视作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究其原因,婚前购房行为是在婚前发生的继承事件,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但若是婚前一方是通过借款、按揭或是贷款等方式购买的房屋,对于债务的偿还是在婚后发生的,而且夫妻双方都进行了部分债务的偿还,此时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近些年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渐渐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也趋向于多样化。
除了像房屋、家具、存款等之类的财产之外,还出现了许多新型财产,比如知识产权、股票、债券等之类的。
在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问题时,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争议。
夫妻双方因为共有财产的分割纠纷不断。例如,2021年朱女士与被告张某之间的离婚案件,他们之前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由张某父母支付首付并偿还了部分贷款。
双方之间并未就房屋的归属问题作任何明确的约定,因此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此财产便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从此案件可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
同时,法律条文也表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是也可以向法院通过申请,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要满足规定情形才可以:
比如,夫妻双方中若是有一方对共有财产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隐藏、变卖、挥霍等或是对夫妻债务进行伪造。以上种种都被算作是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的行为。
离婚诉讼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如实像法院进行申报,若不然的话很有可能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例如北京市某某区的人民法院处理过一起不同于以往的离婚案件。原告陈女士结婚后与丈夫刘某之间争吵矛盾不断,且陈女士多次受到刘某的语言侮辱及家庭暴力。
万般无奈之下,陈女士将丈夫告上了法院,人民法院也对此案件进行了受理,由于陈女士的丈夫刘某经营着多家公司,收入不菲。
她们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便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其中有一个流程,便是双方当事人要求法院对其共同财产进行申报。之所以有如此举动,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法律要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自身所拥有的合法权利。
也能最大程度来避免离婚诉讼当事人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不正当处理,损害对方的合法利益。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家庭妇女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社会中,大多数人们心中还是保留着传统的思想,男性在外负责打拼,女性大多数还是待在了家庭的里边。
而女性步入婚姻后,要经历怀孕生子的特殊时期因此对妇女的保护权益的是非常重要的。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明确规定其实也体现在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中:
法规表明,夫妻双方在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的期间,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一个申报,而且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若是出现像上文中所提到那两种情形,离婚时一旦出现其中任何一种,夫妻双方中的另一方就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国今年初刚刚实行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障,也较之于民法典中有了最新的完善,体现在对离婚诉讼当事人申报夫妻共同财产义务的规定上。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变得更开化,离婚问题也更多的展现在的生活各处。
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也成为了大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其在婚姻家庭制度立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我国对于婚姻关系非常重视,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都是平等、和睦的。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民法典的颁布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更大范围的保护。
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银行卡存款,很多人在面对婚姻失败时就已经开始转移,但是有些人在起诉离婚时才开始转移,就出现了很多奇葩的行为,当然了这些奇葩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律师“功不可没”,给我们的启发是律师在帮助当事人转移存款时,尽量不要剑走偏锋,否则很容易引火上身,今天说一说我遇到的那些转移夫妻存款的奇葩案件。
(一)
有个女的很精明,在和男方协议离婚时要求男方补偿100万元,男方为了尽快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向女方转了100万,女方在拿到钱后反悔不同意离婚,理由是一个人抚养孩子要200万,男方没办法,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转过去的100万存款。第一次,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考虑到孩子还小,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后,男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委托本人代理,我们的诉讼请求就两个,一是离婚;二是分割女方名下100万的存款。这一次女方依然不同意离婚,其实我们知道,女方之所以不同意离婚,无非就是想利用时间转移那100万的存款。
法庭上法官问女方100万存款还有多少?女方答:没有了,全部用于抚养小孩和生活支出。
法官:用在哪里了?
女方:租房了,每个月房租50000元,租的是大平层,在长江边上,给的是现金,一年半的时间用了80万,其它的20万用于小孩的支出。
法官:你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女方:6000元。
法官:你一个月6000元,每个月用50000元租房,你觉得合适吗?
女方:我只想给孩子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后来,我们一直主张女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最终法院判决女方补偿男方55万元,女方少分了一点点。
这个案子也还可以接受,女方月薪6000元,租50000元的房子,且没有提供任何流水,法官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二)
有个男的在起诉离婚前,卡里面有200万的存款,又想离婚,但是又不想把这200万分出去,其律师就给出了一个主意,让他去一趟澳门,在澳门把这个钱取出来,就说是在澳门赌博输了。这兄弟听从了律师的建议真的去了一趟澳门,从澳门回来后立刻起诉离婚,女方也把男的银行流水调了出来,证明男方转移夫妻共同存款200万元,男方提交去澳门的来回机票,证明该200万在澳门赌博输了。后来一审法院认定男方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补偿女方140万元。
男方拿到一审判决书都蒙了,我要不去澳门最多也就补偿100万元给女方,心里对律师那是一个恨啊,男方通过同行找到了我,希望我帮他上诉,我只能无奈拒绝啊,根本没上诉必要,如果这个案子二审改判了,以后谁想转移存款只需要去一趟澳门就行了,也不知道出这个主意的人是怎么想的,经验缺乏啊。
(三)
依然是一个男的要离婚,但是卡里面有150万元的存款,还是那个想法,既想离婚,又不想分这个钱,人家律师特别“聪明”,为了帮助客户转移夫妻共同存款,也算是绞尽脑汁,律师出的主意是这样的,让男方去广西买一块石头,石头的价格就是150万元,然后通过银行转账150万元,做一个假的流水,最后让对方把这150万元转回来,顺便把石头运回来,当然这个石头不值钱,可能就几千块钱,如果女方要分割,就分这块石头,石头可以给女方。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男方在广西找了一个卖石头的,把150万元转过去被骗了,150万一直没有回来,后来男方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立马报警,警察以诈骗罪为由立案追查,直到男方离婚诉讼结束,该笔款项也没有追回来。
后来法院认定男方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补偿女方80万元,男方得不偿失,后来男方欲委托我上诉,我也是好意拒绝,上诉也打不赢,男方对我说,就算没有律师代理他的案子,自己也不要一审的律师代理,被骗的150万元还没有追回来,自己现在又要补偿女方80万,本来很好过的日子,现在一贫如洗。
其实说实话,男方走到这一步,律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律师的职责是为客户解决问题,但是绝对不能出一些馊主意,不仅损害了客户利益,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声誉。
毫无疑问,没有离婚的话,另一半可以直接起诉小三,让小三将钱全部还回来。从目前的法院判例看,基本都能要回来,不管是转账,还是动产不动产。
其法律基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只要领了结婚证,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钱都有对方的一半。
插一句题外话:全职主妇可以理直气壮要求丈夫将钱拿回来。但凡对方进账一毛钱,都有你的一半。
所以当对方说出那句:“家里的钱都是我赚的,你又不赚钱!”这句话的时候,全职主妇完全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回怼。实在过不下去就离婚,不但可以分得一半财产,甚至可以要求家务补偿。
朋友们,权利永远是靠自己争取来的。
回到本期的主题:如果是离婚后才知道另一半转钱给小三,能不能要回来?
可以,但是有限制。
首先,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你不能以另一半的身份起诉小三,只能起诉前妻/前夫。
其次,你需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半转账给小三,严重侵害了你的权益,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一年时间。
另外,因为另一半出轨离婚,只有无过错方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谓的“无过错方”即忠诚于婚姻,没有出轨没有家暴也没有重婚等情形的。
这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向另一半拿,追不到小三身上。
所以,婚姻是两个人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作,不能绝对要求对方精神上的忠诚,那么至少要保证在财产上的坦诚。
我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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