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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来源:北京日报
今后,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于婚姻关系情况,审核人员将联网北京市婚姻登记系统进行审核,若发现申请贷款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5年内不受理其贷款申请。这是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的消息。
北京有关楼市限购的政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是重要内容。其中一条就规定: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具体到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话,若二套房为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若二套房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根据近年工作实践,为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对非网签项目和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加大审核力度,同时对失信惩戒予以明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一项重点内容,便是加强对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审核。
《通知》规定,贷款初审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通过北京市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审核申请人婚姻关系情况,进一步加强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审核,审核结果截图作为电子档案留存。对于系统联网反馈结果和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婚姻关系凭证不一致的,以婚姻关系登记时间距办理贷款时间近的婚姻情况为准;对于无查询结果的,应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婚姻关系凭证。
对于公积金贷款申请中个人或中介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首次明晰惩戒制度。《通知》提出,对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对贷款审核结果产生影响的职工,一经发现,将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并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贷款申请。而对申请贷款时中介机构、代办人员协助申请人造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中介机构及代办人员记入不良信息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暂停、停止业务办理等惩戒措施。(记者 赵莹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
截至目前,北京公积金中心已将52个服务事项整合为42个;办事材料由47份精简至33份;办事时限由43天压减至23天。特别是全程网办事项增加至33个,占公积金全部服务事项的80%。与办事群众息息相关的单位登记开户、缴存及补缴公积金、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提取公积金、个人公积金查询、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及提前还清等业务均实现了全程网办,不用跑腿,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钟就能办结。年底前,北京公积金中心还将在全市6个试点服务大厅增设自助机具,拓展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相关业务自助办理渠道,进一步提高效率,减少等候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事体验。
无需任何费用
“自己的公积金业务自己办,无需费用”,在北京公积金中心各渠道办理提取、转移、个人贷款和查询等业务均可由个人办理,且完全无任何服务费用,无需求助他人或其他服务机构代办,对于收费代办公积金业务的不实信息,您可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这冤枉钱完全没必要花。
便捷1
“e窗通”平台可同步办理了
企业可通过“e窗通”平台全流程办理员工“五险一金”登记。同时,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时以授权方式通过“e窗通”平台共享,自动开通网上缴存公积金,无需登录公积金网或到公积金柜台办理,实现一次开通、自动共享。当企业注销后,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注销,无需跑动、无需填报。
便捷2
5万元以下继承人提取免公证了
自2021年4月7日起,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继承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在承诺如有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张分配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由提取人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无需再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便捷3
线上服务时间更长了
自2021年5月31日起,北京公积金查询事项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网上业务和移动客户端的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调整为每日8:00至24:00(法定节假日除外)均可办理。
便捷4
提取申请能网上办了
自2021年7月16日起,职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均可由职工本人在网上提交办理申请。
便捷5
租房提取到期有提醒了
自2021年7月16日起,提取人现有“无房租房”提满1年已到期,可申请新一年度提取的,系统将发送提示短信,方便提取人每年到期接续办理“无房租房”业务。
便捷6
更多提取能网上办结了
自2021年9月16日起,首次购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或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可同时网上办理约定提取业务。非首次提取的职工,可直接网上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已办理过约定提取业务的,还可网上查看、变更、停用约定提取信息。
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等提取业务,且提取金额未达到支出上限的,其配偶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申请办理提取,其中婚姻状况通过本市民政核验或已在公积金系统绑定婚姻关系的,可直接网上办结。
非本市户籍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北京公积金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销户提取可全程网上办结。
有问题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编辑 赵熹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在公积金贷款还贷过程中,或在提取公积金时,遇到婚姻状况发生变化,该如何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呢?
涉及婚姻前后还款问题
1、当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时,其配偶应如何办理或终止委托扣划还贷?
答:您好,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时,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持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贷款信息。贷款信息变更后,配偶即可办理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借款人与配偶离异,其配偶需撤销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的,配偶可注册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就近选择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委托扣划终止业务。
涉及婚姻前后申请公积金贷款问题
1、职工的配偶在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还未结清,现婚后购买第二套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家庭名下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离婚后配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
答: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归属主借人一方偿还,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职工及配偶在婚前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婚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涉及婚姻前后提取问题
1、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但房产证注明了“单独所有”能否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呢?
答: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且《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登记时间在结婚登记日期后的,可以办理提取。
不动产权证的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自住住房办理条件;
(2)该住房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2、夫妻婚前各自购房,都是办理的组合贷款,可以在公积金个人网厅各自办理还组合贷商贷部分提取吗?
答:不能,若该夫妻属首婚婚前购房,且双方均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的,需夫妻双方到就近公积金提取银行受理网点或分中心柜面办理。
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各自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并到柜台签订分别使用婚前房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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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申请公积金跟婚姻有关系吗(住房公积金跟婚姻状况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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