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老公在外面有了女人,还生了孩子,能不能告他重婚罪?
当然能,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啊?可能很多人一听到在外面都生了孩子了,这孩子不就是重婚的铁证吗,必须得去告他,让他去坐牢,让他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你真的去告了,结果可能会让你很失望,因为有了孩子也很难被定罪的,为什么呢?
因为重婚罪的关键不是说他在外面有没有孩子,而是重婚,什么是重婚,有2种情况,第一种就是他结了2次婚,领了2张结婚证,而且两段婚姻都没有离,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去告他,而且能告赢,但是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少见;第二种就是登记结婚后,在外面又有别的女人,虽然没有再领证,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了,这种看似比较常见,但非常难证明,证据不好找。
在实践当中,能够证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常见的有3种证据:
第一种是办酒席、婚宴等仪式的证据;
第二种是周围街坊领居、亲戚朋友等证人证言;
第三种是孩子出生证明材料上父母一栏有他的名字和签字;
如果你真的能拿到这些证据,可以去告他,但是提醒一下,即便是告赢了,最后被判了重婚罪,那么一般来说也就判6个月起到一年左右,而且大概率还是缓刑,也就是他不用去坐牢,所以,当初你想要惩罚他,让他去坐牢的目的,很可能实现不了。所以,与其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告他重婚,不如想想怎么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实际一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常有咨询问道“老公和其他女人生孩子,算重婚罪吗?”,那么究竟该如何认定重婚呢?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方有非婚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形:第一,双方长期稳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第二,双方领取了结婚证。生了孩子这种情况不代表双方领取了结婚证,更不能证明双方长期稳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当中,要想认定重婚罪,核心就在于证明配偶跟其他异性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调查取证。第一,配偶与他人举行了结婚仪式的,可以打听配偶与第三者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情形。了解清楚他们在哪个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聘请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相关资料和证据。第二,配偶虽然没有和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是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可以收集配偶承认出轨、同居、成婚的聊天记录、录音、保证书、悔过书等等。
除这些当事人间亲自承认的日常生活间的称呼以外,女方生病的时候,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伴;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庆祝孩子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亲朋好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婚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会被刑事制裁,同时因重婚行为导致离婚,婚姻的无过错方亦可请求损害赔偿,这既是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的严肃性。
一大早,在外打工养家的吕燕,带着父母怒气冲冲直奔婆家,走进那个曾经是自己婚房的家,吕燕抡起铁锤对着电脑、电视、家具一顿砸。
砸完还不解气,吕燕从柜子里翻出结婚时候娘家陪嫁的被子、衣物,扔到院子里,吕燕父亲点上了一把火。
吕燕的公公见状,扑通一声跪在媳妇儿面前,祈求原谅,求她不要再闹了。
赶来围观的邻居们不明所以,看到公公跪求的场面,邻居们七嘴八舌议论开了。
有人指责吕燕不该如此,有事儿干嘛不能好好说,能逼着老公公当众下跪,这样的儿媳妇谁家敢要?有的人窃窃私语,能让儿媳妇娘家打上门来,一定是婆家做了什么对不起儿媳妇的事情。
到底是咋回事儿呢?众人听完吕燕的诉说,看看吕燕婆婆的表现,本来还打算劝架的邻居们纷纷转身离去,甚至有人直言,没有一把火把这家烧了都算是吕燕娘家有理智涵养好了。
吕燕和丈夫都是农村的,婆家有自建的二层小楼,吕燕的婚房就在这里。
婚后,吕燕一直在外打工养家,一天,吕艳收到了来自丈夫的离婚起诉书。正当她一头雾水,和丈夫沟通时,恰巧有亲戚发给她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婴儿,一张是婆婆在医院照顾一个产妇。
照片虽然拍的模糊,但仔细观察,婴儿脸型和丈夫如出一辙,吕燕心存怀疑,难道老公要求离婚是因为这个产妇和婴儿?
吕燕回到婆家,婚房房间里墙上挂着的结婚照片不见了,只找到了空空的相框。衣柜里没有一件自己的东西,给人的感觉是家里没有女主人一样。
吕燕回到娘家,把所有事情和父母和盘托出,看到女儿手机里那两张照片,吕燕父母决定要为女儿撑腰,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面对吕燕父母的质问,吕燕婆婆对于照片上的女人和婴儿起初是躲躲闪闪,只说是看对方可怜,才去医院照顾的,可这话谁又能信呢?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和吕燕的丈夫到底有没有关系?随着交谈的深入,婆婆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你回来我还是欢迎的。
对于吕燕提出的医院的那个女人和孩子,婆婆话里话外有着维护,什么孩子是无辜的,什么女人刚生完孩子也很可怜,可对于自己儿子所做的错事,婆婆却绝口不提,反而还承认了那孩子是她孙子。
之前吕燕只是怀疑,当从婆婆嘴里得到确认那一刻,吕燕的心还是很痛。她痛恨老公的背叛,痛恨婆家所有人,明明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却没有一个人告诉她,直到女人生下了孩子,老公提出了离婚。
吕燕想起了婚房里,家具都还是很新的,可没有一点自己的影子,原来,这一切都是老公谋划好的,自己在外拼命打工养家,可老公却营造了一个自己单身没孩子的假象,在家里过起了有老婆有孩子的日子。
这俩人的婚姻肯定是走到头了,摊上背叛自己的老公本就很可怜,又摊上极力维护小三母子的婆婆,这日子还怎么可能继续过呢?
有人说,支持吕燕去法院起诉,告老公重婚罪,可事实上,认定重婚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这么简单。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点,那就是吕燕的丈夫需要和小三结婚,这里的结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显然,他们并没有领证,第二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吕燕的丈夫适用于这一种。
但是,问题又出现了,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部分能转化为公诉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有个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吕燕要起诉丈夫犯重婚罪,那就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丈夫重婚。说实话,这个证据并不容易取得。
有人说,他们孩子都生了,直接做亲子鉴定就好,现实问题在于,这只能证明丈夫和小三生了孩子,而不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你可能又要说,不同居怎么生孩子,这话没错,但现在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了,如果他们说我们只是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或者就是男的偶尔出轨,那就不能定义为重婚罪。
曾经有过类似案例,一女的吴某上法院起诉,告丈夫叶某和小三李某生了两个孩子,犯了重婚罪。法院审理认定了以下事实,叶某确实和小三李某前后生了两个孩子,甚至李某曾带其中一个孩子到叶某老家拜访,并披麻戴孝为叶某父亲送葬。李某也曾到叶某出租的店面收取租金。这在我们看来是罪证确凿铁板钉钉了吧?结果呢,法院驳回了吴某对丈夫和小三重婚罪的起诉。吴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因就是那俩人声称自己是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生子。相关法律人士给出的解释是吴某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叶某、李某有非婚生子的事实,未能提交证实叶某、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回到吕燕这件事情上来,大概率到了最后,忙活一场也就落个丈夫婚内出轨的结果。丈夫顶多算是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案件审理的时候,尽量保护吕燕合法权利不被侵害。
所以啊,有些事情感觉很无奈,对于吕燕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律师,打离婚官司吧,输了婚姻,别再输了官司,又输了人生。#我在头条对她说#
茫茫人海中,两个人能牵手组建家庭,真的不容易,请忠于婚姻,忠于家庭吧。随意释放荷尔蒙的结果,对谁都不好。
(事件案例
一大早,在外打工养家的吕燕,带着父母怒气冲冲直奔婆家,走进那个曾经是自己婚房的家,吕燕抡起铁锤对着电脑、电视、家具一顿砸。
砸完还不解气,吕燕从柜子里翻出结婚时候娘家陪嫁的被子、衣物,扔到院子里,吕燕父亲点上了一把火。
吕燕的公公见状,扑通一声跪在媳妇儿面前,祈求原谅,求她不要再闹了。
赶来围观的邻居们不明所以,看到公公跪求的场面,邻居们七嘴八舌议论开了。
有人指责吕燕不该如此,有事儿干嘛不能好好说,能逼着老公公当众下跪,这样的儿媳妇谁家敢要?有的人窃窃私语,能让儿媳妇娘家打上门来,一定是婆家做了什么对不起儿媳妇的事情。
到底是咋回事儿呢?众人听完吕燕的诉说,看看吕燕婆婆的表现,本来还打算劝架的邻居们纷纷转身离去,甚至有人直言,没有一把火把这家烧了都算是吕燕娘家有理智涵养好了。
吕燕和丈夫都是农村的,婆家有自建的二层小楼,吕燕的婚房就在这里。
婚后,吕燕一直在外打工养家,一天,吕艳收到了来自丈夫的离婚起诉书。正当她一头雾水,和丈夫沟通时,恰巧有亲戚发给她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婴儿,一张是婆婆在医院照顾一个产妇。
照片虽然拍的模糊,但仔细观察,婴儿脸型和丈夫如出一辙,吕燕心存怀疑,难道老公要求离婚是因为这个产妇和婴儿?
吕燕回到婆家,婚房房间里墙上挂着的结婚照片不见了,只找到了空空的相框。衣柜里没有一件自己的东西,给人的感觉是家里没有女主人一样。
吕燕回到娘家,把所有事情和父母和盘托出,看到女儿手机里那两张照片,吕燕父母决定要为女儿撑腰,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面对吕燕父母的质问,吕燕婆婆对于照片上的女人和婴儿起初是躲躲闪闪,只说是看对方可怜,才去医院照顾的,可这话谁又能信呢?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和吕燕的丈夫到底有没有关系?随着交谈的深入,婆婆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你回来我还是欢迎的。
对于吕燕提出的医院的那个女人和孩子,婆婆话里话外有着维护,什么孩子是无辜的,什么女人刚生完孩子也很可怜,可对于自己儿子所做的错事,婆婆却绝口不提,反而还承认了那孩子是她孙子。
之前吕燕只是怀疑,当从婆婆嘴里得到确认那一刻,吕燕的心还是很痛。她痛恨老公的背叛,痛恨婆家所有人,明明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却没有一个人告诉她,直到女人生下了孩子,老公提出了离婚。
吕燕想起了婚房里,家具都还是很新的,可没有一点自己的影子,原来,这一切都是老公谋划好的,自己在外拼命打工养家,可老公却营造了一个自己单身没孩子的假象,在家里过起了有老婆有孩子的日子。
这俩人的婚姻肯定是走到头了,摊上背叛自己的老公本就很可怜,又摊上极力维护小三母子的婆婆,这日子还怎么可能继续过呢?
有人说,支持吕燕去法院起诉,告老公重婚罪,可事实上,认定重婚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这么简单。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点,那就是吕燕的丈夫需要和小三结婚,这里的结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显然,他们并没有领证,第二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吕燕的丈夫适用于这一种。
但是,问题又出现了,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只有部分能转化为公诉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有个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如果吕燕要起诉丈夫犯重婚罪,那就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丈夫重婚。说实话,这个证据并不容易取得。
有人说,他们孩子都生了,直接做亲子鉴定就好,现实问题在于,这只能证明丈夫和小三生了孩子,而不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你可能又要说,不同居怎么生孩子,这话没错,但现在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了,如果他们说我们只是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或者就是男的偶尔出轨,那就不能定义为重婚罪。
曾经有过类似案例,一女的吴某上法院起诉,告丈夫叶某和小三李某生了两个孩子,犯了重婚罪。法院审理认定了以下事实,叶某确实和小三李某前后生了两个孩子,甚至李某曾带其中一个孩子到叶某老家拜访,并披麻戴孝为叶某父亲送葬。李某也曾到叶某出租的店面收取租金。这在我们看来是罪证确凿铁板钉钉了吧?结果呢,法院驳回了吴某对丈夫和小三重婚罪的起诉。吴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因就是那俩人声称自己是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生子。相关法律人士给出的解释是吴某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叶某、李某有非婚生子的事实,未能提交证实叶某、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回到吕燕这件事情上来,大概率到了最后,忙活一场也就落个丈夫婚内出轨的结果。丈夫顶多算是婚姻过错方,在离婚案件审理的时候,尽量保护吕燕合法权利不被侵害。
所以啊,有些事情感觉很无奈,对于吕燕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律师,打离婚官司吧,输了婚姻,别再输了官司,又输了人生。#我在头条对她说#
茫茫人海中,两个人能牵手组建家庭,真的不容易,请忠于婚姻,忠于家庭吧。随意释放荷尔蒙的结果,对谁都不好。
(事件案例
工程概算全过程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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