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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起诉离婚能获得赔偿吗女方(家暴起诉离婚能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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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09 0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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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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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怎么申请离婚?家庭暴力离婚可以申请赔偿吗?

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受害者该怎么办呢?如何要求施暴者赔偿呢?对于因家庭暴力而受到的 伤害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赔偿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家庭暴力的赔偿知识。




家庭暴力要怎么申请离婚?


1、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 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 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 构。第十八条规定,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 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2、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 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 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 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申请赔偿吗?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 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 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有些当事人急于离婚,急于摆脱痛苦的婚姻,往往忽略了,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问题,而 有经验的婚姻律师就会提醒当事人不让放弃自己的权力,如果您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遇到了 困难,建议您请一位律师来帮助您,毕竟有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您,比您自己干着急要强 得多!   


解决办法:   


方法一,报警。警方一旦接警,必定出警,其出警记录便成为最好的证据,且证明力较 高,高于一般证据。但有一个问题是,当事人往往出于顾虑和家庭关系的考虑而不愿意采取此 种方式。   


方法二,向当地妇联投诉。作为妇女的娘家人,妇联对于家庭暴力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只 要及时投诉,妇联接诉后会认真记录,积极协调处理,也会为日后的诉讼出具相关的证明。


方法三,及时就医。以医院的病历记载、医疗费单据作为证据。弱势者被实施暴力后,往 往留下伤痕,因此需要去医院治疗。但有一个问题是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因为单凭病历记载 不能证明家庭暴力与伤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和其他证据一起使用。如病历本上记载的伤 势、验伤的日期、费用单据等,与警方的记录相吻合,证明力就可大增。   


方法四,证人证言。如邻居、亲戚朋友的言词证据。   


其实这些并不难,只要当事人稍微留点心即可。这些行为一是可以阻止丈夫继续实施暴 力,使双方有可能坐下来冷静商量问题;二是在日后夫妻情薄不可避免时,能为自己争取到属 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给予教训。关于婚姻纠纷的事情就分享到这里,还有问题,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家暴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北京一中院司法守护被家暴的“她”

漫画/李晓军


编者按


今年3月1日是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七周年。七年来,“家暴违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对家暴“零容忍”,依法严惩施暴者,及时维护受害者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


《法治经纬》版今天聚焦司法守护“她权益”,以期公众进一步认识、认清家暴问题,提醒人们及时发现家暴现象,对一切家庭暴力说“不”。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吴扬新


家庭暴力曾经一度被看成是“家内私事”,在隐蔽角落下藏着太多难言之隐与血泪伤痛。


随着2016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2021年施行的我国民法典也将禁止家庭暴力明确写入法典,新修订的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开始施行,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彰显了法律对家暴的“零容忍”态度。


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七周年之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近期所办案件选取了三个有关“她”的故事,带大家一起了解如何用法律向家庭暴力说“不”。


恋爱同居频遭辱骂


亦可以申请保护令


她与男友恋爱同居期间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她提出分手,男友不仅坚决不同意,还多次对她进行辱骂,甚至用红色涂料在她卧室墙上书写其姓名以示威胁,并每天给她发短信进行恐吓,扬言“分手就自杀”。


这些行为,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后经某三甲医院诊断,她患上重度焦虑症,必须服药治疗。为此,她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随后,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威胁申请人的裁定。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执行。”法官表示,通过该条款可以看出,恋爱同居关系中存在暴力行为的,同样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并受该法保护。


法官指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精神暴力。实践中认定精神暴力的标准,一是侵害行为具有经常性特点,以此区别于日常生活中偶发性的争吵;二是精神伤害结果需达到一定程度。“相比于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更具有隐蔽性,其对受害方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应摒弃只有身体暴力才是家暴的错误观念,对精神暴力也要勇敢说‘不’。”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此外可以责令施暴一方迁出申请人住所。”法官说,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还包括禁止施暴一方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施暴一方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离婚后私密照流出


可申请紧急喊“停”


她与前夫协议离婚,未想到前夫恶意违反离婚协议约定,拒绝支付房屋分割折价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为了进一步威胁,前夫将二人的婚内私密照片,通过微信和一些社交平台发送给了她的朋友及家人。


为了阻止自己的个人隐私被肆意传播,她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到24小时,她就收到了法院禁止男方违法传播个人信息的裁定。


法官表示,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扩充。该法第29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从多层次、多维度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既有恋爱或婚姻过程中的保护,也有分手或离婚后的保护。在制止的不法行为上,既包含纠缠、骚扰妇女等行为,也包含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法官说,在侵害发生的时间上还包含了侵害客观发生前但面临侵害现实危险的情况,从而在立法上实现了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据介绍,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法官说,“根据规定不超过六个月,但在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


无过错方请求赔偿


获得更多财产份额


她与丈夫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每每丈夫周末喝酒应酬回来,还会找茬与她吵架,并对她拳打脚踢。这样的日子让她忍无可忍,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久,她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归她抚养,她也得到了更多比例的财产份额,并判令男方须支付她精神损害赔偿金。


“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施暴方可能丧失子女抚养权,无过错方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实施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同时,在审理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由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在财产分割上,还会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可以主张因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北京一中院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张琳说,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私事,也是社会公事,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充分保障弱势家庭成员合法权益,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家事法官一直在行动。



因为家暴离婚,获得额外经济补偿50万

最近“余秀华称遭伴侣家暴”的事情让人唏嘘不已,男方自己描述打了女方十几个耳光,说的时候还说自己打的时候有轻重,不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能把家暴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唐山女孩被打事件”还在等待结果,女性被家暴事件又发生,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尤其是已婚女性遭遇了家暴,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补偿吗?


基本案情:


王女士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刚结婚没多久她就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刚开始丈夫只是摔东西,后来竟然开始动手打她。在婚后第二年,王女士怀孕了,本来想着有了孩子了,丈夫会变好,没想到在怀孕3个月得时候,在一次争吵中,丈夫竟然把王女士打流产了。王女士痛定思痛,决定离婚。于是来到律所咨询,律师问明案情后,告知王女士,不但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取得自己应分得的财产,还可以因为其丈夫在婚姻中有家暴行为,获得额外的赔偿。最后在我们得帮助下,王女士第一次提离婚后,法院就判决了离婚,除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成功帮助王女士要到了50万的额外经济补偿。


《民法典》中明确的说了,法律将家庭暴力规定为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一方实施家暴,允许给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合理的补偿。


另外除了家暴之外,以下这四种行为,离婚时也可以要补偿!


一、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重婚行为绝对是婚姻中最不可原谅的过错。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这个是明确写在民法典里的。婚姻中一方又和他人领取了结婚证,“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严重违反了忠诚义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犯了如此重大的过错,要些补偿不为过,也一定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和第一点一样,婚姻中一方与他人长期同居,也是严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共同生活,相互扶持。与他人长期同居,就无法尽到婚姻中对伴侣的陪伴、扶持义务,也失去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意义。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因此,要对无过错一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三、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婚姻家庭关系中法律明文规定所不允许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抚养、扶持的义务。如果因一方生病、残疾等,另一方疏于照顾,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性质恶劣的,还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虐待罪与遗弃罪,会被判处刑罚。大家不要以为虐待自己家人只是家务事,外人无权过问。家务事中的违法行为,法律也是要管的。


四、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其他重大过错,一般包括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婚姻生活无法继续下去。过错方的以上行为,严重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对婚姻中过错方的一个惩罚性的条款。


婚姻中一方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都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大家知道了这四点,在婚姻生活中,就能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了。没记住的,可以关注点赞加收藏,满满的婚姻家庭法律干货知识,帮您维护权益,不再吃亏。


最近“余秀华称遭伴侣家暴”的事情让人唏嘘不已,男方自己描述打了女方十几个耳光,说的时候还说自己打的时候有轻重,不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为什么能把家暴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唐山女孩被打事件”还在等待结果,女性被家暴事件又发生,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尤其是已婚女性遭遇了家暴,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补偿吗?


基本案情:


王女士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刚结婚没多久她就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刚开始丈夫只是摔东西,后来竟然开始动手打她。在婚后第二年,王女士怀孕了,本来想着有了孩子了,丈夫会变好,没想到在怀孕3个月得时候,在一次争吵中,丈夫竟然把王女士打流产了。王女士痛定思痛,决定离婚。于是来到律所咨询,律师问明案情后,告知王女士,不但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取得自己应分得的财产,还可以因为其丈夫在婚姻中有家暴行为,获得额外的赔偿。最后在我们得帮助下,王女士第一次提离婚后,法院就判决了离婚,除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成功帮助王女士要到了50万的额外经济补偿。


《民法典》中明确的说了,法律将家庭暴力规定为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一方实施家暴,允许给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合理的补偿。


另外除了家暴之外,以下这四种行为,离婚时也可以要补偿!


一、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重婚行为绝对是婚姻中最不可原谅的过错。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这个是明确写在民法典里的。婚姻中一方又和他人领取了结婚证,“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严重违反了忠诚义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犯了如此重大的过错,要些补偿不为过,也一定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和第一点一样,婚姻中一方与他人长期同居,也是严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婚姻的意义就在于共同生活,相互扶持。与他人长期同居,就无法尽到婚姻中对伴侣的陪伴、扶持义务,也失去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意义。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因此,要对无过错一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三、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是婚姻家庭关系中法律明文规定所不允许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抚养、扶持的义务。如果因一方生病、残疾等,另一方疏于照顾,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性质恶劣的,还会触犯刑法中规定的虐待罪与遗弃罪,会被判处刑罚。大家不要以为虐待自己家人只是家务事,外人无权过问。家务事中的违法行为,法律也是要管的。


四、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这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兜底条款。其他重大过错,一般包括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婚姻生活无法继续下去。过错方的以上行为,严重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另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对婚姻中过错方的一个惩罚性的条款。


婚姻中一方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都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大家知道了这四点,在婚姻生活中,就能更好的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了。没记住的,可以关注点赞加收藏,满满的婚姻家庭法律干货知识,帮您维护权益,不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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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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