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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司法程序你了解吗?3月13日《昆仑大律师》为您揭秘!
“嫌疑人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属于无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在影视作品或新闻中经常出现的情节。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案件中,部分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他们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法院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因此,对他们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3月13日,《昆仑大律师》将邀请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做客直播间为您揭秘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
案例
2019年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增设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可依法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后,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9年某天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的傲某在乌兰县某居民小区与素不相识的被害人常某争吵,傲某幻想常某曾经殴打自己,遂用手勒住常某脖颈将其摔倒在地,并用拳头击打常某脸部、胸部,脚踢常某腰部、腹部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傲某被公安机关采取临时性保护约束措施于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海西州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常某左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经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傲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受精神病影响,无刑事责任能力。乌兰县公安局向本院移送《强制医疗意见书》,建议对傲某强制医疗。乌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审查司法鉴定意见、向相关医院住院部调取傲某就医的精神病病历、询问医护人员、询问傲某的法定监护人等一系列工作后,认为傲某确实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疾病,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遂向乌兰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法院支持申请已决定对傲某进行强制医疗。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安全和精神病人健康的双重关怀,又能有效避免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社会或自己的行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开始于1981年4月,2002年1月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立了“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受理全省及周边各兄弟省、区、公、检、法、司委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在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的领导和指导下,鉴定所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工作;2009年荣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鉴定所现有10名工作人员,其中:主任医师6名,副主任医师3 ,均获得国家司法鉴定人资格,执业资质均符合规定要求;到目前为止,累计鉴定各类案件1400余例,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未出现错鉴情况。鉴定意见书采信率较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现象,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受到各级公、检、法、司部门的好评和肯定。
开展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
(一)法医精神病鉴定: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服刑能力、受审能力、诉讼能力、性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精神医学鉴定、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问题进行鉴定。
(二)法学临床鉴定: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主要内容包括:精神损伤与疾病和健康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精神和智能伤残)判断、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精神和智能伤残)判断、劳动能力评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昆仑大律师》节目直播热线:
0971——6329353
0971——6329354
0971——6329355
微信公众平台:听见青海
播出时间:每天上午10:30——11:30
播出频率:FM107.5,手机APP蜻蜓FM搜索青海经济广播可同步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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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大律师》节目由青海省司法厅、青海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节目邀请资深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
案例
什么情况属于轻伤二级?评定标准科普来了
6月21日,警方通报唐山打人事件最新情况 ,根据通报,被打女子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哪些情况属于轻伤二级?详情↓↓↓
何种情况,属于轻伤二级?
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的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及治安处罚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何种情况属于轻伤二级?如何评定轻微伤?具体如下。
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1.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3.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4. 颅骨骨折 5.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1.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 5.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²以上 6.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 眼睑缺损 8.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 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13.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 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16. 舌缺损 17.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 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 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20. 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 颧骨骨折 听器听力1.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 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视器视力1. 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 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 斜视;复视 5. 睑球粘连 6. 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 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颈部1.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 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²以上 3. 甲状腺挫裂伤 4. 咽喉软骨骨折 5. 喉或者气管损伤 6. 舌骨骨折 7. 膈神经损伤 8.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胸部损1.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2. 肋骨骨折2处以上 3. 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4. 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5. 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6. 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7. 胸壁穿透创 8. 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腹部1.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2. 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3. 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4. 胰腺挫伤 5. 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6. 肝功能损害(轻度) 7. 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8. 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9. 腹壁穿透创 盆部及会阴1. 骨盆骨折 2. 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3. 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4. 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5. 阴道撕裂伤 6. 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7. 龟头部分缺损 8. 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9. 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10. 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11. 一侧输精管破裂 12. 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13. 轻度排尿障碍 14. 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脊柱四肢1. 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2. 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3. 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4. 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5. 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6. 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7. 骨骺分离 8. 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9. 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10. 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11. 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12. 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手1.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2. 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3. 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4. 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体表1. 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2. 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3. 撕脱伤面积50.0cm²以上 4. 皮肤缺损6.0cm²以上 其他
1. 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面积达0.5% 2. 呼吸道烧伤 3. 挤压综合征(I级) 4. 电击伤(Ⅰ°) 5. 溺水(轻度) 6. 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7. 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8. 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9. 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10. 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11. 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2. 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3.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轻微伤
颅脑、脊髓
1.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2. 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面部、耳廓1. 面部软组织创 2. 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 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4. 眶内壁骨折 5. 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6. 耳廓创 7. 鼻骨骨折;鼻出血 8. 上颌骨额突骨折 9.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0. 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听器听力1. 外伤性鼓膜穿孔 2. 鼓室积血 3. 外伤后听力减退 视器视力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颈部1. 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2. 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 3. 颈部挫伤面积2.0cm²以上 4. 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胸部损1. 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2. 女性乳房擦挫伤 腹部外伤性血尿 盆部及会阴1.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2. 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3. 阴囊皮肤挫伤 4. 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5. 外伤性先兆流产 脊柱四肢1. 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 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3. 骨挫伤 4. 足骨骨折 5. 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 6. 尾椎脱位 手1. 手擦伤面积1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²以上 2. 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3. 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4. 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 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体表1. 擦伤面积2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²以上 2. 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咬伤致皮肤破损 其他1. 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2. 面部Ⅰ°烧烫伤面积1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 3. 颈部Ⅰ°烧烫伤面积15.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2.0cm²以上 4. 体表Ⅰ°烧烫伤面积2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4.0cm²以上;深II°烧烫伤图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官方微信
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的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及治安处罚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何种情况属于轻伤二级?如何评定轻微伤?具体如下。
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1.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3. 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4. 颅骨骨折 5.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 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1.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 5.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²以上 6.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 眼睑缺损 8. 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 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 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 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13.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 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 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16. 舌缺损 17. 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 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 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20. 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 颧骨骨折 听器听力1. 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 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 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 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 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视器视力1. 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 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 斜视;复视 5. 睑球粘连 6. 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 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颈部1. 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 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²以上 3. 甲状腺挫裂伤 4. 咽喉软骨骨折 5. 喉或者气管损伤 6. 舌骨骨折 7. 膈神经损伤 8. 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胸部损1.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2. 肋骨骨折2处以上 3. 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4. 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5. 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6. 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7. 胸壁穿透创 8. 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腹部1. 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 2. 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3. 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4. 胰腺挫伤 5. 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 6. 肝功能损害(轻度) 7. 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8. 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 9. 腹壁穿透创 盆部及会阴1. 骨盆骨折 2. 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 3. 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 4. 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 5. 阴道撕裂伤 6. 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 7. 龟头部分缺损 8. 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 9. 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10. 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 11. 一侧输精管破裂 12. 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 13. 轻度排尿障碍 14. 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 脊柱四肢1. 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2. 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3. 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4. 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5. 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6. 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7. 骨骺分离 8. 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9. 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10. 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11. 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12. 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手1. 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2. 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3. 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4. 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体表1. 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 2. 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3. 撕脱伤面积50.0cm²以上 4. 皮肤缺损6.0cm²以上 其他
1. 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面积达0.5% 2. 呼吸道烧伤 3. 挤压综合征(I级) 4. 电击伤(Ⅰ°) 5. 溺水(轻度) 6. 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 7. 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 8. 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 9. 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 10. 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 11. 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2. 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 13. 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轻微伤
颅脑、脊髓
1.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2. 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3.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面部、耳廓1. 面部软组织创 2. 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 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4. 眶内壁骨折 5. 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6. 耳廓创 7. 鼻骨骨折;鼻出血 8. 上颌骨额突骨折 9.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0. 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听器听力1. 外伤性鼓膜穿孔 2. 鼓室积血 3. 外伤后听力减退 视器视力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颈部1. 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2. 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 3. 颈部挫伤面积2.0cm²以上 4. 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胸部损1. 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2. 女性乳房擦挫伤 腹部外伤性血尿 盆部及会阴1.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2. 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3. 阴囊皮肤挫伤 4. 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5. 外伤性先兆流产 脊柱四肢1. 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 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 3. 骨挫伤 4. 足骨骨折 5. 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 6. 尾椎脱位 手1. 手擦伤面积1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²以上 2. 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3. 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4. 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5. 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体表1. 擦伤面积2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²以上 2. 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咬伤致皮肤破损 其他1. 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2. 面部Ⅰ°烧烫伤面积1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 3. 颈部Ⅰ°烧烫伤面积15.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2.0cm²以上 4. 体表Ⅰ°烧烫伤面积2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4.0cm²以上;深II°烧烫伤图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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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解的流程,仲裁和解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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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轻伤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轻伤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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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