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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人社保怎样查询(东莞市社保个人查询方法有三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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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2 2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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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东莞市社保个人查询方法有三种介绍文章目录:

推荐收藏 ▎“东莞社保参保证明”如何获取?办妥只要几分钟!

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路径:


1.进入“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下方选择“社保服务”,选择“社保查询”-“个人查询”。




2.进入“凭证下载”,选择“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点击“在线申请”,允许跳转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核对“社保号码”后选择缴费年月,录入邮箱后,点击“确认提交”,凭证将发到对应邮箱。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也能办!


粤省事办理流程:


1.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东莞市”,选择“社保”,选择“社保凭证”




2.选择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核对“社保号码”后选择缴费年月,录入邮箱后,点击“确认提交”,凭证将发到对应邮箱。




参保情况一目了然!


有需要还能自行打印!




不用打电话!不用跑社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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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不见面”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东莞社保经办服务调整

21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继续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该局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推行“不见面”服务


建议选择互联网、手机APP、邮寄、电话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业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不见面”服务方式如下:


(一)网上办理服务


1.东莞社保网上申报服务


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频道(http://dghrss.dg.gov.cn/sbzw/),参保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申报服务系统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2.“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平台服务


进入“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社保卡申请、社保个人查询、定期待遇资格认证、凭证下载以及个人保险关系类等相关高频服务事项。


3. 广东政务服务网服务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区,可选择您所需要办理的业务。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服务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可通过登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https://jgwb.gdsi.gov.cn/jbwtqt/login.html)查询或办理相关业务。


5.更多网办平台服务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广东人社APP等网办服务平台可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等高频业务。


(二)邮寄办理服务


参保单位或个人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业务办理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预审后,再联系办理人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相关地址进行办理,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上查询。


现场预约办理


东莞市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理,暂不办理现场取号,群众可通过进入“莞家政务”进行预约。


社保业务分流办


东莞市东城街道及麻涌镇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起,暂停对外开放服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参保人正常办理业务,现将上述两个镇街的社保业务实行分流办,其中东城街道的属地社保业务由市民服务中心、莞城街道基金中心及寮步镇基金中心承接,麻涌镇的属地社保业务由市民服务中心、洪梅镇基金中心及望牛墩镇基金中心承接。


工伤待遇业务全市通办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待遇核发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参保人可在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东城街道、麻涌镇除外)预约办理工伤待遇核发业务。


社保业务延后办


对于非紧急业务(如关系转移、补缴、档案审核等)和已有政策可推迟的业务(如养老金申领等),倡导参保人延后办理。


温馨提醒


1.失业金领取资格已全面取消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符合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给予认证通过,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需进行认证。


2.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采取网上认证方式。养老、工伤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如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无需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认证或核实。


3.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将在通道配置红外测温仪,进入人员需接受体温测量、征询、筛查和登记,并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未预约、测温不通过、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厅。


4.东莞社保政策咨询电话0769-12345。办事指南可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频道(http://dghrss.dg.gov.cn/sbzw/) 及“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


【记者】龚名扬





@东莞购房人 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可线上查询啦

东莞购房人可以在线查询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啦!3月1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线上查询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提升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广大购房人信息查询需求,自3月13日起,各购房人可通过“莞e住建”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本人的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


《通告》明确了线上办理流程。持有国内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莞e住建”小程序,点击“服务”—“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经实名认证后,点击“出具查询结果”,进行线上查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买卖合同》(二手房)网签备案信息。购房人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通告》还对其他情形处理作了说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境外人士、企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存在委托办理等无法使用电子签章情形的购房人可预约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预约方式为通过手机微信搜索“i莞家”公众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优先窗(注销合同、非网签合同校对;项目建楼盘表咨询、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交易备案查询申请书。


具体详情可咨询市住房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69-22835792。


记者 梁盘生


东莞购房人可以在线查询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啦!3月1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线上查询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提升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广大购房人信息查询需求,自3月13日起,各购房人可通过“莞e住建”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本人的商品房交易备案信息。


《通告》明确了线上办理流程。持有国内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莞e住建”小程序,点击“服务”—“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经实名认证后,点击“出具查询结果”,进行线上查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买卖合同》(二手房)网签备案信息。购房人全流程线上自助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通告》还对其他情形处理作了说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境外人士、企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存在委托办理等无法使用电子签章情形的购房人可预约到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预约方式为通过手机微信搜索“i莞家”公众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优先窗(注销合同、非网签合同校对;项目建楼盘表咨询、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交易备案查询申请书。


具体详情可咨询市住房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69-22835792。


记者 梁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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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2年02月0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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