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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法律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法律法律的定义是什么)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4-10 15: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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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什么是法律,法律的定义文章目录:

【每天一个知识】法治和法制

很容易混淆的概念 经常在国家级新闻和媒体上听到这两个名词


法制:通俗的讲


1、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


2、国家事务 百姓事务 民事 刑事 商事等行为,进行制度化,法制化管理,并且依法进行管理的方式


法治:


比法制的外延更加宽泛


是一个国家更加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法治规定了现代社会运行的一个基本框架


法治精神,就是要求国家的运行,管理,社会的运行,人的行为,都要在法律化的框架中运行


我们常听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等名词,都是法治精神的外化表现


敲黑板!


绝大多数国家都有法制,但是只有少数国家能逐步接近法治国家


法治以及法治精神比较好的国家,在基础的法制上面,都有良好的,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历史




【对万事万物都有兴趣 那就把这个小小的积累每天做 用不了多久 你就是一棵参天大树】


和我一起,积累起来,每天一个知识,治疗精神空虚


法律小知识|宪法的概念

#大有学问#


宪法释义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中国古代和西方古代都曾有过"宪法"这一词语,但他们的涵义却与近现代的"宪法"迥然不同。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曾出现过"宪"、"宪法""宪章"等词语。其涵义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指一般的法律、法度,如"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二是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如"君乃出令宪于国"。三是指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如"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在中国,用"宪法"一词表述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后期,其中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首次要求清廷"立宪法"。


在西方,"宪法"在英文中是 Constitution ,是由拉丁语 Constitutio 发展而来。 Constitotio 在拉丁语中是组织、结构、规定的意思。在古代西方,"宪法"一词也是在多重意义上使用:一是指有关规定城邦组织与权限方面的法律。亚里士多德的"政体",二是指皇帝的诏书、谕旨,以区别于市民社会的普通法律,"宪令",三是指确认教会、封建主以及城市行会势力的特权,以及它们与国王等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如英王亨利二世颁布的英王与教士关系的《克拉伦敦宪法》。


宪法一词发展产生质的飞跃,始于17、18世纪,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近现代宪法才最终形成。


二、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


宪法也是法,它们都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它们的主要内容都主要地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其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


①它是普通法的立法依据,普通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②它是一切主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或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成文宪法)


①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立法机关;


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制定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2/3或是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而普通法律只要立法机关成员以过半数通过即可。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法。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告》就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马克思说,宪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列宁指出"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看,最主要的是两大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而公民权利有效保障应居于支配地位,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当家作主",更确切地说是指"多数人的统治"。


资产阶级的宪法是对资产阶级革命争得的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制度化,并把这种规定、确认民主事实的法律提高到根本法的地位。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无产阶级民主事实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也更说明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宪法的定义


(一)中外学者的宪法定义主要从三个角度给宪法下定义:


1.从宪法所规定的角度定义"宪法"


2.从宪法的法律特征角度定义"宪法"


3.从宪法的阶级本质角度定义"宪法"


(二)宪法定义新探


1.周叶中《宪法》的定义: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通说("三位一体式"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政治内容);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和反映(阶级本质)。


宪法是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


史锡刚律师说合同法|合同的法律概念

合同非常重要!请不要划走,跟随史锡刚律师多学习点合同法律知识,以便您在与他人发生合同交易的全过程有效防范和应对合同法律风险,避免掉入合同陷阱,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顺利如约实现合同目的。


既然合同那么重要,我们就有必要好好学习和掌握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需要一步一步、一点一滴的从合同的基础法律知识开始学起,为以后面对和处理纷繁复杂的合同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期史锡刚律师就给您讲解下合同的法律概念,让您认识掌握法律上的合同定义。


所谓合同,通俗理解,也就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协议,我们最为常见的就是书面合同或书面协议。比如您要买房子,就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比如您要向银行贷款,就要与银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再有,您们两口子闹矛盾要离婚,想要协议离婚,就要签订《离婚协议》,您与他人准备合伙开公司,为明确双方的出资及收益分配,您们之间就要签订《合伙协议》等等。在这里,如果细心的您就会发现,有的时候您们之间签订的是某某合同,有的时候您们之间签订的却是某某协议,不知道您会不会有疑惑,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是我们习以为常吗还是说合同与协议有什么不一样呢?


如果您能发现并想到以上问题,就说明您对合同很有关注。现在史锡刚律师就对这个问题结合合同的法律定义跟您展开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就是一种协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成立的协议,什么是民事主体呢?根据《民法典》第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请注意!民事主体的一个非常关键和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特征就是主体平等。


据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主体不平等因而就不属于民事主体,而是属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该类协议就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规定。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关于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只能是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协议案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不能直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关于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只能是参照适用。什么叫参照适用?就是将《民法典》有关民事合同的规则适用引入到行政协议。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也不平等,因而也不属于民事主体,而是属于特殊主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规定,只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规定。


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大家应该对“自然人”的法律概念并不陌生。《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专章规定了“自然人”。根据该章规定看,自然人不仅包括健在的全体中国公民,也包括健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国别、年龄均无限制,包括刚出生的婴儿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请注意!至于未出生的胎儿,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不属于自然人。另外,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分别都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自然人”章节,也划入“自然人”的类别。


“法人”的概念在这里就很有必要和大家讲下。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大家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混同,比如,直接称呼某某公司的法人李总、张总,这实际上是混淆了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概念。法人实际上不是“人”,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独立的“个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关于“法人”的专章规定,“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关、宗教活动场所、捐助机构等。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也就是村委会、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比如农业合作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比如社区居委会、业委会。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关等。请注意!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属于法人!


另外,请注意!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统称“三资企业”)均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组织形式。除此之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可以选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形式。


合作企业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的一种(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请注意!三资企业的提法可能很快就会伴随着《外国投资法》的出台而成为历史。《外国投资法》以统一内外投资主体适用法律、促进外国投资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为其主要立法目的之一。《外国投资法》一旦通过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及外资企业将需要依据《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原来依照三资企业法确立的结构、制度等进行调整。在一定的过渡期后,三资企业法极有可能会被适时废止。


好了,前面史锡刚律师跟您讲解清楚了合同法律概念中的民事主体。现在,史锡刚律师继续跟您讲解下合同法律概念中的其他知识点。


首先,讲解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对于“之间”的理解,就是相互的意思。排除了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可能成立合同,也就不叫合同。比如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都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行为人的一方意思表示就依法成立,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这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叫合同。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必须存在各方当事人的各自意思表示,而且各方的意思表示要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合同。请注意!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赠与在赠与人表示赠与时并未依法成立,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行为才依法成立。


其次,讲解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包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也就相当于是民事主体为自己和对方“立法”。


设立,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原来没有民事法律关系,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是指改变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就是具体权利或义务的内容;终止,是指将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不再继续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民事关系设立后,当事人希望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可以理解为: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其余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行,一般是先提起诉讼形成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在不履行判决或调解的时候,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讲解下合同与协议在法律概念上的异同点。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一种协议,合同与协议在法律性质是相同的,均是“意思表示一致”的契约行为,生效的协议和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合同就是协议的一种,是一种条款内容明确、具体、详细、齐全,权利义务清晰的民事经济关系领域的协议。可以说,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合同是有具有特定内容的民事领域(包括侵权、贸易等)的协议。


实践中有时会将合同与协议进行混同使用。比如《XXX型号冰箱生产协议》,生产协议非常详细地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却未使用法定的合同术语,而使用了协议概念,这种情形实际上是属于使用的不规范,这种不规范的使用实则并不影响其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协议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是有其明显区别的。


首先,合同与协议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法律对合同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明确界定,合同法律术语的概念、内容、标准等较为清晰;而协议尽管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出现,但法律对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却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其次,合同与协议常用的范围领域也是不同的。合同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比如两个自然人或两家公司之间订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都叫合同;而协议则经常用于有关国家、政府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就某种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框架性约定,比如我们经常听说的某某政府与某某企业就某一公共事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因此,合同仅限于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尽管协议可以涵盖政治、经济、身份关系等范围,但多用于涉及国家政党等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婚姻、收养、监护等人身关系的领域。


再有,合同与协议的条款内容详略程度不同。正是因为法律未明确规定协议的具体内容,往往协议内容较为宽泛,而合同必须具备基本的条款内容,而且条款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条款,即“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综上所述,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协议和合同是包含关系,协议包括合同,“协议”比“合同”的范围要大。合同是协议的特殊情形,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好了,本期关于合同的法律定义及法律概念的要点就跟大家讲解完了。大家有什么想要交流和提问的,就请在底部对话框里输入您想要发表的评论。


各位看官,感谢您花费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史锡刚律师的讲解。相信这短暂的时间可以让您物超所值,有所收获。下期史锡刚律师将为您讲解合同订立的法定形式相关法律规定。欢迎您关注史锡刚律师的今日头条号,后续持续收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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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合同那么重要,我们就有必要好好学习和掌握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需要一步一步、一点一滴的从合同的基础法律知识开始学起,为以后面对和处理纷繁复杂的合同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期史锡刚律师就给您讲解下合同的法律概念,让您认识掌握法律上的合同定义。


所谓合同,通俗理解,也就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协议,我们最为常见的就是书面合同或书面协议。比如您要买房子,就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比如您要向银行贷款,就要与银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再有,您们两口子闹矛盾要离婚,想要协议离婚,就要签订《离婚协议》,您与他人准备合伙开公司,为明确双方的出资及收益分配,您们之间就要签订《合伙协议》等等。在这里,如果细心的您就会发现,有的时候您们之间签订的是某某合同,有的时候您们之间签订的却是某某协议,不知道您会不会有疑惑,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是我们习以为常吗还是说合同与协议有什么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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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就是一种协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成立的协议,什么是民事主体呢?根据《民法典》第二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请注意!民事主体的一个非常关键和区别于其他主体的特征就是主体平等。


据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主体不平等因而就不属于民事主体,而是属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该类协议就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规定。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规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关于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只能是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协议案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不能直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关于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只能是参照适用。什么叫参照适用?就是将《民法典》有关民事合同的规则适用引入到行政协议。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也不平等,因而也不属于民事主体,而是属于特殊主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规定,只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规定。


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大家应该对“自然人”的法律概念并不陌生。《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专章规定了“自然人”。根据该章规定看,自然人不仅包括健在的全体中国公民,也包括健在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国别、年龄均无限制,包括刚出生的婴儿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请注意!至于未出生的胎儿,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不属于自然人。另外,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分别都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自然人”章节,也划入“自然人”的类别。


“法人”的概念在这里就很有必要和大家讲下。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大家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混同,比如,直接称呼某某公司的法人李总、张总,这实际上是混淆了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概念。法人实际上不是“人”,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独立的“个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关于“法人”的专章规定,“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而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关、宗教活动场所、捐助机构等。特别法人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也就是村委会、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比如农业合作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比如社区居委会、业委会。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关等。请注意!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属于法人!


另外,请注意!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统称“三资企业”)均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组织形式。除此之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可以选择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形式。


合作企业包括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的一种(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请注意!三资企业的提法可能很快就会伴随着《外国投资法》的出台而成为历史。《外国投资法》以统一内外投资主体适用法律、促进外国投资者“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为其主要立法目的之一。《外国投资法》一旦通过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及外资企业将需要依据《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原来依照三资企业法确立的结构、制度等进行调整。在一定的过渡期后,三资企业法极有可能会被适时废止。


好了,前面史锡刚律师跟您讲解清楚了合同法律概念中的民事主体。现在,史锡刚律师继续跟您讲解下合同法律概念中的其他知识点。


首先,讲解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对于“之间”的理解,就是相互的意思。排除了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可能成立合同,也就不叫合同。比如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追认无权代理等行为,都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行为人的一方意思表示就依法成立,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这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叫合同。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必须存在各方当事人的各自意思表示,而且各方的意思表示要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合同。请注意!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赠与在赠与人表示赠与时并未依法成立,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行为才依法成立。


其次,讲解下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包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也就相当于是民事主体为自己和对方“立法”。


设立,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原来没有民事法律关系,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是指改变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就是具体权利或义务的内容;终止,是指将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不再继续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民事关系设立后,当事人希望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可以理解为: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其余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行,一般是先提起诉讼形成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在不履行判决或调解的时候,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后,讲解下合同与协议在法律概念上的异同点。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一种协议,合同与协议在法律性质是相同的,均是“意思表示一致”的契约行为,生效的协议和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合同就是协议的一种,是一种条款内容明确、具体、详细、齐全,权利义务清晰的民事经济关系领域的协议。可以说,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合同是有具有特定内容的民事领域(包括侵权、贸易等)的协议。


实践中有时会将合同与协议进行混同使用。比如《XXX型号冰箱生产协议》,生产协议非常详细地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却未使用法定的合同术语,而使用了协议概念,这种情形实际上是属于使用的不规范,这种不规范的使用实则并不影响其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协议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是有其明显区别的。


首先,合同与协议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法律对合同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明确界定,合同法律术语的概念、内容、标准等较为清晰;而协议尽管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出现,但法律对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却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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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合同与协议的条款内容详略程度不同。正是因为法律未明确规定协议的具体内容,往往协议内容较为宽泛,而合同必须具备基本的条款内容,而且条款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条款,即“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综上所述,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协议和合同是包含关系,协议包括合同,“协议”比“合同”的范围要大。合同是协议的特殊情形,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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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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