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1.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
例子,甲从电器公司买了扫地机器人,结果使用后突发爆炸,造成甲耳朵掉一只。
甲的救济途径有3(救济途径多元化),一是甲追究生产者的侵权责任,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耳朵被炸掉(人身权受损害)。外部生产者的侵权责任是无过错原则。(商品交易,生产者天然高风险,使用者低风险),二是甲可以追究销售者的“加害给付”的销售侵权责任,三是基于买卖合同,请求权竞合,既违约又侵权,择一选择。
不真正连带责任,就是“多因一果”,生产和销售两种原因才导致一个结果。一个结果由多个原因力造成的,多个原因力要单独承担责任的。
买卖合同的归责原则也是无过错原则。
仅有5类合同采有过错原则,赠予、委托、保管、仓储、客运合同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
如果是伤害了他人,1生产者侵权责任,2销售者侵权责任。(少个违约责任,因为不是其商家签的约)
不真正连带责任(最终只是1个人承担责任)五个,一是用工责任,可以追究用工方的补偿责任,(保护受雇方的),用工方再追偿第三方责任。二是产品责任,要么生产者赔偿,要么销售者赔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内的内部问题不得对抗外部。三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假如,甲受伤被送到医院抢救,医院临时缺血,就从红十会调血,结果血有问题,导致甲染上爱滋病,甲可民追究医院的责任,也可以追究血站的责任。四是环境污染,甲某碰倒乙公司污水,导致排放至丙鱼塘鱼死光光,丙可以找乙公司,也可以找甲某。(只是甲公司承担责任后,自己再找甲承担)。五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丙踢狗,导致乙家狗咬到甲。甲可以追究狗主人乙(乙如承担后,再包容丙责任),也可以直接追究丙责任。
连带责任就不一样,可以追究一个,更能追究一群。“一因一果”,主要依据就是共同侵权或准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慎重。
惩罚性赔偿,(例外)。
明知商品有瑕疵,还生产,造成人身伤亡,出现严重后果,还要承担惩罚性赔偿。
或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召回警示处理),措施不力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人身伤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相应的损害赔偿由法院判定)。
2.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
中国大陆的动物分为三类,动物园的动物,受到严惩的违禁饲养动物,
动物园的动物是唯一的优待,采用的是过错推定的过错原则,因为动物园动物有训化,同时与游客直接接触可能性也低。
严惩的违禁饲养动物,比如城区饲养藏獒这种禁止,可以在郊区牧区饲养,因为藏獒是大型烈性犬,采用无过错原则,绝对无过错责任。
违规饲养动物,采用的是相对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受害者故意。(现实中,受害者的故意很难证明)
对比刑法过错,刑法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民法责任当中有过错,分三个,一是故意,考试中题目中出现故意说法才能算故意,不能推定为想当然,二是重大过失,三是一般过失。
故意一般不存在,要直接证据证明,或特别说明,最多也就是减轻其责任而已,不可能免责。
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区分,依据行为人的身份,专业人员就是重大过失,普通人员就是一般过失。
例子,甲饲养动物,让乙临时饲养一次,这种外行干内行活过错,就是一般过失。如果搬家公司的员工在搬家过程中没关好车门,造成损失,这是内行干内行活出错,就是重大过失。同样,同学自己修电灯,灯爆了,就是一般过失,外行的同学干内行的电工活的过错。如果是电工来干,造成灯爆,就是内行电工造成电工活失败的,就是重大过错。
违规饲养动物,就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只是受害者故意才可以减轻,但不是免责。一量饲养员和管理员分离,谁离风险近谁最能控制风险,谁承担责任。
危险控制理论,谁最能控制这个风险,谁肯定离这个风险最近,没控制住就单独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3.物件损害赔偿,过错推定的过错责任。比如,高空抛物。高空抛物是连带补偿责任,除非自己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证据,就可以免责。
高空抛物与共同危险行为,相似的是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主体。共同危险行为是无限连带责任,除非能自已证明自己不在此。
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发生侵权时,往往与所有权人没关系,和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有关系,理论依据就是危险控制理论,事就直接找管理人或使用人其承担责任。
比如商场里的广告牌,其基本都不是商场自己挂上去的,而是其他公司挂上去的,如果其掉了,大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尽管所有权人是其他公司,但是管理人和使用人是大商场。这样,后期管理者使用人,再自己去找所有权人进行内部追偿。
同样,情况的装修工程发包方的承包方,如果侵权的当事人的就是承包方是管理者和使用者直接承担侵权责任,然后,承包方再内部追偿发包方,如果发包方无过错就没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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