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关于占用农民土地的赔偿)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12-28 19:29:09
  • 0
  • 成都律师

01

补偿原则

1、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征地补偿款是由国家对失地农民和集体进行补偿。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是按照年产值等标准进行的,一般控制在几万元以内,很多国家重点工程由于其政策和法律上照顾可能会更低,但是在出让国有土地的时候每亩地的出让价可能会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农民们能获得的补偿显得就微不足道了,所以征收集体土地的原则必须要保证农民们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02

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

土地仲裁案卷 土地仲裁案卷怎么写

哈尔滨地方仲裁?哈尔滨市仲裁

土地仲裁调解?土地仲裁调解书需要宣判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家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关于占用农民土地的赔偿)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2276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0日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