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是群众推开司法维权的一扇门,也是接待当事人和受理案件的第一窗口,窗口形象的好坏、工作人员服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第一印象。
湘乡市法院立案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线上线下”齐发力,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走进湘乡市法院立案大厅自助服务区,令人眼前一亮,诉讼服务多功能终端、阅卷自助终端、自助立案一体机、智能文书填写终端等设备一应俱全。当事人在这里可以享受到导诉、立案、保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缴退费等一站式服务需求,真正实现了当事人自助完成立案事项。
湘乡市法院立案大厅自助服务区。
立案庭负责人介绍,为了切实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现状,去年以来,湘乡市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投资170多万元购置了各类服务终端。这是立案庭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缩影。
破解“立案难”,立案庭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应依法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带来的便利,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依托湖南移动微法院,实现了全国范围诉讼服务事项跨域远程办理。尤其是疫情期间,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今年以来,湘乡市法院共立案3910件,审执结2832件,结案率70.12%。
破解“送达难”,该院引进市邮政公司实行集约送达外包服务,既解决了工作人员压力,将法官从送达事务中脱离出来,让法官更专注于审判工作,又节约了大量司法成本,提高了送达效率,快速的司法送达无异于给公平正义加上了助推器,更快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
不久前,湘乡市法院院长崔卫斌主持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方湘乡市某民办学校,五名原告均曾为该校的教师。被告为了学校经营运转,分别向五原告集资借款。后因经营不善,导致长期拖欠教师工资、奖金,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达80余万元,经原告方多次催讨均未偿还,五原告一纸诉状递到法院。
当了解到学校近年来生源减少、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学校资金一时周转不开后,崔卫斌决定亲自主持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表示对五原告的心情表示理解,学校长期拖欠教师的各项费用是被告的不对,但并不是被告的本意,加之调解现场被告对五原告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想办法筹集资金偿还。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工作,五原告与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一起纠纷圆满化解。
湘乡市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
该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设立有诉前调解窗口,在案件受理前,对案件进行过滤、甄别、分流和引导,对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由调解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实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约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律师无诉讼成本的诉前调解等模式,实现从源头化解矛盾和纠纷。诉前调解,不仅提高了“案结事了”效率,减轻了法院审执压力,而且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诉前调解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受理案件694件,成功调解390件,调解成功率69%。
诉源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在一线。自2020年9月下旬起,先后在山枣、毛田、金石、壶天、潭市、东山六个乡镇办事处和湘乡经开区、湘乡市房地产业协会挂牌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切实强化“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将司法资源下沉到老百姓身边。湘乡市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派出28名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在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设立的诉源治理工作站作为联络员,要求每月到诉源治理工作站联络不少于一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或到驻地开庭每年不少于一次。聘请了11名人民陪审员担任诉前调解员,乡镇设立特约调解员值班制度,定期与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些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先后成功化解了80余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相邻关系等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太感谢你们了,让我这一趟没有白跑。”李某握着湘乡市法院速裁庭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因为一起合同纠纷案,远在上海的李某,当天回到湘乡,同王某一起办理立案手续,并请求当场对案件进行调解,可此时已临近下班,速裁庭法官考虑到李某远道而来,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原被告方达成一致,此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审判资源的有限性与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高期望之间,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收案数大幅度上升,审判资源疲于应付的难题,湘乡市法院自2019年9月正式成立“速裁庭”,成立了审判速裁团队,将物业、离婚、民间借贷等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审快结,审判时效大大提速。
在办理谢某某与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承办法官通过与原被告电话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没有原则性问题,被告也愿意改正错误,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原告工作,最后原告同意给被告一次机会,双方在立案的当天下午,即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做到了当天立案当天审结。
类似案件办理在速裁庭比比皆是。速裁庭以简易、迅速、低费用的理念为指导,简化诉讼程序,简化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审理过程中多运用调解、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判,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的精神负担和财力消耗,降低诉讼成本。
今年以来,湘乡市法院速裁庭共收案281件,结案269件,结件率达95.73%,平均审理周6.7天,有力地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湘乡市法院立案庭一直走在不懈追求的路上。
公司法务是干什么的(公司法务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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